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1 15:16
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简称“中共南京市委”或“南京市委”)是中国共产党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的领导机关,是中国共产党在江苏省南京市范围内的代表机关,根据中国共产党江苏省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每届任期五年。
1949年5月1日,在中共中央华东局领导下,随军南下干部和南京地下党员干部3000余人,在南京人民大会堂(时称国民大会堂)举行大会,宣布成立新的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应当通过召开全会的方式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保障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
(三)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审议通过重要党内法规或者规范性文件。
(四)决定召开同级党代表大会或者党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五)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六)选举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通过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的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七)决定递补党委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决定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党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
(八)研究讨论本地区行政区划调整以及有关党政群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方案。
(九)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全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在全会闭会期间行使党的地方委员会职权,主持经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全会,向全会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对拟提交全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二)组织实施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
(三)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讨论和决定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四)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政法工作等方面经常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
(五)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必要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可以征求党委委员意见;教育、管理、监督干部;研究决定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有关事项。
(六)对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
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结合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地方委员会领导集体活力和党的团结统一。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职尽责。
韩立明:中共江苏省委常委,中共南京市委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南京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陈之常: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主任;
李佰平:中共南京市委副书记。
王 华: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
徐锦辉: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陈 勇: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刘海涛: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南京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陆卫东: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江北新区党工委书记,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党工委书记;
马红晖:中共南京市委常委,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南京警备区党委副书记、司令员;
霍慧萍: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南京市行政学院院长;
林 涛:中共南京市委常委,中共南京市江宁区委书记,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南京市麒麟科技创新园(生态科技城)开发建设管委会党组书记(兼);
黎 辉:中共南京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2021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韩立明(女)为市委书记,夏心旻、沈文祖为市委副书记,当选市委常委的还有刘月科、王华、徐锦辉、陈勇、杨学鹏、华静(女)、马红晖、蒋跃建、邢正军、沈剑荣。
2021年4月8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韩立明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2021年2月19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张敬华同志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
2017年7月17日消息,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决定:张敬华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和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
2016年11月3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吴政隆为市委书记,缪瑞林、龙翔为市委副书记,当选市委常委的还有刘以安、沈文祖、李世贵、罗群、徐锦辉、郭腊军、陈勇、蔡丽新(女)、杨学鹏。
2016年10月12日消息,中共中央和江苏省委决定:吴政隆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和南京市委委员、常委、书记;黄莉新同志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2015年1月25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黄莉新同志任南京市委书记。
2015年1月8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
2011年10月19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杨卫泽为市委书记,季建业、陈绍泽为市委副书记,当选市委常委的还有沈健、郑泽光、刘以安、刘志伟、龙翔、周谦、戴华、徐金万、项雪龙、徐宁(女)。
2011年3月23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朱善璐同志任江苏省委副书记,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杨卫泽同志任南京市委书记。
2008年2月15日消息,中共中央决定:朱善璐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2006年9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罗志军为市委书记,蒋宏坤、陈家宝、缪合林、陈绍泽为市委副书记,当选市委常委的还有杨植、靳道强、刘捍东、叶皓、沈健、钱继红(女)、王奇、张枫。
2003年4月25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罗志军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2001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李源潮为市委书记。
2001年10月14日消息,中共中央批准:李源潮同志任南京市委书记,王武龙同志不再担任南京市委书记职务。
2019年1月3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履行备案审查程序,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4日,南京市召开市级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机构改革后,南京市共设置市级党委机构14个。
2024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南京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5日,南京市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召开。
2021年6月,中共南京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被确定为江苏省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