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9 16:45
高峰乡,隶属于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地处地处舒城县西南部,万佛湖上游,东与河棚镇接壤,南与山七镇为邻,西连五显镇,北接万佛湖与万佛湖镇隔河相望,西距六安市85千米,东北距省会合肥102千米,区域总面积83.38平方千米。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分设乌沙乡、五桥乡。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属梅河区,设乌沙乡、五桥乡。
1958年9月,设立高峰公社和五桥公社。
1984年2月,高峰公社和五桥公社分别改为高峰乡和五桥乡。
2005年8月,高峰乡和五桥乡合并为新的高峰乡。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辖徐湾、东港、普庆、青松、朱湾、新棋、高峰、西港、古塘、陶湾、明花、百花、高阳、普明14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高峰乡辖1个社区、14个行政村:五桥街道社区、徐湾村、东港村、朱湾村、新旗村、高峰村、普庆村、西港村、古塘村、陶湾村、高阳村、普明村、明花村、百花村、青松村,乡人民政府驻普明村。
高峰乡地处地处舒城县西南部,万佛湖上游,东与河棚镇接壤,南与山七镇为邻,西连五显镇,北接万佛湖与万佛湖镇隔河相望,西距六安市85千米,东北距省会合肥102千米,区域总面积83.38平方千米。
高峰乡境内大部为山岗和丘陵,地势南高北低,一般在海拔135—155米,最高点位于红石岩顶,海拔375米。
高峰乡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性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光照充足,无霜期长;春季阴雨天较多,但雨量不大,夏季雨量集中,秋季温和凉爽,冬季干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5℃,1月平均气温2℃,极端最低气温-19℃(1985年1月);7月平均气温28℃;生长期年平均285天,无霜期年平均28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3120小时。
高峰乡境内河道属长江水系;胡家河发源自徐湾村的汪家山,由南而北入万佛湖,境内河道长9.7千米。
高峰乡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洪灾、雪灾、旱灾、涝灾、风灾、低温、霜冻、雷击等;雹灾平均10年一遇;风灾一年四季均有发生。2008年1月,降雪持续22天,最大降雪量达1米以上,乡内倒房162间,损坏房屋399间,经济林和田间农作物损失十分严重,直接经济损失5600万元。2005年5月2日的特大洪灾导致集镇多户房屋进水达1米深,农作物损毁严重。
高峰乡境内矿产资源主要为莺石矿,地质储量220万立方米,集中分布在徐湾、陶湾一带。2011年,高峰乡有耕地2.6万亩。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总人口有3.1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20人,城镇化率3.3%;另有流动人口216人。总人口中,男性16224人,占52%;女性14976人,占48%;以汉族为主,达31000人,占99.36%;其它少数民族134人,占0.64%。2011年,高峰乡人口出生率7.9‰,人口死亡率8.7‰,人口自然增长率-0.8‰,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67人。
截至2017年末,高峰乡常住人口为26975人。
截至2018年末,高峰乡户籍人口为30158人。
截至2019年末,高峰乡户籍人口为30352人。
2011年,高峰乡财政总收入192万元,比2010年增长8.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8万元,比2010年增长4.5%。
截至2018年末,高峰乡有工业企业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8个。
截至2019年末,高峰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4个。
2011年,高峰乡农业总产值8900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5%。高峰乡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高峰乡生产粮食1.8万吨。高峰乡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羊、家禽为主。2011年,高峰乡生猪饲养量2102头,年末存栏821头;羊饲养量1561只,年末存栏702只;家禽饲养量86333羽。
高峰乡形成以建筑材料生产、木材加工、制衣等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高峰乡工业总产值为1.1亿元,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42%。2011年,高峰乡有工业企业6家,职工337人。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商业网点62个,职工255人。2011年,高峰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4500万元,比2010年增长12.5%;有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455万元。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为1.5亿元,比2010年增长9%;各项贷款余额0.8亿元,比2010年增长7%。
2011年,高峰乡邮政业务收入为420万元。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334人,专任教师31人;小学11所,在校生1640人,专任教师122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2所,在校生1520人,专任教师101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高峰乡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3万元,比2010年增长29%;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4%,比2010年提高了11个百分点。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18个,文化专业户6个;有各类图书室22个,藏书3.5万多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队伍达22人。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线电视用户数为750户,入户率9.2%;实现广播“村村通”目标;有篮球场3个,羽毛球场2个,乒乓球台9个。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个;设病床6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张,固定资产总值65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43人,其中执业医师3人,执业助理医师8人,注册护士6人。2011年,高峰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8万人次。2011年,高峰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为97.5%。
2011年,高峰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10户,人数31人,支出48696元,月人均130.9元;城市医疗救助137人次,比2010年增长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57户,人数1251人,支出9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68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99万元,比2010年增长4%;有敬老院1家,床位156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109人;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3.8万元,使80人(次)困难群众受益;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9877人,参保率97.5%。2011年,高峰乡救助孤儿20人,救助基金14400元。
截至2011年末,高峰乡有邮政局1册;全年征订报纸、期刊6600份(册);有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4个;固定电话用户2202户,电话普及率35.5%;移动电话用户0.8万户。
高峰乡有县道山河公路过境。2004年10月份,高河公路全线贯通;2010年,高峰乡完成水泥路村村通2段。
高峰乡因境内有高峰山而得名。
高峰乡境内新四军四支队旧址已于2004年11月份被批准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高峰乡景点有桃花岛、燕子岛、芙蓉岛、金海岸、风情岛、万佛岛、龙王树岛等十多个岛屿,有姜子牙钓鱼台鲤鱼尖等旅游景点。
高峰乡地方特产有板栗、茶叶、白鹅、高山红圩、干野菜、花树菜、蕨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