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7 20:07
奖项名称: 香港工业奖 其他名称: 总督工业奖 创办时间: 1989 主办单位: 商界环保协会(环保成就奖) 工业贸易署(品质奖)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机器及设备设计奖) 香港工业总会(消费产品设计奖) 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生产力奖)
香港工业奖于一九八九年设立,旨在表扬和鼓励在不同工业表现中有杰出成就的厂商,并推广成功典范的经验和策略。
香港工业奖是将以往多个就不同工业表现而设的奖励计划合并及发展而成,包括由香港工业总会曾于一九六九年起举办的香港总督设计奖,以及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曾于一九七零年起举办的香港新产品奖。香港工业奖将这些奖励计划的范围予以扩阔及整理,避免出现重复的情况,亦同时表扬其他重要的工业表现。
香港工业奖于一九八九年首次举办时,奖项类别只有两个,即消费产品设计和机器及设备设计。一九九零年,奖励计划增加了生产力和品质这两个类别,至一九九二年,再增设环保成就及出口市场推广类别。在一九九七年,奖励计划更进一步扩阔至科技成就类别。此后,每年举办的香港工业奖均包括以上七个奖项类别。
香港工业奖筹备委员会负责整体的统筹工作,其成员来自不同的工业支援组织,并由工业贸易署长出任委员会主席。在筹备委员会的指引下,不同机构会为各个奖项每年举办比赛一次。消费产品设计奖由香港工业总会主办;机器及设备设计奖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主办;生产力奖由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主办;品质奖由工业贸易署主办;环保成就奖由商界环保协会主办;出口市场推广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而科技成就奖则由香港科技园公司主办。每间主办机构负责制定及执行其奖项类别的细则、宣传及邀请参赛者、与及进行初部的评审工作。每个奖项类别的最后评审会由个别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的成员由有关行业的专才所组成,而七个评审委员会均由同一人出任主席,以确保评审标准的一致性。
在每个奖项类别中表现最优秀的公司会获颁发香港工业奖。为突显工业奖的荣誉,每个奖项类别只设一个香港工业奖。每个主办机构亦可在其主办的类别设立多个奖项及优异奖状,颁发予其他表现优秀的公司。
香港工业奖的得奖者可展示官方认可的香港工业奖标饰三年,并可保存精工塑造的奖座以留作永远纪念。
这个每年一度举办的出口市场推广奖,欢迎从事出口业务的制造商参加。
参选公司必须在香港注册及营运,其出口产品的生产地点毋须限制在香港,但公司的推广业务,包括研究及宣传,应全部或主要在香港进行。
各评选委员及其代表的公司,一概不得参选。
评选工作以参选公司在世界各地市场推广香港产品的成就为准则,主要评选标准包括:
1.市场研究
2.产品筹划及发展
3.品牌策略
5.宣传策略
6.分销渠道
7.外销业绩
8.市场推广目标及员工奖励制度
宗旨
鼓励工商制造业对环保的关注及认识,表扬及嘉许各工商机构致力提高环保水准。
参赛资格、
参赛公司须于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在港注卌,及以香港为经营业务基地,无论是制造(产品必须符合香港产地来源证的要求)或与制造业有直接关系的服务行业(例如,公用事业,但不包括金融,批发及零售业)均可参加。
评审准则
是否符合环保法例标准:
准则一:参选机构对环保的承诺
参选机构需订定环保政策和声明、鼓励员工认识及参与环保、为公司订立环保目标和措施与及环保采购计划,以证明本身对环境保护的承诺。
准则二:改善环保表现
参选机构需透过不同的措施防止空气、水质和噪音污染;推动废物再用、再造及管理、节约用水、能源及物料;及保护生态环境,并需展示已在上述各方面的改善。
准则三:遵守环保法例
