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6 11:20
弘治三年(1490)进士,授南京刑部主事,历任员外郎、郎中,擢升九江知府。升任广西参政,管田州府事。因为得罪权臣,调任卫辉知府。历任江西左参政、山西按察使、陕西右布政使,擢升右副都御史、大同巡抚。因事降二级致仕。复起为兵备郴桂副使,丁外艰,没有上任。起任山东参政,历任福建布政使、光禄寺卿、南京刑部右侍郎,升任右都御史、漕运总督。历任南京工部尚书、南京刑部尚书。
嘉靖七年(1528),升任刑部尚书。三个月后,致仕归乡。
嘉靖二十三年(1546)三月二十二日,去世,赠太子少保,谥襄简。
严嵩:平居色温礼恭,至临事则嶷嶷,操执不渝。虽屡蹶而兴,无所依违媕婀,故资久而后大用。既用而不获久学,士大夫想闻其名,累形荐牍,有冥鸿千仞之思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