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7 17:55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中国共产党在河南省的党内监督机关,任期五年。本届任期自2021年10月开始。
2021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在郑州胜利闭幕,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河南省第十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河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河南省人民会堂举行,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别荣海(至2023年4月)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张巍(2023年12月任)、刘国栋、张越、连红兵、刘建国(已经卸任)、王毅、韩兆印、李成宽、王峻峰、王明星
(2021年10月29日中共河南省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主席团第六次会议通过)
(55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弋振立、马广骥、王毅、王明星、王治安、王峻峰、牛书军、方婷(女,回族)、方启雄、古松、卢捍卫、卢锡恩、师维、曲孝丽(女)、刘国栋、刘建国、孙玉会(女)、李威、李成宽、李向前、李保国、李验胜(女)、李颖波、杨卫东、连红兵、别荣海、张浩、张越、张宏丽(女)、张尚字、张建军、张桂英(女)、陈英杰(女)、周凯、郝常伟、姚保松、袁勇、原永胜、徐金柱、徐俊岭、郭岩松(女)、郭奎立、郭保振、唐献泰、黄东升、黄明海、曹珺(女)、曹新博、阎兴振、梁熙、韩兆印、楚耀华、路云(女)、黎萍(女)、薛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