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4 08:07
本会是由全国医学美学文饰从业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组织,是国家一级协会——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下属分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民政部批准,于2015年11月2日在海南博鳌论坛成立。
(一)坚持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宗旨,贯彻宣传整形美容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协会的方针和总体规划,制定本分会的计划,并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引导本专业的健康发展;
(二)在本专业工作人员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树立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的从业风范;
(三)调查本专业从业人员状况,为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帮助;
(四)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和监督行业企业规范化开展医学美学文饰服务。进行医学美学文饰新技术发展的战略研究,为医学美学文饰产业化发展规划、计划以及有关的重大课题提供决策咨询,并成为政府与行业企业的沟通桥梁,做好上通下达。
(五) 动员组织有关专家与实际工作者相结合,组成既有理论水平又有实际经验的培训讲师队伍,开办长短期专业培训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
(六)制定行规行约并推动会员执行,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对本团体会员遵守国家法律,操作规范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侵害美容消费者生命与健康权益的行为予以纠正;
(七) 组织会员企业和个人,结合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行业的国内外学术交流、研讨、合作与考察。
(八) 广泛开展有关医学美学文饰技术方面的科学普及、继续教育、科技人员培训及推荐、表彰、奖励等活动,并为人才交流提供广阔平台。
(九) 组织编辑出版行业相关会议文集、刊物、科技书刊、信息资料、科普读物等出版物。
(十) 反映会员合理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兴办各项为会员服务的事业及活动。
成立大会于海南博鳌论坛召开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成立大会于2015年11月2日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盛大召开。其隶属国家一级协会---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旨在为所有医学美学文饰从业者建立一个家,为行业发展找出路,为人才培养搭平台,为执业上岗设标准,为文饰师提供一个合法的身份,从而推动医学美学文饰事业的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大会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张斌会长表示:“文饰作为一个艺术也好,生活美学也好,生活的寄托也好,它是用医学的方法来解决的。作为医学,就必须用医学的规范来监管。如果不是医学,就算是生活美容。现在(2015年)也有很多不同的看法,这样的交叉也影响到热爱这个行业的人士,也影响这个行业的发展。文饰历经坎坷,终于等到了今天的平台。”
“现在(2015年)文饰行业处于低谷,虽然纳入了医学范畴,但是医院没有文饰科,医生没有从事这个行业,所以这个行业需要医学的理念指导,才能健康的发展,才能传承和发扬我们的文饰文化和技艺。所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的成立,是大势所趋,也是我们所有热爱文饰的人亟待所需,为我们规范行业、制定标准,为我们以后的发展制定了蓝图。我一定不辱使命,真心实干,和我们全体理事一起努力,开创医学美学文饰的新局面。”辛会长发表了振奋人心的演讲,使参会的文饰工作这看到了希望。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标志着文饰行业从“灰色地带”到“阳光产业”的飞跃变革;在这里,我们可以更自由地施展理想和抱负,建立丰功伟业。
重庆市场调研会
2015年11月9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重庆市场调研会在重庆奥黛丽整形美容医院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调研会的有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秘书长:郭丽,副秘书长:何志斌,副会长:雷鸿源、金德华、卢宇明、唐名远、孙林潮、张哲军,吴承洁。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重庆市卫计委医政处李小兵先生,重庆美容行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弘先生,整形美容专家杨东远先生,以及重庆市文饰业企业代表,代理商代表和文饰师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雷鸿源副会长就重庆地区文饰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了汇报,参会的重庆地区代表也充分的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就文饰行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市场需求,如何规范市场,如何解决从业人员的身份问题,产品的规范问题,从业人员的归属问题,行业的规范与标准,培训问题以及如何取得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大家一致认为,行业要发现,必须要规范,在规范的前提下求发展。如何规范将是下一步协会要做的工作。我们还要进行更多的调研,给政府提供一份详实的行业调查报告。为获得政府对行业的理解和支持打下坚实的基础。
