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8-15 15:14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置象、桂林和南海3郡。其中,南海郡辖番禺、四会、中宿、博罗、龙川、揭阳等县。今之潮汕时属南海郡揭阳县辖地。
东晋咸和六年(331),撤揭阳县置东官郡,辖海阳、潮阳、绥安和海宁等4县,龙沏地域属海阳县。
隋开皇十年(590),罢义安郡。海阳县改称义安县,龙湖地域属义安县。开皇十一年(591),在义安县地置潮州(未设府),龙湖地域随义安县属潮州辖。大业三年(607),罢潮州复置义安郡,义安县复名海阳县,龙湖地域属义安郡海阳县。
唐武德四年(621),罢义安郡复称潮州,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天宝元年(742),潮州改称潮阳郡,龙湖地域属潮阳郡海阳县。乾元元年(758),复置潮州,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
五代开运二年(945),潮州辖海阳、潮阳两县,龙湖地域属海阳县。
宋宣和三年(1121),复置揭阳县,龙湖地域属揭阳县蓬洲都。绍兴二年(1132),撤揭阳、潮阳两县并入海阳县,潮州只辖海阳1县(龙湖地域属潮州海阳县)。绍兴八年(1138),龙湖地域属揭阳县。
元至元十六年(1279),置潮州路,仍领海、揭、潮“三阳”,龙湖地域属揭阳县。
明洪武二年(1369),改潮州路为潮州府,领“三阳”加程乡共4县,龙湖地域属揭阳县蓬洲都。嘉靖四十二年(1563),划海阳县的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三都与揭阳的蓬洲(含龙湖地域)、跎江、鳄浦三都及饶平县的苏湾都共7个都置澄海县,隶属潮州府。龙湖地域改隶澄海县。
清康熙元年(1662),在东南沿海施行靖边海禁政策,强迫沿海人民内迁50里,澄海县(含蓬洲都龙湖地域)建制被撤销。康熙八年(1669),取消迁界,澄海县(含蓬洲都龙湖地域)恢复建制。咸丰十年(1860),根据中美《天津条约》,“沙汕头”被确定为对外通商口岸,改称为“汕头埠”,属澄海县陀浦巡检司管辖。龙湖地域位于汕头埠东侧,属澄海县蛇浦司辖。
民国元年(1912),行政置潮汕安抚使。4月改为潮州军务督办,后再改为潮梅镇守使。民国3年(1914),广东实行官道制,置潮循道,辖潮州、惠州、兴梅地区共25县。民国8年(1919)冬,由潮梅镇守使公署牵头,仿广州市政公所做法,设立汕头市政局,仍属澄海县管辖,龙湖地域处汕头市政局东侧,隶属澄海管辖。民国9年,撤潮循道,成立潮梅善后委员公署。民国10年(1921),澄海县撤都设区,上蓬区辖外砂、新溪等乡,下蓬区辖鸡汀、官埭等乡,龙湖地域为澄海县辖。民国25年(1936)10月,改设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期间,龙湖地域随澄海县隶属上述机构管辖。民国28年(1939)6月,日本侵略军占领汕头,澄海县沦陷(含龙湖地域)。民国34年(1945)8月15日,日本投降,澄海县恢复原建置,龙湖地域为澄海县辖。
1949年10月,澄海县成立,上蓬区、下蓬区为澄海县所辖。
1953年,澄海县上蓬区改为第五区,下蓬区改为第六区。
1956年3月,澄海县撤区并乡,第五区(上蓬区)改设外砂乡和新溪乡:第六区(下蓬区)改设鸡汀乡和官埭乡。
1956年3月,汕头市郊区成立,妈屿(今龙湖区珠池街道辖地),成为汕头市郊区的9个乡之一。
1956年12月,妈屿乡与澳头乡合并为妈澳乡,属汕头市郊区管辖。
1957年11月,澄海县外砂乡和新溪乡合并为外砂乡,鸡汀乡和官埭乡合并为下蓬乡。
1958年3月,下蓬乡归汕头市郊区管辖。9月,外砂乡被编为澄海人民公社第4支队,下蓬乡为汕头市郊区红光人民公社。
1959年5月,外砂乡为澄海县外砂人民公社。汕头市郊区红光人民公社改称下蓬人民公社。
1960年9月,外砂人民公社划归汕头市郊区管辖。
1965年6月,汕头市撤销郊委和郊区人委建制,成立汕头市农业办公室,珠池、妈屿划归该办公室管理。
1974年11月,成立新的汕头市郊区,下蓬人民公社归新郊区管辖。
1975年12月,将汕头市在郊区的青年农场、工交农场、五七大队和下蓬公社的内充公、外充公、陈厝合大队与金砂公社的广兴、龙湖、龙眼大队合并成立五七人民公社。
1980年9月,五七人民公社更名为珠池人民公社,归汕头市郊区管辖。
1980年,汕头设立经济特区。
1985年11月,汕头市郊区将珠池区公所移交给汕头特区,行政上仍属郊区管理。
1986年3月,汕头特区龙湖行政管理局成立,管辖6个农村办事处(龙湖、广兴、内充公、外充公、陈厝合、辛厝寮)和2个居民办事处(珠池、妈屿岛)。
1986年10月,汕头市郊区将原珠池区公所所属的陈厝合、辛厝寮、龙湖、广兴、内充公、外充公共6个乡划入汕头特区龙湖加工区,并将其余周厝愠、夏桂埔2个乡划入下蓬区管辖。
1991年11月,以汕头经济特区龙湖片为基础组建龙湖区。
1991年9月,龙湖区以原汕头特区龙湖片区为主体,划入原郊区的下蓬镇、珠池街道和原金砂区部分区域。
1992年7月,成立龙湖、金霞、新津、珠池4个街道,下蓬镇保留建制。
1996年10月,撤销下蓬镇,设置鸥汀、龙祥2个街道。是月28日,增设龙津、渔洲2个街道。从龙祥街道中分设龙津街道,从鸡汀街道中分设渔洲街道。
2001年12月,原龙湖并入金霞街道,原龙津街道并入龙祥街道。原鸿汀、渔洲街道合并为鸡汀街道。
2003年3月,澄海市的外砂、新溪2个镇划归龙湖区管辖。调整区域后的龙湖区辖珠池、金霞、新津、龙祥、鸥汀5个街道和外砂、新溪2个镇。
2019年,外砂、新溪启动并完成撤镇设街道工作。
2019年11月,外砂、新溪、珠池街道分拆并新设置龙华、新海、龙腾街道,街道总数增至10个。
截至2023年6月,龙湖区下辖10个街道:金霞街道、珠池街道、新津街道、龙祥街道、鸥汀街道、外砂街道、龙华街道、新溪街道、新海街道、龙腾街道。121个村(居)委会,其中村委会33个,社区居委会88个。区政府驻金霞街道龙湖北路1号。
