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2 14:28
该服务是透过双向的宽带网络将各种影音资讯传至机上盒,再呈现在电视机上。
目前中华电信MOD的适用法律是《电信法》,故中华电信MOD不适用《广播电视法》中有关台湾地面电视五大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公视)节目强制授权的规定;2009年上半年起至今的中华电信MOD盖台事件,即与此有关。
申租中华电信的ADSL及FTTB线路用户,无论ISP为中华电信HiNet或其他业者,均可申租MOD。但固定制线路(即不需PPPoE拨接而设定固定IP地址)因EtherType等因素无法同时申租MOD,需另申请不上网的电路以安装MOD。
MOD主要提供以下三大类型服务:
HD为HD分辨率频道,3D为3D立体影像频道,多国语言为提供多种语言可切换之频道。
2003年1月,中华电信向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申请经营IPTV业务。2003年11月底,中华电信经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核准推出IPTV业务,定名为“中华电信MOD”。2004年2月,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发给中华电信IPTV营运执照,但因中华电信官股(政府持有的股权)将近40%,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发函要求中华电信必须遵守“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
2005年8月18日,中华电信MOD改名为“中华电信大电视”开播,强调互动电视与随选视讯功能,口号为:“咱ㄟ电视台,丰富又精采。”2006年,“中华电信大电视”改名为“中华电信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简称“中华电信MOD”。2006年10月,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核准中华电信MOD的经营,但是中华电信必须“开放平台”,让中华电信MOD不属于媒体,以遵守“党政军退出媒体”条款。
2007年5月30日,NCC与中华电信正式签定行政契约,宣告中华电信MOD转型为开放性平台;但台湾有线宽带产业协会理事长陈继业表示,NCC认为中华电信MOD已完成改造、转型为开放性平台,但中华电信MOD实际上仍是有线电视系统,“看不出来改造前后有什么不同。”
2007年12月,中华民国电视学会主张,由于NCC核定中华电信MOD为适用《电信法》规定之多媒体内容传输平台服务,中华电信MOD不应再免费使用中华民国电视学会各会员电视台(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公视)的频道,各会员电视台应要求中华电信不得将各自的无线数位电视频道加载中华电信MOD的免费频道群中;中华民国电视学会同时建议各会员电视台去函中华电信以要求取消各会员电视台频道承载,并各自与中华电信MOD之频道商洽谈版权授权事宜。
2008年3月7日,中华电信MOD开播HDTV节目(2008年北京奥运棒球“8抢3”资格赛仅限3月7日至3月14日),但收视户必须先安装“光世代”(FTTx)下行10Mbps、上行2Mbps,使用的机上盒必须是“MOD205”,机上盒遥控器必须是“MRC25”,建议使用支援1080p或1080i节目讯号的电视机,同时必须使用HDMI连接电视机(若使用色差端子,则必须请工程师来更新机上盒轫体);符合上列条件的收视户,不需申请,即可在MOD的“HD高画质”专区直接点选、收看各HDTV节目。
2009年,中华电信裁撤“数位内容处”,中华电信MOD业务由总公司移转至台湾北区电信分公司(北区分公司)负责。
2011年6月15日,中华电信MOD系统升级,将同一执照之SDTV频道与HDTV频道整合为单一频道。若收视户同时是光世代用户,MOD系统将自动传送HDTV讯号给收视户;但若收视户收看HDTV频道时感觉画面失真,可使用机上盒遥控器切换为SDTV讯号。
2011年8月24日,中华电信公告,将推出MOD第二平台,由爱立信取得标案,采用爱立信提供的IPTV平台“IAP”(IPTV Application Platform),总金额为新台币10.67亿元。
2012年8月30日,中华电信举办法人说明会,董事长吕学锦表示,固网宽带用户数的目标值从500万下修为475万,MOD用户数的目标值因MOD第二平台审核延后而从150万下修为130万。
2012年6月1日中午12点起,三立电视于中华电信MOD播出,推出2个频道CH54三立财经台与CH85三立综合台,都是HD频道,但属于付费频道,观众每月需另付新台币25元看1台或另付新台币45元看2台。目前在台湾有线电视系统上播出的许多卫星电视频道,以往均不曾在MOD上播出;三立率先于MOD上架,虽不是以主频直接上MOD,但已是一大改变。。