北京市场调研会
2015年11月24日,《医学美学文饰师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北京地区专家研讨会于北京空军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三楼会议室成功举行。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秘书长郭丽,副会长李承新(王岚代),孙玉萍,陈织、金德华以及空军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副主任医师韩昱华、富秋涛授、医师黄文思,北京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周澜华出席此次研讨会并发表意见。
会议上,与会人员围绕“文饰师职业岗位技能标准”进行了积极讨论并发言。专家教授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扣主题、突出重点,把问题找出来,交流讨论,提出解决建议方法。整个研讨会期间,专家教授们耐心聆听各位专家学者们的建议,并踊跃提问,会议气氛十分活跃和融洽。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快速完善文饰师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制定,为下一步的调研工作奠定了基础,对医学美学文饰后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对快速完善文饰师职业岗位技能标准制定,为下一步的调研工作奠定了基础,对医学美学文饰后期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湖南市场调研会
2015年12月14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医学美学文饰师执业标准》中南地区评审会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会议室成功召开。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眏继、副秘书长何志斌、副会长辛卫平、常务理事易敬平、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皮肤科专家及地区文饰师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与会人员就华中地区医疗文饰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进行了讨论,大家勇于提出问题,本着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的主旨,积极探讨并一一找出解决方案,真正体现出本次研讨会的目的及意义。
广州市场调研会
2015年12月16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医学美学文饰师执业标准》广州地区评审会于广州市广州美博城C座四楼会议室成功举行。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眏继、副秘书长何志斌、泛美泓涵医疗整形医院院长张怡菲、深圳美莱医疗美容医院皮肤科医生杨鹏、及地方文饰仪器厂家企业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上,与会人员就华南地区文饰色料及仪器所存在的现状作以了解,并对未来行业的规整进行了探讨。大家从市场上存在的实际问题着手,多方位的沟通,提出了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法。整个会议期间,大家积极参与,踊跃发言,会议氛围非常活跃和融洽。
此次会议紧跟华中地区评审会,期间仅隔一天,体现出了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为了尽快规整完善国家文饰师执业岗位技能标准的决心,接触到文饰行业市场的各个方面,从而一心一意带领行业走上正规化,引领国家文饰行业一个崭新的未来!
陕西市场调研会
2016年01月15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医学美学文饰师职业标准》陕西地区评审会于第四军医大学贵宾楼会议厅圆满举办。出席此次会议的有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副秘书长何志斌、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整形激光美容中心主任陈辉教授、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成员尚仲鸣教授、西京医院杨力教授、西京医院张海龙教授、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曾维惠教授、省人民医院王星武教授等专家教授,及陕西地区从事文饰行业的资深文饰师们。
在会议讨论期间,辛会长提出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建议,暨已经从事文饰行业多年的文饰师像“赤脚医生”一样学习医学知识,新人需要制定一套有利于文饰健康发展的新的学习方案,得到了大家一致的称赞和热烈的鼓舞,大家表示希望积极的配合分会以后的工作。
会议最后,会长宣布了“中国(国际)医疗文饰标准化推广大会暨2016年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工作会议”将于4月8-10日在重庆召开,这标志着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一个全新的起点,真正的为文饰行业的人办实事,争实权,寻出路!