龙湖区,位于汕头市东北部,东北面隔外砂河与澄海区交界,西北隔梅溪河与潮州市潮安区为邻,西接金平区,南边、东南面邻大海,位于北纬23°19′—23°28′,东经116°41′—116°49′之间,北回归线横穿鸥汀街道和外砂镇,总面积127.69平方千米(含东海岸新城填海造地)。
龙湖区,以韩江下游三角洲冲击平原为主要地貌,妈屿岛是区内唯一的海岛地貌。平原地貌海拔1~ 3米,地形上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妈屿岛上的鸾山海拔高度39米。
龙湖区,属于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阳光充足,热量丰富,雨水充沛,夏长冬暖,无霜期长,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四季天气变化不明显。
韩江下游支流的外砂河、新津河、梅溪河均流经龙湖区。境内还有龙湖沟、三脚关沟等排水沟。
龙湖区,呈现沙洲地猊耳为滨海地带,有较为丰富的石黄沙、锆英石、稀土矿、钛铁矿以及海生贝壳资源、海盐资源、耐火黏土。以前的矿产以海贝壳为主,现在以玻璃用沙、建筑用沙为主。
龙湖区,内有珠池、新津河口、外砂河口等可见港湾,现建有珠池深水港1万至5万吨级码头泊位。有大片浅海难涂和大片渔场,适宜海水养殖,近海已知鱼类有300多种,虾蟹类10多种,贝类20多种,藻类10多种。
截至2022年11月30日,龙湖区户籍总户数141284户,总人口513987人,其中乡村人口3250人。截至2022年12月,龙湖区户籍人口出生率8.49‰,政策生育率为98.17%,死亡率为5.49‰,自然增长率为3.01‰。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龙湖区常住人口为630749人。
龙湖区散居少数民族有回、满、蒙古等17个族别,常住少数民族人口近1000人,大多数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到本地区工作和因婚姻关系迁入。
政协第七届汕头市龙湖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李岱玲
2022年,龙湖区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614.37亿元,比上年增长0.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50亿元,增长1.3%;第二产业增加值214.07亿元,下降3.7%,第二产业中工业增加值151.27亿元,增长2.2%;第三产业增加值391.80亿元,增长2.4%。三次产业比例为1.38:34.84:63.77,与上年相比,第一产业比重上升0.0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0.90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0.84个百分点。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5421元,下降0.9%。
固定资产投资
2022年,龙湖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下降23.1%。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以下数据不含市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259个,其中本年度新开工项目154个。本年度完成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134个,其中完成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93个,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33个。
财政
2022年,龙湖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15.24亿元,下降19.4%。其中,税收收入12.10亿元,下降18.9%,税收占比79.4%;非税收入3.14亿元,下降21.3%,非税占比20.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33.65亿元,下降9.6%。
人民生活
2022年,龙湖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008 元,增长4.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250元,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7038元,增长7.2%。
2022年,龙湖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94亿元,增长5.2%。其中农业产值9.61亿元,增长1.1%;牧业产值3.52亿元,增长9.3%;渔业产值1.60亿元,下降1.2%;农林牧渔业服务业产值2.22亿元,增长41.7%。
农作物总播种面积120511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42032亩,其中稻谷面积30936亩,玉米面积4423亩,大豆面积673亩,薯类面积6000亩。经济作物面积78479亩,其中花生面积842亩,蔬菜面积77498亩,瓜果类(果用瓜)139亩。
工业