2009年上半年,中华电信MOD上的台湾地面电视五大台各频道陆续发生部分节目因授权问题被迫以其他同类节目覆盖原节目内容(台湾称为“盖台”)的事件,偶像剧、韩剧被覆盖的情形尤其显著。此类事件至今仍未被完全解决。而中华电信MOD的广告以比有线电视低廉的费率为主要诉求,未曾向拟申装中华电信MOD的消费者告知:此类事件使中华电信MOD无法提供完整的基本服务给消费者。
2009年3月8日,中华电信MOD官方网站讨论区发布〈关于台湾互动盖台之原因说明〉,说明为何台湾互动电视公司提供的台湾地面电视五大台各频道有部分节目被覆盖。
2009年7月13日,针对中华电信MOD用户无法收看中视全部节目,中视答复:“MOD因有营利行为,中视便不能私底下将非中视所有的戏剧播放版权发放给MOD;必须请MOD业者向该剧版权所有者购买‘网络播映权’,如此方可于MOD平台播出。中视不会要求MOD覆盖节目等等恶质行为,戏剧的播放版权流程一切依据合约,目前只能请观众向MOD业者申诉。造成中视观众收看的困扰,我们致上深深的歉意。建议观众,可以利用非经MOD的网络传输方式来收看中视(节目),例如:购买数位机上盒、或利用传统方式安装天线、或向当地第四台业者安装有线电视。”
2010年5月14日,日本AV片商Waap Entertainment、Soft On Demand等8家公司委任律师指控,中华电信让MOD内容提供业者(新视纪媒体科技、靖天传播、台湾互动电视公司)任意播放、或让民众以手机下载未经授权的AV。
2010年11月中旬,中华电信设于台北市中山区长春路与林森北路口的电视墙播放促销中华电信MOD限制级内容区块“成人专区”的广告,长度约3分钟,内容有学生妹任由身旁两男搓揉胸部、穿性感睡衣的AV女优趴跪在床上露出乳沟、AV女优隔着裤子替AV男优口交,播出3日后又延迟3日才被撤除,遭民众向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投诉;中华电信表示,电视墙排播系统误播成人互动游戏,在接获通知后已立即撤除;台湾行政部门新闻局广播电视事业处表示,中华电信MOD及其播放内容都是属于NCC管理业务,新闻局已函请NCC处理;一位不愿具名的多媒体业者说,中华电信无法在第一时间处理本案,是因为“MOD系统技术受限于华电联网”;另外,一位不愿具名的频道商说,中华电信MOD频道专案实因“内神通外鬼”,纵容靖天传播、台湾互动电视公司、新视纪媒体科技与爱尔达电视等少数业者垄断频道达70%,使得其他公司难以申请。
2011年9月23日,中国国民党立法委员蔡正元在台湾立法部门施政总质询时指出:一民主进步党执政时利用中华电信MOD不适用广电三法“党政军退出媒体”的规定,以台湾互动电视公司为主的集团(台湾互动电视公司、亚洲卫星电视、博斯数位、隆华数位科技、靖天传播)在2008年5月20日政党轮替前共取得74张卫星电视频道执照,占中华电信MOD总频道数131张执照的56.5%,中华电信每年要付给该集团新台币14亿元。二2007年12月27日,NCC委员会一天之内查核通过亚洲卫星电视、博斯数位、隆华数位科技与靖天传播共18张卫星电视频道执照,原因是吴乃仁打电话给当时NCC主任秘书吴嘉辉。三台湾互动电视公司与中华电信MOD的合约为期4年,契约总值新台币56亿元,根据台湾银行和中华电信所签订的供应商开口融资合约,此契约价值可有8成贷款额度,本案供应商合约现金价值新台币45亿元,民主进步党人士可透过吴乃仁、经由台湾互动电视公司,即可从中华电信手中取得周转资金新台币45亿元,中华电信已是民主进步党的金库。四台湾互动电视公司募资负责人颜万进是吴乃仁的亲信,正在以Skyasia Media Inc.为主体进行16亿美元的募资计划,总金额新台币480亿元。五台湾互动电视公司、博斯数位、隆华数位科技、靖天传播与Skyasia Media Inc.的总部都设于台北市中山区八德路二段232号7楼,即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台北市中山区八德路二段232号1至5楼)楼上。
1. 回看功能: 中华电信MOD提供频道回看功能(至多提供过去7天的节目),只要是有授权回看的频道(包括:ELTA家族频道、大爱电视台、大爱二台…等),用户不须设定,直接从“回看专区”或“电子节目表单 EPG”即可以随选方式观赏已经播毕或正在播映的频道节目。
2. 图形化接口: 自从2004年MOD推出以来,MOD平台接口经过多次改版升级,从树状化目录选单朝向图形化接口设计、主题式内容集结(例如:电影街[1]、戏剧苑[2]、新闻气象站等服务),让使用者简单、快速找到自己想看的内容。
3. HD/SD影像画质可弹性化切换
4. 弹性自订开机画面: MOD可弹性提供用户自订开机的首页画面。MOD主要提供电视频道与首页主选单(内含随选影片与应用服务)两种首页,用户开机后,可自行设定。
5. MOD遥控器提供学习功能 可用来操控电视机: MOD 遥控器经简易设定之后,能用来控制大部分品牌的电视机,可参考官网所附之使用手册。
6. 搜寻随选影片功能: MOD提供客户搜寻平台上影片与剧集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