中国医疗文饰大会暨常务理事工作会召开
“中国医疗文饰大会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理事工作会议”于2016年4月8日在春意盎然的重庆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
本次大会是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成立以来第一次理事大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国整形美容协会技术与标准控制部主任刘琳琳、办公室主任靖宣、医美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重庆市商委会展办主任孙华培以及医美文饰分会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医学专家和文饰技术专家、众多文饰行业从业者。会议议题主要有,讨论确定医美文饰分会管理规定、增补理事、成立专家委员会、汇报医美文饰分会前期工作、2016年工作方向等重要事宜。同时为更接地气的服务业界,普及文饰中的医学知识和文饰经营管理理念,特邀请知名专家授课。并组织了纹品荟萃展示、评价环节。会议涵盖政策研究、权威报告、专业知识、专家讲授、经营分享、优秀作品展示评价等众多内容。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美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表示,文饰行业因缺乏统一、规范的执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导致大量的文饰服务机构无章可依、无法可循,严重阻碍了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于2015年11月2日在海南博鳌成立后,一直致力于推动医疗文饰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并努力进行全方位的市场调研、战略性思考和探讨,以期揭示医疗文饰师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大环境下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开启医疗文饰发展的创新驱动力,促进行业信用体系和正确价值观建设,维护行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分享文饰机构发展的国内国际先进经验,创建专业的医疗文饰行业生态圈,推动文饰行业向医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
会议会期两天,内容丰富、安排紧凑。相信在参会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次会议必将成为文饰行业迈向专业、规范、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专家评审会召开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会长张斌、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秘书长郭丽,及邀请的16位国内知名专家,他们是:
解放军空军总医院皮肤病研究所 刘玮教授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李健宁教授
北京黄寺美容外科医院 孙玉萍教授
北京大学国际医院 陈织教授
北京整形外科医院 蔡景龙教授
北京小忠丽格医疗美容 赵小忠教授
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 陈辉教授
成都夏芙医疗美容机构 孙林潮教授
济南军区总医院 李江教授
空军总医院激光整形美容中心 纪彦林教授
法国雅姬国际美容医学院 吕海富教授
大连医科大学美容学院 于江教授
大连医科大学 闫润虎教授
天津市南开大学医学院 陈东来教授
宁波江东芙艾医疗美容 翁佩平教授等。
以上人员出席此次研讨会并发表意见。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的出台,是经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致函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下发《关于委托收集纹绣服务管理状况的函》(国卫医医护便函【2016】66号),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针对文饰行业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召集专家并赴各地积极调研,整理反馈意见上报医政医管局,同时组织专家编写。
会议上,与会人员围绕“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进行了积极讨论并发言。专家教授们结合自身工作实践,紧扣主题、突出重点,交流讨论《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医学文饰行业基础教学大纲》、《医学文饰行业基础考试大纲》三个文件,并提出需要完善的地方。会议最后阶段,讨论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新闻发布会的召开时间与地点。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新闻发布会