2022年,龙湖区工业总产值613.86亿元,增长4.1%;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9户,规模以上工业产值502.11亿元,增长2.2%;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占全部工业总产值的81.8%,比重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2.16亿元,增长1.0%。在规模以上工业中,股份制企业增长1.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2.1%,其他经济类型企业增长87.9%。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销售产值449.36亿元,增长0.0%,其中出口交货值89.91亿元,增长2.6%;工业产品销售率89.5%,下降1.7个百分点。
建筑业
2022年,龙湖区建筑企业施工产值257.94亿元,下降1.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821.76万平方米,房屋竣工产值174.16亿元。
国内贸易
2022年,龙湖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5.52亿元,下降1.9%。限上汽车零售额93.07亿元,下降7.5%。大型超市7个,零售额7.19亿元, 下降21.4%。限上汽车零售、大型超市和餐饮零售额占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5.7%。
对外贸易
2022年,龙湖区累计引进外商直接投资项目26宗,增长52.9%;合同外资金额1.51亿元,增长285.7%;实际吸收外资金额0.79亿元,下降6.6%。
沈海高速、汕昆高速、228国道、汕汕铁路、广澳港区铁路、粤东城际铁路、广梅汕铁路穿过龙湖区。
截至2022年,龙湖区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共245所,其中高级中学1所,完全中学6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所,初级中学7所,小学62所,幼儿园15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公办中小学校66所,民办中小学校14所。在校学生、在园幼儿共130916人,其中普通高中学校9848人,初中生27426人,小学生65729人,在园幼儿27913人;有专任教师8821人,其中幼儿园专任教师2419人,小学专任教师3576人,初中专任教师2034人,普通高中专任教师792人。
2022年,龙湖区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4家,其中新认定23家,重新认定31家。新增4家省级、9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3个项目获得2022年广东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立项资金60万元。获得2022年汕头市精细化工企业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团队立项2个,补助资金290万元。1家企业申报建设2023年企业类省重点实验室已获得立项公示。专利授权量2221件,比增-8.56%,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比增34.09%。
国家一级图书馆:汕头市龙湖区图书馆。国家一级文化馆:汕头市龙湖区文化馆。
2022年,龙湖区区图书馆采购图书3.55万册,持证读者3.79万人,年进馆人数(总分馆)25.37万人次,年借阅量达30.05万册次;共举办爱乐市民音乐会5场,展览5场,免费艺术培训班16期,培训人数5730人次,进村居放映电影40场;争取中央、省资金共228.18万用于资助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各街道基层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和文体公共场所对外开放工作。蓬沙书院整体修缮工程已完成并投入使用,潮海关别墅已完成主体修缮。
2022年,龙湖区在汕头市首届小学生跳绳比赛中,龙湖区可谓一枝独秀,在仅有六个组别的比赛中,共获得五个组别团体第一名和一个团体第二名;在汕头市第七届“市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上再创佳绩,在所有五个组别比赛中,取得三项冠军、一项亚军、二项季军,成绩遥遥领先其他六个区县。其中,谢易初中学囊括女子高中组、女子初中组两项冠军,蓬鸥中学取得历史性突破获男子初中组冠军及女子初中组第三名,丹霞小学获得男子小学组第二名,龙湖实验中学获得男子初中组第三名。2022年2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县。
2022年,龙湖区政府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举办电竞赛事“2022年和平精英新势力夏季赛总决赛”,本次赛事总曝光量突破6000万人次。
截至2022年,龙湖区拥有公立医院5个,民营医院12个,门诊部 50个、诊所及其他294个,农村卫生站33个。执业(助理)医师数1509人,注册护士数1549人,床位数2057张,每千人口占有床位3.27张。5家公立医院诊疗人数1053443次,减少4.48%;出院人数20554例,减少1.34%。
