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06:04
弘前城(ひろさきじょう)位于青森县弘前市,别名鹰冈城、高冈城,是日本国家指定史迹。 弘前城是日本江户时代弘前藩津轻氏的居城,由津轻为信(大浦为信)、津轻信枚父子于1603年至1611年间所筑。在江户时代,它是津轻地方的政治经济中心,被称为“陆奥小京都”。
弘前城由弘前藩(津轻藩)第2代藩主津轻信枚于1611年建造。1627年弘前城被闪电击中,烧毁严重。1628年,将辰巳橹改造后作为天守城延续使用。1627年(文化7年),9代藩主津轻宁亲趁着藩邦经费升至10万石之际,在本丸、辰巳橹所处之处修建了新的天守阁,这就是现今大家看到的天守城。废藩后,仍保留了当时的样子,遗存至今。江户时代作为津轻氏的居城成为了津轻地区的政治经济中心。如今作为弘前历史资料馆使用。
护城河、石垣、野战工事等城郭的全貌基本上保留了废城时(1871年)的原形,天守阁、3座角楼、5座城门等几乎所有建筑都被指定为重要文物。其中1811年重建的天守阁,是东北地区现存的非常珍贵的文物。城郭周边对弘前城遗址进行修整,建成了达49ha的弘前公园。园内栽植了染井吉野等53种2600株樱花,4月下旬迎来赏花期。昭和36年,更名为“弘前赏花祭”,昭和37年,将赏花期定位固定的4月22日到5月5日这段时间内。但因为全球气候变暖等诸多原因,天气多变,组织方弘前观光协会会据此稍作更变。是弘前史上最冷的一年,因而樱花也因严寒延迟绽放,本届的樱花祭延迟到了5月8日。从4月下旬到5月上旬,各处举办各种活动,尤以弘前公园观景最甚。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造访弘前,共享此美景!这一时期彩灯开至23点,可以观赏梦幻般的樱花夜景。夜樱花最美的当属西濠的樱花隧道(西濠のさくらトンネール)。
园内另外还有护国神社、弘前市立博物馆、宽大的弘前城植物园等等。
位于津轻平原,城郭的形状是梯郭式平山城。由城堡的中心部(本丸)、外城(第二层围墙)、第三层围墙、第四层围墙、北城郭、西城郭六个城郭构成。沟、石垣、野战工事等城郭的全貌大体上保留了废城时候的原形,是极为贵重的城。了望楼3层是江户时代后期重建的,作为橹的第二层围墙的三层的辰巳橹、丑寅橹、未申橹的3栋,第三层围墙的追手门、东门,外城的南门、东门,北城郭的龟甲门的5栋都是各自筑城时的样子,全部被指定为国家的重要珍贵文化遗产。属于梯郭式平山城。
作为弘前公园(鹰扬公园)变成旅游名胜,由弘前市所有和管理。天守阁和樱花相映成辉,作为日本屈指可数的赏樱花胜地,这里有53种2600棵樱花树,在每年4月下旬到5月上旬开放,每当春天樱花开放之时,花动一城,游人如织。被选为日本樱花名胜100景之一。也因此许多剧组也选景在此拍摄,比如最近的韩剧《善良的男人》(《优しい男》)就选景在弘前城处,剧中出现了下乘桥,天守城,お滝桜、八重红桜、枝垂桜,由此可见一斑。
天守阁是弘前城本丸内现存建筑,属于三重三阶建筑。第一代的弘前城是5层天守,自火灾烧毁后,才在1810年重建。在1949年松前城天守被火烧毁后,弘前城天守阁成为现存天守中地理位置最北者。
1590 - 1627年
1590年(天正18年)南部重用的大臣大浦为信,奉命迎击进攻小田原的丰臣秀吉南部先锋,接受45,000石土地的红色官印,从此大浦改名为津轻。
1594年(文禄3年)津轻为信转移到在堀越城(弘前市堀越)新建的大浦城。可是,因为堀越城没有合适的军事优势,将新城的候选地定为鹰冈(弘前城所在地)。
1600年(庆长5年)津轻为信参加关原战役的东军,自德川家康接受2,000石的增加共47,000石成立弘前藩。
1603年(庆长8年)津轻为信开始在鹰冈筑城。
1604年(庆长9年)津轻为信客死京都,筑城中断。
1609年(庆长14年)津轻信枚,再次开始筑城。使用堀越城、大浦城的遗留木材紧急筑城。
1611年(庆长16年)仅仅历时1年1个月弘前城落成。东西612m,南北947m,总面积385,200平方米,共用47,000,极为宏伟。
1627年(宽永4年)雷击烧毁了5层高的了望楼。以后,是近200年没有了望楼的时代。
1810 - 1952年
1810年(文化7年)第9代藩主津轻宁亲,向幕府申请重新建筑3层橹,完成城堡的中心部分现存的3层天守阁。
1871年(明治4年)废藩置县,成为废城。东北镇台的分队驻扎。
1873年(明治6年)东北镇台的分队解散。城堡的中心部分的府第和武艺所被拆毁。
1894年(明治27年)旧藩主津轻为了向普通市民开放城址,被准许将城地出借。
1895年(明治28年)弘前公园向普通市民开放。
1898年(明治31年)第三层围墙成为陆军兵器支厂(以后第八师团兵器部)驻地。
1903年(明治36年)开始播种樱花,成为赏樱花的名胜。
1906年(明治39年)北城郭子橹和西城郭未申橹被烧毁。
1908年(明治41年)皇太子(后大正天皇),将公园命名为“鹰扬园”。
1937年(昭和12年)现存物建造物群(除了第三层围墙东门以外部分)被指定为旧国宝。
1950年(昭和25年)文物保护法制定,现存物建造物群(除了第三层围墙东门以外部分)被指定为重要珍贵文化遗产。
1952年(昭和27年)被指定为国家的历史遗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