暑退九霄净,秋日胜春朝。2016年9月13日,由国家卫计委主管的协会——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举办的首部《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梅地亚新闻中心召开。
会上,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进行了《医学文饰行业标准指南》的发布,文饰分会秘书长郭丽就《医学文饰行业标准指南》起草的背景及过程进行了介绍。
中整协医美文饰分会会长辛映继做标准发布医美文饰分会秘书长郭丽做标准制定过程汇报《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涵盖了国内文饰行业所涉及的文饰机构、从业人员、仪器设备、色料耗材、操作流程以及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该《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的发布对规范文饰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影响。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的发布,对于我国文饰行业的规范和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自2002年原国家卫生部颁布第19号令,明确将文饰操作纳入医学美容范畴以来,我国的文饰行业进入到一种尴尬的境地,一方面有着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大量的非医疗从业人员,另一方面文饰行业却没有一个相应的标准与规范,从业人员无纪可遵、无章可循。为此,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本着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宗旨,专门组建“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起草委员会”,经过数十位专家参与制定,历经了11次修改,最终于2016年7月8日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上正式通过出台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这也是我国有史以来“首部医学文饰指南”,这一“指南”的发布,将为我国有着巨大市场需求的文饰行业树立标准和规范,使从业者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为行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点亮了一盏明灯。
参会的领导及嘉宾有: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张斌会长
中国皮肤科泰斗、中国工程院陈洪铎院士
中华医学会医学美学与美容学分会名誉主任委员彭庆星教授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辛映继会长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郭丽秘书长
全国政协秘书局原局长姚平定
中国质检总局原局长秦贞奎
国家工商总局巡视员吴玉文
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钟莉秘书长
北京黄寺整形外科医院孙玉萍教授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微创与皮肤美容分会副会长、著名皮肤激光专家赵小忠教授
以及国内多名顶级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文饰分会部分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我们期待着,在该规范指南的引导下,我国的文饰行业将迎来健康规范的发展时期。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
1总则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参考国家《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以及相关规定,针对国内文饰行业所涉及的文饰机构、从业人员、仪器设备、色料耗材、操作流程以及并发症的预防和治疗,制定文饰行业规范。
2定义
医学文饰是指医疗文饰从业者以人体美学原则为指导,通过文刺微创技术将色料植入人体表皮浅层,从而起到修饰美化人体的一项涉及医疗操作行为和人体美学的美容修饰技术。
3文饰分类
文眉、文眼线、文唇、其它(文身、文乳晕、瘢痕修饰等)。
4 场所、工作环境要求
4.1 独立操作间,文饰操作间要求干净整洁通风,配紫外线消毒灯或臭氧消毒机。
4.2 另配有洗手池、冷热水、肥皂及纸巾等。
4.3 有医疗分类垃圾箱。
4.4 配有相应的急救设备。室内有专用工作鞋,严格无菌操作。
4.5 使用一次性手套、工作服、口罩、帽子。
5 人员资质要求
5.1 文饰从业人员需经过人体美学和文饰技术相关知识的培训后,还需经过相关医学知识培训(具有医疗资质者除外)且考核合格,取得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的培训合格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并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后,方可从业。
