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气象局

更新时间:2022-01-01 14:36

鹤岗市气象局,鹤岗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机构简介

鹤岗市气象局,始建于1956年,其前身为鹤岗市气象站,1992年机构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内设办公室(含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审计科、业务科技科、气象台、观测站、防雷中心、庆典服务中心7个科室,下辖绥滨县气象局和萝北县气象局。自2000年新班子成立以来,局领导班子从气象事业发展的高度,制定了鹤岗气象事业未来10年发展规划,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坚持“准确及时,优质服务”的宗旨,以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服务为中心,带领全局气象干部职工团结务实,开拓创新,在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方面建成了现代化的局气象卫星通讯网络(即“9210”工程)和大气监测自动站,“鹤岗新一代天气预报业务系统”等业务软件的研制开发使我局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水平位居全省前列。主要开展了以制作和发布鹤岗市、县及风景旅游景区的天气预报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气象服务;开展了以《重要气象情报》为主要形式的决策气象服务,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年、季长期天气预报、年景分析预测、春播期、汛期天气预报等专项预报,不定期提供一市、两县的雨情、墒情、旱情、灾情等,为市领导指挥工农业生产提供重要决策依据。2000年人工增雨防雹工作的开展填补了我市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的空白,为我市农业抗旱防灾做出了重要贡献,尤其2003年作业效果最为明显,作业面积达50万亩,为农业受灾减少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在气象科技服务方面,主要通过“121”电话语音自动答询系统和网上气象台开展了对农业、交通、电力、保险、环保、水利、旅游、建筑等部门的专业气象服务;开展了以新建建筑物、构筑物防雷检测和防雷图纸审核为主要内容的防雷技术服务,有效地减少了全市雷电安全隐患;还开展了以氢气球、彩虹门、标语制作、礼炮、信鸽为一体的礼仪庆典系列化服务,为全市各类大型活动提供了及时安全的庆典服务。同时,开展了以气象信息使用、大气探测环境保护、制氢用氢为主要内容的气象行政执法,有效地保护了气象探测环境,制止了滥用气象信息现象。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主要下大力气抓了办公环境“三化”建设,全局整体面貌令人耳目一新。市气象局自2000年连续4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支农先进单位”,2003年被市委、市政府重新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

机构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获得荣誉

2017年11月,鹤岗市气象局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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