更新时间:2021-06-13 16:58
饶卫华,1906年1月生,广东大埔县人,曾用名饶君强,先后就读于中山大学、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曾任中共广东大学支部书记、中共香港九龙区委书记、中央交通局南方交通总站(设在香港)站长、中共东江特委组织部部长、中共粤北省委组织部部长、东江纵队军政干校秘书长、广州市手工业管理局局长、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广州市政协副主席等职。1996年在广州病逝。
1924年考入广东大学(后改为中山大学)。
1925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6月参加省港大罢工期间,担任邓中夏的秘书。同时在广东大学预科的青年学生中发展青年团员。
192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任中共广东区委组织部秘书。同年初至7月任中共广东大学支部书记,8月任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部长。
1927年越南劳动党中央主席胡志明被国民党当局逮捕并驱逐到香港后,受广东省委书记李富春委派组织了秘密营救。同年10月奉派到苏联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
1928年6~7月作为指定旁听代表,出席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号为86号,担任大会秘书处记录科记录员,参加大会及各委员会的记录与整理。参加大会组织委员会、农民土地问题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工作。同年11月回国,先后任中共香港九龙区委书记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部长的秘书。
1929年9月,作为中共代表参加了由胡志明发起的印度支那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
1931年任中央巡视员,到厦门、福州等地向福建省委传达中央指示。
1932年4月受命到东北地区寻找在九一八事变后与中央失去联系的中共满洲省委,与省委书记罗登贤等取得联系,并在吉林省延边的海龙、盘石等地参与组建东满第一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武装,后来部队发展成为东北抗日联军的一部分。同年9月返回上海,参加中共上海区委的一次会议时被捕,同帅孟奇、陶铸等一起被国民党当局判处无期徒刑。直至1937年9月,因为第二次国共合作实现后,由周恩来、叶剑英保释出狱。回到延安,任陕北公学秘书长。
1938年上半年在中央高干研究班学习,后被中央派到广东工作。
1938年12月与尹林平、饶彰风等组建中共东江特委,1939年2月任特委组织部部长。
1940年12月任中共粤北省委组织部部长。
1942年5月因叛徒出卖而被国民党特务逮捕。
1944年12月经中共党组织武装营救,回到东江纵队抗日游击区,任东江纵队军政干校秘书长。
1946年6月随东江纵队北撤山东。先后担任山东解放区鲁南行署教育卫生处处长和两广纵队军官教导团教官。1947年12月由中央组织部分配任全国总工会石家庄办事处部长、石家庄市总工会副秘书长。
1949年饶卫华在北京参加开国大典后被派回广州工作,先后任广州市总工会劳保部部长、广州市劳动局失业工人救济处处长,解决安置失业工人自救就业。
1955年1月至1958年10月任广州市手工业管理局局长。
1959年3月至9月任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局局长。
1955年2月至1959年1月任广州市政协第一届常委。
1959年1月至1962年12月任广州市政协第二届常委。
1962年12月至1965年2月任广州市政协第三届副主席。
1965年2月起任广州市政协第四届副主席。
1981年10月至1983年7月任广州市政协第五届副主席。
1983年7月起任广州市政协第六届副主席。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到迫害被关押达5年。1980年得到平反。
1996年9月14日在广州因病逝世,享年90岁。
小儿子:饶潮生,广州南沙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曾任广州市南沙区法院法官,在法院系统工作长达33年的饶潮生立过两次三等功,还曾获得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天平奖章。作为革命前辈饶卫华最小的儿子,父亲的革命信仰一直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