2022年,龙湖区城镇新增就业8193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20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35人,扶持创业1102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3%。各险种参保人数分别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17047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933人,职业年金7933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47010人,失业保险99359人,工伤保险147937人。各险种缴费人数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09096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782人,职业年金7782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60373人,失业保险99359人,工伤保险147937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入1899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20170.84万元,累计收支结余23406.14万元;职业年金收入16785.60万元,职业年金支出(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16789.77万元,累计收支结余715.3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580.3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670.91万元,累计收支结余27339.12万元。各项待遇实行100%社会化发放。
2022年,龙湖区新增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对象128户311人,退出城乡低保救助对象共123户268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837元/人月和795元/人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1340元/人月和1272元/人月,累计发放低保金2447.98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71.6565万元;政府救助保险累计赔付55.5万元;为30户(67人)无劳动力单亲困难母亲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11.63万元;为16户(41人)登记失业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7.2万元;为困难对象19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约33.44万元;继续发挥“居民住房灾害救助保险”作用,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合同期内共赔付4起,涉及12户共8.87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188元/人·月、252元/人·月,全年对66266人次残疾人发放“二项补贴”1548.59万元;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治救助行动15次,协调相关街道接收并安置本区户籍流浪乞讨人员3人。
2022年,龙湖区建好“公益志愿”没有围墙养老院,将低保、特困老年人服务对象范围从70周岁以上降至60周岁以上,提供24小时8大类“一站式”居家养老服务;做大做优“1+N”模式家门口养老院和“医养结合”“社区融合”式机构养老院,持续加强龙湖区福利院(粤康颐养中心、粤康颐养医院)运营管理;组织实施区福利院扩建项目。
孤儿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1313元/人·月、1949元/人·月,共对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困境儿童1307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累计145.44万元;在各街道设立未成年保护站,共配备街道督导员10人,村(居)儿童主任124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配备率达100%。
累计发放病故军人一次性抚恤金约110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金约2977万元、驻区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约300万元、义务兵家庭和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优待金约650万元;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4人,发放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约631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金约442万元;开展驻区军警部队节日慰问活动赠品折计41.5万元;开展立功受奖送喜报活动,为16名立三等功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并赠送慰问金共1.6万元。