参选机构须以书面声明方式申报位于本港及国内的所有营运单位在过去12个月内曾触犯的环保法例及曾接到有关环保的投诉、劝喻、警告。所得资料会于评审过程作参考用途。
宗旨
鼓励和提高本港生产机器及设备之设计水准,提高产品竞争力,及对杰出之产品加以奖励。
参赛资格
所有参赛产品之设计研究或制造,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一年内完全或实质上在香港进行。参赛公司必须拥有该产品之制造或销售权利,及必须持有有效之香港商业登记证。
评审准则
创新;
应用新技术;
性能;
方便使用;
成本效益;
安全;
对环境之影响。
宗旨
表扬卓越的科技开发和应用以及其对香港的贡献,加强工业界对采用及发展科技的认识,提高香港工业的竞争力。
参赛资格
有意参选之公司须持有效之商业登记证明。倘有需要,参赛公司须递交该商业登记证副本。如属子公司或分部门,亦可以独立名义参选。
制造业或相关之行业或与制造业有直接关系的服务行业(例如:公用事业、互联网、电子商务公司。)如其产品全部或部份在本地生产亦有资格参选。
参选公司须能证明其在管理、商业策略、科技开发及实践方面,具有良好表现或杰出成就。
评审准则
评审准则包括以下各主要因素:
科技开发及采用-培育本土科技之策略及过程,其创新意念及商业化的结果。
成功应用科技,令公司在环球市场中取得重大的竞争优势。
参选机构之科技文化。
评审委员会由有关的工业及学术界人仕所组成。
宗旨
a.透过表扬和奖励在生产过程中实施有效品质管理措施,使产品达到高品质标准的厂商,从而使本港的厂商更加了解品质的重要;
b.推广得奖厂商的成功方法和策略。
参赛资格
香港工业奖─品质比赛接受以香港作为经营业务基地的公司参加,而在截止报名前十二月内,参赛公司的产品必须全部或部分在本港制造。
必须具备有效商业登记证。
评审准则、程序
香港工业奖─品质各参赛公司将按以下三个主要标准评选:
1.有关公司产品的品质,即产品是否可以发挥既定功用、性能稳定、包装精美/外形美观、促进保护环境、物有所值和符合安全;
2.有关公司整体的品质文化,在设计、物料采购、生产及测试过程中,应用品质管理系统的程度,此系统是否有效地消除在制造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延误、次等制品,以及其后的顾客投诉;及
3.有关公司不仅推行创意发展的程度。
参赛公司分别由评判审核,然后评判将审核报告提交评审委员会评选。
宗旨
鼓励香港机构改善生产力,并对其所作努力加以表彰。
参赛资格
任何香港公司机构,及公司机构的附属公司或部门,若为一商业实体,有组织结构图、行政手册及年报能显示其拥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均可参加此每年举办的生产力奖项评选活动。
参选者必须已在税务局商业登记科登记一年或以上,经营制造业或制造有关服务,并能够提供有关提升生产力的例证。其经营活动,不论生产力作业或提供服务的地点,无须位于香港,但必须最少有一项或多项重要的制造有关作业在香港进行。
评审准则
生产原动力
增值能力
有效运用资源
生产力成就
宗旨:
促进产品设计,肯定产品设计对香港工业的重要性,以及鼓励本港企业家提高产品设计水平及促进产品研究与发展。
参赛资格:
参赛的消费产品或与消费者有关的产品必须全部或部份是香港的设计。设计公司、贸易公司或代理商如得到上述产品公司的同意,便可代表参加。提交之产品应是近年的新设计,最好面世不超过两年。所有参赛产品必须以公司或机构名义参加。参加者必须是本港的注册公司或机构。
产品性质:
大部份消费产品或与消费者有关的产品基本上均可参赛,产品主要广分为两大类:科技性产品及传统性产品,例如:
微型电脑及电脑有关产品;
电子产品;
电器产品;
玩具;
首饰钟表;
服装及服装配衬品;
家俬及家居用品……。
评审规则:
设计(外观上或内部技术上的新设计);
创新性;
技术上的突破及其应用;
品质;
功能之实际用途;
市场销售性;
安全性。
以上评审准则仅供参考,次序亦并非按重要性排列。准则的比重,按不同产品之性质厘定。某些评审准则不一定适用于所有产品。其他评审准则,例如环保、价格、市场占有率、使用方便程度、社会贡献……,如适用时,亦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