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29 09:25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由于高考加分政策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历史沿革

1950年,教育主管部门就规定,高校招生对于“参加工作3年以上的革命干部和革命军人、兄弟民族学生以及华侨学生,考试成绩虽差,得从宽录取”。这一政策体现了照顾性与鼓励性兼顾的原则,符合当时的人才选拔环境和制度。

1956年,高等教育部学生管理司发布的《全国高等学校1956年暑期招生录取、分配办法》,则进一步规定了优先录取的分数控制幅度,要求“在与一般考生成绩相同或相近(指总分少20分左右)时,就应该优先录取”。这一时期的分数控制幅度掌握得还算比较好。

197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

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1978年以后,国家加大了人才选拔的力度,不再对工农成分学生及革命干部子女进行照顾,而是对三好学生、学科竞赛获奖者、体育艺术特长生等实行高考分数优惠政策。从1983年开始,更是规定对获得地区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干部,以及高中阶段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5名的队员,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可提上一个分数段投档。

1986年,国家教委又规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可降低20分投档。

1987年4月27日,国家教委发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其中第35条至第39条,详尽规定了可以享受加分政策优惠的项目和分值。这一条例奠定了中国高考加分政策的基础。从此,中国高考加分政策成为一项稳定的高考政策延续下来,但对于加分的项目和分值却多有调整,而且调整的幅度很大。

加分条件根据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上述七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曾给满分发奋奖励学生考录签发国外境界名校,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三类考生分别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此外,还有其他可加分和优先录取的相关规定,如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010年4月26日,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规定有违国家政策。

2010年底,教育部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调整两类加分项目:学科竞赛和体育特长生,并指出调整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即从2014年高考开始实施和执行。这意味着,2014年参加高考的考生将面对“全国联动”的加分瘦身: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者的保送资格被取消,加分不超过20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保送和加分资格均被取消;体育特长生规定项目为8项,各省(区、市)自选项目一般不超过2个,加分均不超过20分。同时,《通知》还要求各省(区、市)系统清理规范地方性加分项目,报教育部及相关部门重新备案,经同意后方可实施。“所有拟享受高考加分的考生,均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省地校三级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

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开始适用这项新的加分政策,他们参加高考的年份正好是2014年。而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2011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2014年的高考体育加分,各地呈现“节制”状态,以往名目繁多的加分项被大幅砍掉。以浙江为例,体育加分从原来的32个项目削减到8项,加分赛事由200多个减为30个,并取消了“三模三电”的加分。而大部分地区的体育加分也都限定在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等8个全国规定项目,分值从5—20分不等。即便有自选项目,也是一两个强身健体项目,比如内蒙古的中国式摔跤和毽球、江西的跆拳道、河北和甘肃的健美操。在学科竞赛方面,除个别地区,绝大多数省(区、市)均取消了全国奥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加分,对全国奥赛决赛、部分科技类竞赛获奖生的加分控制在5—20分,其中北京、浙江等地的分值下调幅度达10分,辽宁、广东等地则直接取消了此类加分。虽然全国范围内的奥赛决赛获奖者不再享有保送资格,但内蒙古、河南、江西、福建等省区规定,获全国奥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奥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生毕业当年保留保送资格。以往盛行的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被大多数省(区、市)所抛弃,只有湖南和上海仍保留。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湖南省9月底出台的最新政策,从2013年秋季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将不再享受省教育厅举办的“三独”(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奖的加分。

不过,也有一些省份的加分政策“自成一统”。上海规定,高三阶段在全国中学生物理、化学、数学等竞赛(上海赛区)获一等奖的前10名或前15名可加20分;获中学生科普英语竞赛一等奖、青少年计算机应用操作竞赛一等奖、上海市学生绘画书法作品展一等奖等的考生,可以加10分;手球、击剑、射击、棋类等11个体育项目的省级竞赛单项前5名、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网球、棒球、沙滩排球等6个奥运项目中参加全国、国际正式比赛前6名等,也能加20分。此外,还有文艺特长生、技能特长生等加分项目。

2014年5月,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法制晚报》记者盘点2014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发现,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与往年相比,此次调整涉及奥数、科技类、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等传统加分领域,不少省份既减项又缩水分值。

例如四川高考加分项目大瘦身,和2013年相比共删除29个加分项目,另外还有17个项目缩减了加分分值。

而北京市此前公布的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也提出,在2014年高考中,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有所减少,由原本的15项缩减到10项。而少数民族考生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市优秀学生干部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按照规定,2014年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还可根据本地情况,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内蒙古甚至提出更加严苛的方案,即2014年开始,对高水平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者需要统一实施全区体育测试,不合格则不予加分。