龙湖地域古时先后由揭阳县和澄海县管辖。居民由早期的中原移民和讲闽南语的福建人迁入而构成,从而形成独特的地方方言,即汕头口音的潮语,它与潮州口音、潮阳口音、揭阳口音的潮汕话存在“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音韵,声调方面有微小差别,与金平区、澄海区等地方言语音则无明显的差别。潮汕话属于闽南语系的一个支系,与现代汉语有较大的差异,它保存着唐、宋的古汉语语音、声调、词汇及语法特点,语言学者认为它是至今尚存的罕见的古汉语“活化石”。
截至2022年,龙湖区共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14个,市级项目11个,省级项目4个,国家级项目1个;共有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0名,市级传承人9名,省级传承人3名。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流传于广东省潮州市的传统技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之一。
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主要体现在设计、施工、装饰三方面。流布于潮汕地区,并随潮人的足迹流传至海外潮籍华侨社区。是营造师根据潮汕的人文历史、民俗、宗教信仰,结合当地高温潮湿,风灾、地震等地理环境、气候条件进行设计。通过泥瓦、石木、彩绘等工匠的构筑和装饰,形成以石木柱梁结构为主,石雕、金漆木雕、嵌瓷三大工艺特色显著,建筑形态端严、深厚稳固、装饰华丽的风格。
潮汕古建筑保留了古代中原建筑形制和古越族的遗风,该技艺对研究中国民族建筑风格、潮汕人文历史、科学艺术和“海丝”路径拓展具有重要的价值。
2021年5月24日,潮汕古建筑营造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编号为Ⅷ-283。
证果寺
证果寺,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证果寺路。1994年10月,被列为汕头市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明代永乐四年(1406),有600年的历史,是市区唯一明代敕封古寺。初名崇福庵,嘉靖四十四年(1565) 被朝廷敇封为“证果禅寺”。坐北向南,呈长方形,通进深71.7米,通面宽24.9米,占地面积达1800平方米。由中轴线从外向内依次是山门、华藏法门、天王殿、大雄宝殿、藏经楼;设有消灾堂、报恩堂、伽蓝殿、地藏殿、观音阁、客堂、五观堂、方丈室、僧舍等。
腾辉塔
腾辉塔,又称蓬洲塔、鸥汀塔,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上社区塔围内一横东侧。1988年11月19日,被列为汕头市文化保护单位。为贝灰砂混合夯筑的风水塔。塔门向北,现残高15.66米,占地面积20平方米,塔身为六角形,外观分为7层,塔内为空心,每层6面均开有拱形小窗,1耀3层的塔墙基座厚约1米,作为坚实底座,每层之间原铺设木板,顶层为5层空心小塔。外观形成塔上加塔形状。
鸥汀天后宫
鸥汀天后宫,位于龙湖区鸥汀街道鸥下社区北畔中街。初建于明天启壬戌年(1622),坐东北向西南,庙面宽13.1米,进深12.25米,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该庙为三进连体格局,外墙为砖石结构,内为石木柱梁屋架,举架间的金木雕饰保持原状,屋顶为潮式嵌瓷,外埕有2根船桅式旗杆,庙右侧与福德祠相连接。天后宫石匾为乾隆乙卯年(1795)的牌匾,其背面刻有重建碑记。1995年6月,列为汕头市文物保护点。
妈屿天后古庙
妈屿天后古庙,分老宫、新宫两座,位于龙湖区珠池街道妈屿社区中部北侧山坡。两座古庙均坐东北向西南,为三进连结建筑格局。老宫初建于元代,明万历四十八年(1620)、清咸丰十一年(1861)和民国十七年(1928) 均有改建扩建,1992年重修。面宽17.4米,进深13.4米,建筑面积232平方米,老宫前设有祭台、戏台和天公拜亭。新宫位于老宫南面山坡下30米处,建于清咸丰八年(1858)。1944年,受台风袭击坍塌,1992年重修。通面宽17.65米、进深14米,建筑面积247平方米。新宫门口的两根雕龙石柱和石狮及栏杆小石狮为古庙的原物。庙东侧有石碑刻4通,其中2通为清代古石碑。1988年11月,两座天后古庙一并被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妈屿龙王宫
妈屿龙王宫,位于龙湖区珠池街道妈屿社区赤埠路一横。坐西北向东南,面宽9.75米,进深11.5米,建筑面积112平方米,为一庭院一主庙二进砖木结构。庭院左右分别为龙井、虎井,屋顶有嵌瓷浮雕。庙内供奉高约1米的海龙王及夫人彩色木雕像两尊。
2013年,龙湖区入选2013年全国科技进步考核科技进步先进县(市)。
2020年12月,龙湖区入选”广东省双拥模范城(县)“。
2022年2月,龙湖区入选2021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
2023年2月,龙湖区入选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2023年8月,龙湖区入选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
2023年12月,龙湖区入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