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镇

更新时间:2024-04-09 22:56

高罗镇,隶属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地处宣恩县中南部,东、南与沙道沟镇接壤,西及西南与李家河乡交界,西北邻晓关侗族乡,北接珠山镇长潭河侗族乡,镇人民政府距宣恩县城46千米,区域总面积287.18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高罗镇户籍人口为45294人。

历史沿革

元代以前,为土司统治。

元代,置石溪洞长官司,后改高罗寨长官司,不久升宣抚司。

明代,改为安抚司。

清乾隆元年(1736年)起,为宣恩县高罗里。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为高罗区署;民国三十年(1941年),为高罗乡。

1949年11月,建立高罗区。

1951年3月,为第七区。

1958年10月,为高歌、心安公社。

1959年1月,合并为高罗公社。

1961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75年10月,为高罗公社。

1984年5月,复置为高罗区。

1996年12月,改为高罗乡。

2015年3月12日,撤销高罗乡,设立高罗镇。

行政区划

2011年末,高罗乡辖龙河、甘溪、马料坡、苗寨、盘古庙、腊树园、麻柳塘、九间店、埃山、黄家河、团结、漫牯流、大茅坡营、小茅坡营、板寮、火烧营、倒流水、岩缝溪、向家坪、小河、下坝、麻阳寨、磨子沟、七把刀、光荣桥、熊洞、龙潭河、大坪、水塘、马家寨、清水塘、车道湖32个村民委员会;下设31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1年10月31日,高罗镇辖1个社区、19个行政村:歌乐城社区、甘溪村、龙河村、九间店村、埃山村、黄家河村、盘古庙村、板寮村、向家坪村、小茅坡营村、大茅坡营村、团结村、麻阳寨村、光荣桥村、熊洞村、龙潭河村、马家寨村、水塘村、清水塘村、车道湖村;镇人民政府驻龙河村爱民巷25号。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高罗镇地处宣恩县中南部,东、南与沙道沟镇接壤,西及西南与李家河乡交界,西北邻晓关侗族乡,北接珠山镇长潭河侗族乡,镇人民政府距宣恩县城46千米,区域总面积287.18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高罗镇境内地势北高南低,北南走向的三条山脉纵贯全境,三条山脉之间夹九间店、麻阳寨两处平坝。最高峰位于三峰山,海拔1668米;最低点位于小河边,海拔520米。

自然资源

高罗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铁、铅锌、金属镁和紫砂土,铅锌矿位于熊洞村,储量约500万吨;小坝河的金属镁地质储量丰富。

2011年,原高罗乡耕地面积6.7万亩,人均1.5亩;林地面积27.3万亩。

人口

截至2011年末,原高罗乡辖区总人口45143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761人,城镇化率3.9%。总人口中,男性24000人,占52%;女性21143人,占48%;14岁以下8352人,占19%;15~64岁31000人,占68%;65岁以上5791人,占13%。总人口中,以土家族为主,达15740人,占40%;其他有汉、苗、侗3个民族,共27085人,占60%。2011年,原高罗乡人口出生率13‰,人口死亡率6.3‰,人口自然增长率6.7‰。

截至2017年末,高罗镇常住人口为37392人。

截至2019年末,高罗镇户籍人口为45294人。

经济

综述

2011年,原高罗乡财政总收入500万元,其中地方性财政收入300万元。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8万元增值税30万元,个人所得税7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808元。

截至2019年末,高罗镇有工业企业28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2个。

农业

2011年,原高罗乡农业总产值2.4亿元,比上年增长20%。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马铃薯、红薯为主。粮食产量为1.6万吨,人均378千克,其中水稻7380吨。主要经济作物有烟叶、油菜等,其中烟叶种植面积0.3万亩,年产量756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9.2万头,年末存栏4.3万头;牛饲养量0.9万头,年末存栏0.7万头;家禽饲养量1.3万羽。生产肉类0.5万吨,其中猪肉0.4万吨,牛肉280吨;禽蛋362吨;畜牧业总产值0.9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3%。2011年末,原高罗乡累计造林0.7万亩,其中防护林0.4万亩,经济林0.2万亩。水果种植面积3.2万亩,产量1.4万吨。其中主要品种贡水白柚3.1万亩,产量1.4万吨。

金融业

2011年末,原高罗乡金融产业各类存款余额1.6亿元,比上年增长21%;各项贷款余额0.4亿元,比上年增长33%。

邮政业

2011年,原高罗乡邮政业务收入210万元。

交通运输

高罗镇以公路为主,其中209国道境内长20千米,北通县城、恩施,南通来风、鹤峰。有乡级公路6条,总长60千米,2011年,原高罗乡客运总量15万人次,货运总量100万吨。2011年末,原高罗乡村村通公路,客运站日均发送客车50辆,日客运量420人次,货运量150万吨,货运周转量1.9万吨千米,客运量1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0.2万人・千米。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原高罗乡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882人,专任教师48人;小学17所,在校生2308人,专任教师13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902人,专任教师6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小升初升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720人,专业教师45人。2011年,原高罗乡教育经费963万元。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原高罗乡有群众业余艺术表演团体5个,成员120人;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271平方米;公共图书室1个,建筑面积30平方米,图书300册;农家书屋32个,图书10万册。文化行政从业人员5人。

医疗卫生

截至2011年末,原高罗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9个,其中卫生院1个;病床6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4张,固定资产总值14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08人,其中执业医师8人,执业助理医师15人,注册护士3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4人、执业(助理)医师0.5人、注册护士0.7人。2011年,原高罗乡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5.3万人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万人,参合率91%。

社会保障

2011年,原高罗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559户,人数3648人,支出280万元,比上年增长25%,月人均65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03人,支出23万元,比上年增长25%;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6人,支出3万元,比上年增长25%;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830人次,共支出19.2万元,比上年增长20%;农村临时救济250人次,支出3.5万元,比上年增长60%。自然灾害受灾人口3120人,农作物受灾面积550亩,倒塌房屋40间,直接经济损失220万元,救灾支出41万元,比上年增长20%。

2011年,原高罗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6人。新增就业人员76人,有2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8人。五项社会保险(不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合计313万元,比上年增长15%,基金支出合计500万元,比上年增长40%。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1340人,其中参保职工310人,参保离退休人员210人,参加企业基本保险820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1010人,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50人,参加失业保险25人,参加工伤保险32人。

邮政

截至2011年末,原高罗乡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230千米,投递点32个,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10万件,国内汇票业务完成0.5万笔,国内异地特快专递信件0.3万件,征订报纸0.2万份、期刊0.2万册。

历史文化

高罗镇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有猴儿鼓、苗鼓舞、地花灯、三棒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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