统计发现,虽然竞赛、体育接连缩水,但有13个省份的高考加分项目中,提到了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其中,10地提出见义勇为者加10分奖励,而北京、浙江、四川三省份奖励加20分,山东省甚至在自选项目里仅保留了“见义勇为”这一项加分。

2018年3月21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对2018年的高校招生做出部署。《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及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通知》表示,要进一步推进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要合理划定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得低于合并批次前的相应要求。

《通知》对“城乡区域入学机会公平”做出要求: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积极履行促进入学机会公平的社会职责,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份倾斜;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依法依规加强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

《通知》严格规范了招生工作管理,提出要严格遵守“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严格特殊类型招生管理。加大招生违规处理力度,对各类型招生中弄虚作假的考生,除取消其相应类型招生资格外,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此外,全面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2022年9月15日上午,教育部消息,已取消5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逐步取消95类地方性加分项目。

加分形式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存在问题

由于加分制度设计本身不够严密,由于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形同虚设,由于运作过程的不透明不公开,高考加分政策因此在一些地方严重异化,成了一部分人以权谋私的工具。长期以来,中国二级运动员审批都是由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执行,一些人千方百计拉关系、走后门,弄虚作假,蒙混过关。湖南省体育局在清理督查中发现,个别“国家二级运动员”百米跑的成绩,竟然比国家规定多了七八秒,甚至不如一个普通小学生,令人啼笑皆非

一些获取运动员技术等级的高考生,家里或多或少都有“关系”和“背景”,其父母不是党政机关干部,就是财大气粗的“大款”。这些体育竞赛的“优胜者”们,靠的并不是体育实力而是家长们的关系和金钱,这种明目张胆的公开造假事件说明,如果不能全面堵住政策漏洞,不把权钱交易从高考领域中完全驱除,高考公平就难以保证。

政策调整

教育部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公告,就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做出规定,公告中取消了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指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公告全文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奥赛

随着舆论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广大考生对高考公平的呼唤,全国不少省份对高考加分政策有了调整。首先是对一些比赛不规范、证书有水分的加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其次,对以“权”换“分”的“重灾区”项目进行了调整。第三,2014年高考加分政策调整。

奥赛屡遭专家炮轰,奥赛成为保送名校的“敲门砖”,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规定,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被列入选拔保送生的条件。

在奥赛和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中,调整最彻底的项目是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的省级竞赛。获得该赛事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和高考加分资格。

参加以下六大类比赛并获奖的学生,虽然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的资格,但仍可能享有加分优惠,而加分的前提是,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高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

这6类比赛获奖项目包括: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

以上各类比赛的获奖学生,如果想参加试点高校自主选拔录取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遴选为参加国际(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国家队集训的学生,应届毕业当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资格,经所报考高校测试后决定是否录取。之所以如此,有关人士解释,是因为国际奥赛的赛期与高考的时间重合。

2014年,奥赛与高考将基本脱钩。

体育

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为三大类学生有加分资格。一是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二是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三是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加分的前提也是应届毕业当年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决定是否在其考成绩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分向高校投档。

值得一提的是,教育部第一次对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作出明确规定,被简称为“8+2”——保留体育特长生高考加分项目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测试项目限定在中学普及程度高、锻炼效果好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8项。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还可根据本地中学生体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在上述运动项目之外增加一般不超过两个强身健体项目。

获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学生;授予“教育世家”称号的教师直系子女报考师范院校的考生、飞行学员早期培训基地初检合格的考生;获省教育厅等五单位共同表彰的“创业明星”称号的对口考生、全省职业学校技能比赛获一等奖的对口考生。都将取消加分和降分资格。

北京

北京市规定,今后本市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此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车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简称“三模两电”)和棋牌类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将被逐步取消。

上海

上海市规定,文艺特长生加分分值减少,一些竞赛项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减为10分。

在2008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文艺特长生”一栏中,获得全国及上海市文艺竞赛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需赛前经市教委认定加分项目)和获得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来可以加20分;2014年降到了10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加分也从2008年的10分降到了2014年的5分。

重庆

重庆市规定,200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继续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而奥赛等加分“重要武器”的力量将逐渐被削弱,例如重庆方面就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但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江苏

