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7 09:46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驻发〔2010〕2号),设立驻马店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处级。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市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向市政府报告或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区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完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区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级直接管理的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4.市政府各部门管理的和受市政府委托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5.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6.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九)与县区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政府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参与全省审计信息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市审计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信访、财务、行政、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办理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组织和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法制综合科
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负责统计、信息、宣传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和审计工作规范性文件;研究财政经济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并提出建议;对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有关审计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审核与复核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
(三)财政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订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负责审计市财政局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四)金融审计科
负责审计全市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承担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授权的国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五)行政事业审计科
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六)经贸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市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监督;指导、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七)农业和资源环保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和全市各县区政府管理的农林水利、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八)重大项目投资审计科
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受审计厅委托,负责审计国家、省在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直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九)城乡基础项目投资审计科
负责审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级投资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市直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外资运用审计科
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对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提供项目审计公证报告;负责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审计;主管市属境外企业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十一)社会保障审计科
负责审计市直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党组书记、局长刘翠平
党组成员、副局长蒋迎春
1958年12月生,河南省开封市人,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财政金融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工作经历: 1979年9月-1985年12月 在西平县教育局工作 1986年1月-2005年2月 在市委组织部干部调配科工作 1990年9月-1993年7月 在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 2005年2月至今 任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驻马店市审计局副局长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总审计师罗宇威
1969年11月生,河南省上蔡县人,汉族,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驻马店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总审计师。分管经贸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外资审计科、审计科研所。
工作经历:1989年6月-1991年8月 在驻马店地区罐头厂工作 1991年8月-2005年2月 在市轻纺局工作 2005年2月至今 在驻马店市审计局工作
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刘晓东
1964年6月生,河南省正阳县人,汉族,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分管办公室、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工作经历:1986年7月-1992年6月 驻马店地区环保站工程师,办公室主任 1992年6月-1997年1月 驻马店地区计建委,计委科员 1997年1月-2002年5月 驻马店地区计委副科长 2002年5月-2008年11月 驻马店市发改委科长 2008年11月-2011年12月 驻马店市审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2011年12月至今 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副局长宋超燕
1967年4月生,河南省泌阳县人,汉族,本科学历,现任驻马店市审计局副局长。分管法制综合科、社会保障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
工作经历:1989年7月-1996年10月 在驻马店地区财政局工作 1996年11月-2005年10月 任驻马店地区财政局商业科副科长 2005年11月-2009年11月 任驻马店市财政局金融贸易科科长 2009年12月至今 任驻马店市审计局副局长
副局长:师建中
地址:解放路529号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审计系统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发掘亮点,查找不足,开创驻马店市审计机关“三项建设”工作的新局面。6月8日上午,驻马店市审计局召开了全市审计系统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项建设”工作会。市审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审计局局长、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市局正科级干部等6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审计局副局长罗宇威同志主持。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审计系统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三项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十个县区审计局分别就“三项建设”的工作作了典型发言。会议通报了省审计厅对驻马店市审计局2012年党的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表彰通报。最后,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庆伟作总结讲话。他首先对2012年全市审计系统“三项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2012年,市审计局、泌阳县审计局、遂平县审计局连创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平舆县审计局首创省级文明单位成功。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三项建设”工作发展势头良好。他也准确指出了“三项建设”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强调要在下半年的“三项建设”工作中予以解决。黄庆伟局长针对审计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强调要抓好四项工作:一要加大对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力度,加强审计人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准确、深入认识;二要做好党员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入手,组织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预防为主,早查早改,务求实效;三要加强局党组、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树立起“公道正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机关风气;四要开展党组成员讲党课活动,市局党组成员要带头研究学习,分专题围绕“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主题讲党课,党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抓学习。黄局长在部署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时要求:一要严格执行“八不准”的廉洁审计纪律,依法独立审计、文明审计,树立审计新形象;二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狠刹铺张浪费,做到“正人先正己”;三要逐步推行审计公开,以公开提质量,每个审计项目都要做到:摸清事实;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划清责任,督促整改;促进建章立制,防止屡审屡犯。探索审计结果运用的多种途径,如审计专报、审计建议和审计结果报告等形式,逐步引入社会公开监督,努力实现审计效果的最大化。针对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黄庆伟局长最后要求:全市审计机关要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统筹各项工作,尽快实现全市审计系统省级文明单位“一片红”;要继续深化思想道德教育,举办“道德讲堂”,倡导审计精神,弘扬审计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志愿者活动,潜移默化审计人员的文明意识,展现出审计机关的文明风尚。
会议还通报了全市审计机关第一季度工作考核情况、2012年度精品审计项目评选情况、安排部署了全市审计信息化年度考核办法等重点审计业务工作。
按照审计署和河南省审计厅开展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的统一安排部署,驻马店市审计局充分准备、积极行动,拉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大幕。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和维护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驻马店市审计局对此次审计任务高度重视,根据省厅实施交叉审计的要求,迅速成立了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庆伟为组长的12人赴南阳市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审前动员会、成立临时党组织、加强纪律教育、开展文明审计等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完成此次审计任务。
在审前动员会上,审计组就本次审计的内容、范围和目标进行详细的讲解。并要求全体审计人员要做到:一是提高认识,增强责任;二是周密安排,落实内容;三是创新方法,确保质量。真正实现“摸清情况、反映成效、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该审计组已于11月14日正式进点开展审计工作。
2020年11月20日,被中央文明委评为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