5.2 文饰从业者年龄需18岁以上,身体健康,有正规医疗机构的体检证明。
5.3 文饰从业者应具备一定的程度水平(高中以上)。
6 操作原则
6.1 遵循知情同意原则、保密原则等,实施文饰前须向受术者讲明术前须知和术中注意事项,术后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效果评价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等。
6.2 遵循“避免交叉感染-----安全第一”的原则。文饰操作过程是对人体体表有轻微创伤,具有侵入性和创伤性,稍有不慎或消毒不严,操作不当,易形成创伤性瘢痕,感染传染性疾病,过敏反应等,所以一定要注意安全。
6.3 遵循无菌操作原则。文饰操作环境须满足干净整洁,定期消毒,配有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或臭氧消毒机,在进行文饰操作期间,操作人员要求穿戴整洁,戴口罩,其操作过程也要做到无菌操作,一人一针一色料。
7 操作流程
7.1 术前沟通:首先要了解美容就医者有无过敏史,有无传染病,是否瘢痕体质,有无出血史、禁忌证等,并填写相关问诊登记表。并进行术前拍照。
凡是具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不可进行文饰行为。
7.2 术前检查:术前检查应包括:血常规、乙肝、丙肝、HIV。
7.3 文饰前设计:文饰前沟通及设计好眉型、眼型、唇型,并画出。征得美容就医者同意,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操作。
7.4 文饰器具、色料的准备:提前做好文饰器具(文眉机、文针)、色料准备,其中器具必须消毒,绝对保证一人一针,一人一份色料。
7.5 从事文饰操作前,操作人员要穿一次性无菌服,带一次性无菌帽、无菌口罩和无菌手套。
7.6 局部运用医用皮肤消毒剂常规消毒。
7.7 用表面麻醉剂实施表面麻醉。对于特别敏感、耐受力差的顾客运用规范表面麻醉,同时必备抢救设备。
7.8 操作手法:根据文眉、文眼、文唇不同的文饰操作规范进行文饰,操作过程中随时注意清除多余色料和渗液,以利观察和文饰。若求美者疼痛难以耐受时,可暂停操作并酌情追加麻醉。
7.9 术后处理:文饰结束后,文饰区应清洁处理,局部可涂用少许抗生素眼膏,同时向求美者交代术后注意事项并随访1周。
7.10 术后注意事项:注意文饰区域卫生,防止感染,三日内勿用热水和肥皂液擦洗等,术后一周左右脱痂,若着色不满意可酌情修复。
8 操作规范
8.1文眉技术操作规范
8.1.1 适应证
(1)眉毛稀疏、散乱、色淡者。
(2)双侧眉形不对称者。
(3)眉毛残缺不全(如断眉、半截眉)者。
(4)眉毛发白、脱落,眉中有瘢痕者。
(5)要求美化眉形者。
8.1.2 禁忌证
(1)眉部皮肤有炎症、皮疹或过敏者。
(2)眉部创伤未愈合者。
(3)有传染病或皮肤病者。
(5)精神、情绪不正常(不配合或期望过高)者。
(6)严重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患者。
(7)面神经麻痹者。
(8)犹豫不决者为相对禁忌证。
8.1.3 操作要点
(1)使用消毒过的文饰用品。
(2)设计符合审美标准的眉形,并与受饰者达成共识。
(3)受饰者头部置于舒服且便于文饰的位置。
(4)清洁消毒眉部皮肤,医者戴无菌手套。
(5)局部麻醉,也可不用麻醉。
(6)遵循文饰原则进行文饰操作,文饰深度不可超过真皮浅层(以无明显出血为宜)。
(7)文饰中用消毒液清除浮色,观察着色效果,酌情补色。
(8)文饰完毕,在眉部涂沫少许抗生素眼药膏,预防感染。
8.1.4 注意事项
(1)设计眉形时应观察眉毛的动态形态,如扬眉、皱眉时的对称性。
(2)切忌剃光眉毛,以免影响文饰的效果。
(3)严格无菌操作,须一人一针,防止交叉感染。
(4)文饰深度不超过表皮下1~1.5mm,以不出血为准。
(5)操作时文针切记误伤受饰者的眼睛。
(6)文饰后应经常修眉以保持理想眉形。
8.1.5 并发症及其处理
(1)脱 色 文饰痂皮脱落后,颜色变浅、着色不匀,可在1个月后补色。
(2)局部感染 极少发生,如文眉区出现红、肿、热、痛反应,应及时局部换药,口服抗生素。
(3)交叉感染 文饰后发生肝炎等传染病,应及时早期到医院进行专科治疗。
(4)变应性反应 局部出现皮疹、红肿、水疱、溃烂、渗液,严重者出现全身症状,应尽快到医院处理。
8.2 文眼线技术操作规范
8.2.1 适应证
(1)重睑者(大小眼睛均可)。
(2)睫毛稀少、睑缘苍白、眼睛无神者。
(3)眼形不佳,欲美化者。
(4)倒睫、眼袋术后,欲遮盖切口痕迹者。
(5)希望美化眼形且条件具备者。
8.2.2 禁忌证
(1)眼部疾患者(如睑缘炎、睑腺炎、结膜炎、睑缘痣、赘生物等)。
(2)睑外翻、甲亢、眼球突出者。
(4)严重疾病者。
(5)精神状态异常、心理准备不充分、期望值过高者。
(6)单睑、眼睑松垂者,应在美容手术后再文饰。
8.2.3 操作要点
(1)文饰前用眼药水滴眼数次;戴接触镜者,卸掉镜片。
(2)用无刺激的消毒液消毒睑部。
(3)用0.5%~1%丁卡因表面麻醉或局部浸润麻醉。
(4)分开眼睑,暴露睫毛根部。
(5)沿上、下眼线的标准位置反复文饰,直至上色。
(6)一般同时文双侧下眼线或双侧上眼线,便于比较两侧的对称性。(7)文饰结束,擦去浮色,用眼药水冲洗双眼,涂少许眼药膏于文饰部位。
8.2.4 注意事项
(1)文饰不可过深,以不出血为宜,以免造成眼睑水肿、色料渗漏、洇色。
(2)上眼线应文在睫毛根及上缘,较下眼线宽、颜色较深,内细外宽;下眼线应文在靠近睑缘睫毛根内侧,细而光滑、整齐,内侧窄于外侧,内侧不超过泪小点。
(3)文饰后勿揉眼睑,每日数次用眼药水点眼。
8.2.5 并发症及其处理
(1)脱 色 文饰后3~5天脱痂;颜色变浅,1个月后可补文。
(2)颜色变蓝 文饰液质量差、调配比例不当或文饰过深所致;1个月后,可选择其他方法覆盖或修改。
