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书画院

更新时间:2022-01-13 08:55

黑龙江省书画院(黑龙江省美术馆)隶属于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厅级)。

机构位置

历史沿革

1962年,黑龙江省美术馆成立;1980年,黑龙江省画院成立;1984年,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成立。2021年4月,经黑龙江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原黑龙江省画院、黑龙江省美术馆(黑龙江省版画院)、黑龙江省书法活动中心整合组建黑龙江省书画院,加挂黑龙江省美术馆牌子。该院内设办公室、美术创研部、书法创研部、版画博物馆(省版画院)、展览交流部、收藏研究部、公共教育部,共7个部门。

建筑布局

1.综合办公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嵩山路15号

2.省美术馆办公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97号

3.省(国际)版画博物馆办公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耀景街30号

4.书法创研部办公区,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6-1号6楼、7楼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院长:李振宇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吕进

党委成员、副院长: 张玉杰

党委成员、副院长: 荆桂秋

艺术交流

展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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