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09:39
龙头山镇,隶属于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地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部,东、南与围场镇相邻,西与道坝子乡毗邻,西北与大唤起乡相连,北与棋盘山镇相接,东北与朝阳湾镇接壤,区域面积148.56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户籍人口12572人。
民国时期,属围场县第三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属城关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1月,析城关区西北部建道坝子区,属之;同年10月,属道坝子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5月,属道坝子区。
1950年3月,属第六区。
1956年11月,道坝子区撤销,由县直属。
1958年9月,属红光公社。
1961年8月,析龙头山、头板、二板、大字、克字、多上、多下、小锥子山8个大队建龙头山公社。
1983年12月,撤销公社,改建龙头山乡。
1986年9月,改为龙头山满族乡。
1989年6月,复为龙头山乡。
2015年,撤乡设镇。
2011年末,龙头山镇辖龙头山、头板、二板、大字、克字、多上、多下、小锥子山8个行政村,下设85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龙头山镇下辖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龙头山村。
龙头山镇地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中部,东、南与围场镇相邻,西与道坝子乡毗邻,西北与大唤起乡相连,北与棋盘山镇相接,东北与朝阳湾镇接壤,区域面积148.56平方千米。
龙头山镇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最高峰大磨盘山,位于二板村,海拔1571米;最低点位于头板村,海拔880米。
龙头山镇多年平均气温4.8℃,极端最低气温-39.2℃,极端最高气温37.9℃。
龙头山镇境内最大的河流为伊逊河,由西北向东南流经境内小锥子山、龙头山村,长7千米,流域面积148.56平方千米。
龙头山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最严重的一次雹灾发生在2011年7月,境内所有村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0.3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
龙头山镇境内已探明地下矿藏有铁、萤石、硅砂、建筑用砂石等。已开采的有硅砂矿,可采量6000万吨。其他自然资源有雉鸡、野兔、狗子、狐狸、耀子等野生动物,党参、柴胡、黄苓等野生中药材,山杏、榛子树、蘑菇等野生植物。
2011年末,龙头山镇辖区总人口12139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45人,城镇化率12.89%,另有流动人口92人。总人口中,男性6278人,占51.72%;女性5861人,占48.28%;18岁以下2625人,占21.63%;19~35岁3074人,占25.32%,36~60岁5075人,占41.81%;61岁以上1365人,占11.24%。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8514人,占70.14%;有满、蒙古、白、回、高山、朝鲜、侗7个少数民族,共3625人,占29.86%;超过千人的有满1个少数民族,达3445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95.03%。2011年,人口出生率11.94‰,人口死亡率11.62‰,人口自然增长率0.32‰。
截至2018年末,龙头山镇户籍人口12572人。
2011年,龙头山镇财政收入完成1005.09万元,比上年增长6.27%;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49.06万元,比上年下降17.62%。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22.56万元,增值税657.14万元,企业所得税129.27万元,个人所得税54.14万元。人均财政收入828元,比上年增长6.26%。农民人均纯收入3030元。
龙头山镇有农业耕地面积2.36万亩,人均1.94亩;林地面积13.02万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1.09亿元,比上年增18.05%,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61.75%;粮食作物以马铃薯、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0.36万吨,人均300.19千克。经济作物主要有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0.65万亩,产量2.51万吨,主要品种有白菜、白萝卜、芹菜、圆白菜,其中白菜1.43万吨、白萝卜0.41万吨、芹菜0.21万吨、圆白菜0.18万吨。
龙头山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27万头,年末存栏0.58万头;牛饲养量1.19万头,年末存栏0.71万头;羊饲养量0.54万只,年末存栏0.29万只;家禽饲养量16.97万羽,上市家禽10.58万羽;生产肉类0.14万吨;禽蛋0.03万吨,鲜奶0.14万吨;畜牧业总产值0.52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7.54%。
截至2011年末,龙头山镇累计造林8.71万亩,防护林3.78万亩,经济林2.96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植树20.60万株,森林覆盖率39.09%,活立木蓄积量34.51万立方米。2011年,果树种植面积0.39万亩,产量0.50万吨,主要品种有小苹果、杏。2011年,名优特、绿色环保农产品有白萝卜、白菜。
龙头山镇工业以采矿和农副产品加工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1.90亿元,比上年增长57.58%,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24.64%。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家,从业人员年平均人数45人,实现工业增加值0.11亿元,比上年增长24.20%。
2018年,龙头山镇有工业企业5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商业网点55个,职工110人。201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90%;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7.70%。
2018年,龙头山镇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9个。
2011年末,龙头山镇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04亿元;人均储蓄8543元;各项贷款余额0.64亿元。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06人,专任教师11人;小学1所,在校生696人,专任教师39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为100%。
2011年,龙头山镇教育经费达409.22万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09.22万元。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专业技术人才24人,经营管理人才5人,农村实用人才71人。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56平方米;农家书屋8个,建筑面积194平方米,藏书2万册。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体育场地1处。75%的村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49%。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有线数字电视用户3825户,电视综合覆盖率99.70%。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1个,其中卫生院1所,卫生室8个,诊所2个;公立卫生机构床位18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50张。固定资产总值154万元。专业卫生人员25人,其中执业医师7人,执业助理医师5人,注册护士2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08人、执业(助理)医师0.99人、注册护士0.16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2.41万人次,住院手术10台次,出院病人80人次。
2011年,龙头山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7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4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1.11万人,参合率93.12%;孕产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2011年,龙头山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6户,人数21人,支出6.04万元,月人均240元;医疗救助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人次,共支出0.41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19户,人数587人,支出58.91万元,月人均84元;五保集中供养14人,支出8.51万元;五保分散供养63人,支出11.81万元;医疗救助67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543人次,共支出17.50万元;临时救济55人次,支出1.61万元。
2011年,龙头山镇自然灾害受灾人口0.58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0.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救灾支出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7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39.18万元。新增就业人员10人,有6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人。参加各项社会保险7365人。
2011年末,龙头山镇邮政投递路线单程总长178千米,投递点8个,乡村通邮率100%;有电信服务网点20个;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000门,固定电话用户820户,电话用户普及率21.37%;移动电话用户9560户,移动电话普及率78.75%;光缆线路总长10千米,主干电缆84对千米,宽带接入用户192户。
2011年末,龙头山镇有高压输电线路1条,长19.84千米,用电负荷0.32万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18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7.73%,供电可靠率99.83%。
龙头山镇境内有111国道过境,境内长7千米;县乡级公路1条,长8.96千米;村村通公路长46.32千米。
地名由来
龙头山镇因镇政府驻龙头山村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