(3)涸色 因局部组织疏松,文饰过深,色料随血液扩散所致;操作者手法应轻柔熟练;在麻醉药中加入适量肾上腺素,可防止洇色;求美者应避开月经期或其他出血期。一旦发生洇色,处理比较困难,可采用激光或手术切除。
(4)皮下瘀血 因局麻时注射针头刺破小血管所致;可立即压迫出血部位3~5min,出血明显者,停止操作;文饰结束立即冷敷约30min,术后2天热敷促进瘀血吸收。采用阻滞麻醉或表面麻醉可避免刺破局部血管发生瘀血。
(5)眼睑肿胀 为注射麻药、文饰刺激所引起,不需处理,l~2天可恢复正常。
8.3 文唇(唇线、全唇)技术操作规范
8.3.1 适应证
(1)唇红缘不清晰、不明显、不整齐者。
(2)唇形不理想、唇色不佳者。
(3)唇部整形术后留有瘢痕者。
(4)要求美化红唇形状者。
8.3.2 禁忌证
(1)病毒性疱疹、湿疹、唇干裂和唇部感染者。
(2)过敏体质、瘢痕体质者。
(3)传染病、血液病患者。
(4)精神异常或审美观异常及审美心理缺陷者。
(5)未成年者。
8.3.3 操作要点
(1)消毒红唇及周围组织。
(2)选择局部浸润(或阻滞)麻醉,或者表面麻醉。
(3)用浸有麻药和肾上腺素的棉片覆贴在唇上10~15min。
(4)操作者戴无菌手套。
(5)绷紧固定口唇皮肤,蘸少许文唇液,先文出唇线轮廓,边文边用浸有生理盐水+肾上腺素的棉片擦拭,以利于观察着色情况和止血。
(6)若需文全唇,在文好唇线后,换复合针,采用密集短横线法文饰。
(7)文饰数遍后擦拭检查,不足补之,出血较多者,用肾上腺素涂抹止血。
(8)文饰完毕,用抗生素眼药膏涂抹全唇。
8.3.4 注意事项
(1)严格无菌、无痛操作。
(2)切忌使用单一的咖啡色或黑色文唇线。
(3)切忌文饰过深,造成瘢痕。
(4)文饰后24h内冷敷以减轻肿胀。
(5)保持唇部及口腔的清洁,用眼药膏涂抹滋润唇部。
(6)口服抗病毒的药物,预防唇部疱疹。
(7)文饰后8~10天脱痂,1个月后可补色 1次。
8.3.5 并发症及其处理
(1)唇部疱疹 为最常见的并发症。文饰后需口服吗啉胍、维生素C、维生素B2、牛黄解毒片等药物,预防病毒感染;唇部应涂抹眼药膏、吗啉胍眼药水或干扰素;嘱受饰者多喝水、多食用蔬菜、水果等。
(2)变应性反应 唇周潮红、发痒、有苔藓样改变;可用庆大霉素加地塞米松涂擦或湿敷,也可用可的松软膏外涂;口服抗过敏性药物,如氯苯那敏、阿司眯唑等;局部反府明显、严重者,同时给予抗生素药物治疗。
9 文饰并发症的预防和处理原则
并发症是指一种疾病在发展过程中引起的,或者由诊疗操作不当引起的能够预见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
9.1 并发症的预防原则:
根据不良文饰的原因来预防,要做到:
(1)文饰的沟通上要耐心;
(2)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上要严格;
(3)签订知情同意书要严谨;
(4)文饰的设计上要精心;
(5)文饰操作应遵守“宁浅勿深、宁细勿宽、宁短勿长、宁轻勿重、宁慢勿快、宁繁勿简”六原则;
9.2 治疗原则:依据不良文饰术后部位的临床表现对症处理。
9.2.1 局部治疗:对症治疗。
9.2.2 全身治疗:经上述治疗如未愈或痒痛症状严重者配合全身用药,常用抗组胺类药物止痒、消炎。
10 文饰仪器、色料
10.1 文饰必备物品
文饰工具类:文饰机、文针、色料杯、镊子,睫毛镊。
消毒用品类:消毒乳胶手套、弯盘、油膏缸、消毒棉签、消毒棉球、消毒棉片等
文饰药品类:2%碘伏、75%酒精、1‰新洁尔灭、2%利多卡因、1‰肾上腺素、氧氟沙星眼药水、眼药膏,皮肤黏膜消毒液及急救药品等。
文饰用品类:文饰色料、盘、尺子、画笔、拔眉钳、眉笔、眉梳、眉镊。
文饰设备类:美容床、推车、照明设备、急救设备。
10.2 文饰仪器
10.2.1 电动文饰机
文饰机应符合国家相关医疗器械要求。具体内容参照文饰仪器标准(其基本要求必须达到噪音小,速度快无抖动,平稳耐用,有调速装置,锁针装置要牢固,耐磨损,针尖具有牢固、安全,插针、取针容易,机身方便清洁,针头独立包装,塑封,要求一人一针,一针一杯一帽,保证无菌。机器可360度调整,长时间使用轻巧自如、方便。机身轻巧,精密度高,开启控制方便,重心稳定)。
10.2.2 手工文饰笔
手工文饰针及针片的特点应利于手工点刺及切划线条,笔杆旋钮固定应牢固、安全、精小便于操作。初学者一般不用自制手工文饰工具,防止意外损伤。
10.3 色料
10.3.1 色料选择
医学文饰色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应用工业色料。具体内容参照文饰色料标准。色料选用的基本要求:必须采用专用的无毒、经无菌处理过的对身体无毒、无害、无副作用、不致畸、不致癌,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后(应有检验报告)方可应用。安全色料应具有以下特征:浓度适中,颜色纯正,色泽稳定,无毒、浸透力强,附着性好,不脱色,不扩散,勿须多次补色,文后效果自然逼真。
10.3.2 色料种类
文饰色料有黑色、深浅棕色、灰色、红色、肉色等系列色料。具体应用时可依求美者情况选择色料或临时配色,同时褪色液也应常规配备。
11 文饰监管
11.1 成立医学文饰行业监管委员会
在中国整形美容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实施。文饰行业监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1.1 有医疗资质的文饰技术工作者;
11.1.2 行业内有影响力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威望的专家或文饰师。
11.2 监管委员会工作任务
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文饰行业进行监管、专业咨询。
11.3 监管内容
11.3.1 文饰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医学相关知识培训;
