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0 16:20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布的盐业法规、规章。
2、接受群众举报,依法制止、纠正盐业违法行为,查处盐业违法案件。
3、依据盐业法规、规章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盐业市场检查、整顿。
4、实施食盐专营,严格执行盐价,落实购销计划,保证人民群众生活所需,满足食品加工及畜牧、渔业等的食盐需求。
5、严格按照计划调运原盐、工业用盐,保证果品加工、锅炉、工矿企业等用盐单位及个人的用盐需要。
6、保证国家储备盐的合理库存。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办公室、食盐专营部、盐政稽查队,下设盐业批发部。
附注: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宜春公司高安分公司与是盐务局实行二块牌子,一套人马,政企合一、合署办公,负责全市盐产品的供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