江苏省小高考加分政策。在高二期间的小高考成绩将会直接影响到学生能不能考上重点本科。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起执行新的高考加分政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部门公布的新高考加分政策,享受政策性照顾的高考生涉及13个类别。其中,思想政治品德事迹突出及受到全国、内蒙古自治区表彰奖励的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录取时将增加10分投档。

内蒙古对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及所加分数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有两类考生可加20分并具备保送资格,一是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考生,二是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决赛一等奖并被遴选进入国家队的应届考生。有三类考生可加20分,但不具备保送资格,一是参加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考生;二是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等活动获得一、二等奖,或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的应届考生。

湖南

2015年4月4日电为切实推进高考公平,湖南省教育厅近日印发相关方案,取消有关体育、奥赛等高考加分项目和减少部分加分分值,坚决做到不“开口子”,不“留尾巴”。此次印发的《湖南省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政策实施方案》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湖南取消部分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包括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加分内容。省级优秀学生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但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招生录取时参考。

河北

2016年3月5日两会期间,刘延东在河北代表团全团会议上表示,将取消现有高考中四分之三左右的加分政策,只保留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少量加分政策。此外,为推动教育机会的公平,全国大部分城市的高考试卷将统一。

黑龙江

2020年3月,黑龙江发布专门通知,明确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在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

安徽

2020年9月11日,安徽高考加分政策发布。

自2022年起,取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

1、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即全国性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以外的“侨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2、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2020、2021年符合两项地方性加分项目条件的高考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我省省属高校招生。

保留四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值如下:1.烈士子女加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10分。

福建

2022福建高考加分办法公布,加分对象一共有9类,最高加20分。

据介绍,这9类分别是:1.烈士子女考生,加分分值为20分。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加分分值为1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加分对象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6.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7.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8.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9.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高职分类招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社会评价

家长

观点之一

加分政策本身就体现不公平

1.加分政策是在又一次强化起点的不公。

2.加分政策不看家庭背景不表示就公平。

3.不要在考试之外制造不公平的加分,使许多靠自己的学生考不上理想的学校。

观点之二

加分过程就埋下特权的种子

高考是“一分定生死”,在这种近乎残酷的竞争中,能穿上一件“加分”的马甲,意味着什么乃是不言而喻。而对于每一分都要靠自已去搏的“裸考”学生而言,则如同在枪林弹雨中光着膀子与穿着铠甲的对手角逐,要想胜出又有多么艰难。虽然加分的理由冠冕堂皇,但是却无法改变最基本的事实:加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赋予一些人“特权”,人为制造个人命运的巨大落差。而事实也一次次证明,有些高考加分,在一些地方已完全异化为权势家庭的“寻租”。

观点之三

取消高考加分政策应当缓行

任何政策都是有一定惯性的,过去的政策影响的是,而政策影响的是将来,所以取消高考奥赛加分,最好不要骤然行事,而必须顾及政策的惯性。这也是家长们反对取消奥赛加分政策的关键所在,所以,取消奥赛加分,请给学生和家长们预留一定的缓冲时间。

观点之四

调整加分政策应该从长计议

高考分数就是一根坚不可摧的硬杠杠。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公平的,是有说服力的,是让人口服心服的。作为高考加分政策制定者的教育管理部门,既然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这么多的不正常现象,就要与时俱进,深入调查,汇总各省的做法,看看能不能从完善政策上下功夫解决问题。

媒体

2014年9月3日,牵动万千家庭的高考改革实施意见出台了。纵观此次改革方案,不仅涉及理念、方向,而且涵盖了教学内容、招生政策、录取方式等具体方面。不分文理科、取消特长加分、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等,成为此次改革的最大亮点。

此次高考改革方案,值得期待的亮点不少。方案提出,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并明确指出,“部属高校要公开招生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合理确定分省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这对于像湖北、山东这样的高考大省而言,无疑是利好。每年高考,湖北、山东、河南等地的考生都需要削尖脑袋,考出奇高无比的分数,才能上一所像样的大学,甚至不乏高分掉档的现象。而在某些地区,上线率、录取率就高出很多。这种考生人数和录取比例上的矛盾如果不能得到解决,分数竞争上的残酷只会再次推高应试教育。保证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考验着一些高校招生能否突破属地观念,一些地方能否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实施起来并不简单。

此外,“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写入改革方案,恰恰是从制度层面来缩小因地区差异造成的教育机会不公,一定程度上缓解“寒门难出贵子”,以及社会阶层固化的担忧。在特长加分上,方案提出,“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这无疑是击中加分乱象的软肋,让花钱买分、找关系加分失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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