11.3.2 文饰操作间是否达到标准以及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
11.3.3 操作设备、耗材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2. 该指南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所有。
《医疗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参考文献
1.卫生部令(第19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2002年;
2.商务部令2004年第19号《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办法》,2002年;
4.林茂昌著《现代眉眼唇文饰美容技术》,2000年 ;
5.仲剑平著《医疗护理操作常规》,人民军医出版社,2007年;
6.孙玉萍著《医疗美容文饰技术的规范管理》,学苑出版社,2007年;
7.《医学美学与美容医学名词》,科学出版社,2015年;
8.中华医学会编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美容医学分册》,人民军医出版社,2015年;
9.世界欧美各国其他文饰资料。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编写说明
针对文饰行业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致函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下发《关于委托收集文绣服务管理状况的函》(国卫医医护便函【2016】66号),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召集专家并赴各地积极调研,整理反馈意见上报医政医管局,同时组织专家编写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进行完善修订,现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编写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写背景
文饰美容在我国历史悠久,深受爱美者青睐。二十世纪末,文饰行业消费需求不断膨胀,市场蓬勃发展,但随之大量违规行为的出现,也导致市场无序竞争、良莠不齐、混乱不堪。为了规范行业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2002年原国家卫生部颁布第19号令,明确将文饰操作纳入医学美容范畴,以期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法规执行后,对规范行业、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然而,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如今的文饰行业市场、文饰技术及设备产品等,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与此相对应的,一方面是文饰市场巨大的消费需求和大量有实操经验而无医学资质的从业人员,另一方面则是具备医学执业资格的医疗机构和医生将更多的关注度放在了大型整形美容手术上,忽视了文饰细分领域。这样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从而导致文饰行业的发展步入了一个积而不发的尴尬阶段。
如何解决市场上的这些问题,让文饰从业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激发这个充满市场前景的行业潜力,满足消费者更为丰富和便捷的消费需求,形成健康、良性的行业生态圈?如何实现与时俱进,让市场变化与法律法规完美结合,既能保障文饰技术的安全操作规范性,又能大力发挥和有效利用现有技术从业人员的优势,推动文饰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医学美学文饰分会自成立伊始,一直在探索一条更为合理、科学的途径。
众所周知,2016年上半年,国务院分别于1月20日和6月13日两次印发《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分两批取消了108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这是国家为落实科学合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体系,鼓励广大劳动者更好施展创业创新才能而出台的一系列新政。对文饰行业来说,也从中看到了希望。文饰行业也亟需一套全新、科学、可行,尤其是具备市场高度可操作性的规范化指导文件,来实现从业人员的培训上岗,以适应新的市场形势。
2016年初,文饰分会接到国家卫计委医政医管局关于收集文饰管理状况的委托函后,更是积极针对国内以及欧美主要发达国家的文饰行业现状做了大量调研,并在众多相关医疗文饰专家的支持下,完成了行业内第一个规范指导性文件---《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相信该指南的发布对规范文饰行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和积极的影响。
二、《指南》的积极意义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的编写,是文饰行业备受瞩目的一件大事,必将为推动医学文饰行业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繁荣起到重大作用。它的意义在于以下几点:
1.规范化指南的制定,有利于文饰行业操作流程的统一规范。国内文饰从业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未受过正规医疗培训,不规范操作时有发生。作为皮肤刺入性美容项目,为了降低医疗风险,减少医疗事故,必须对文饰操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
2.规范化指南的制定,有利于明确责任归属及快速处理。文饰技术操作属于医疗美容范畴,在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系列的问题。出现问题后,消费者都需要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来界定是否属于监管范畴,这样才能使商家和消费者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使问题快速处理。
3.规范化指南的制定,有利于提升文饰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引导文饰从业人员通过合法渠道,参加正规医学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上岗证,解决长期以来众多文饰从业者处于灰色地带的尴尬,促进医学美学文饰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4.规范化指南的制定,将为下一步文饰行业标准的制定奠定良好的基础。有助于树立行业新风,建立行业口碑,指引文饰行业有章可循,为文饰行业的荣誉做出贡献。
三、编写、修订过程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在总会张斌会长的领导下,医学美学文饰分会辛映继会长组织相关医学、美学、心理学等各方面专家,认真开展工作,奔赴各地展开调研,收集资料,历时半年多时间编写完成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在编写规范中,主要经历三大过程:
一是考察调研。2015年11月9日,在重庆组织召开了“医学美学文饰行业西南地区调研会”,重庆市卫计委相关领导,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单位的知名专家均有出席;11月25日,在北京空军总医院召开了“文饰行业规范化华北地区专家研讨会”,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参与研讨;12月12日,分会邀请了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长沙当地知名整形外科、皮肤科专家于长沙湖南中医药大学召开了“华中地区文饰行业专家研讨会”,会上各专家积极发表意见;12月14日,文饰分会在广州美博城组织召开了“文饰仪器和耗材标准华南地区调研会”,特别邀请了广东省有名的文饰仪器色料专家参与文饰行业调研。2016年1月15日,分会在西安组织召开了“文饰行业西北地区的调研会”,邀请了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唐都医院、陕西省人民医院的专家教授参会,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专家论证,为我们制定标准提供了科学的资料和依据。
二是组建力量,收集资料。考察调研初步结束后,2016年3月初,医美文饰分会组织成立文饰专家委员会,汇集标准教材起草专家团队,不断征集行业内文饰专家意见,整理欧美各国、日韩等发达国家文饰发展监管资料。经过大量的资料汇总分析,对《医疗文饰规范化指南》文件进行进一步扩充完善。此外,分会专门组织人员参加世界文绣大会,与多国知名文饰专家多次深入交流、沟通,了解世界文绣发展情况等;同时也派人参加各地区文饰大赛,与众多资深文饰专家、文饰师们了解情况,收集相关资料。这些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补充了更为详尽的科学数据。
三是修订完善。为集思广益,群策群力,进一步提高《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的质量,6月初,文饰分会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征集各专家意见。解放军总医院、北京黄寺整形外科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等整形外科医院以及第四军医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等知名高校,近30位专家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针对专家们提出每一条意见建议,分会都认真讨论分析,最终修改完成了《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医学文饰行业教学大纲》、《医学文饰行业考试大纲》的编写,并在6月5日上报中国整形美容协会。2016年7月8日于北京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办公室做最后的评审。
四、编写内容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内容包含:
1.文饰分类;
2.文饰场所,环境要求;
3.文饰操作规范(操作原则、流程、规范等);
4.文饰仪器、色料;
5.文饰监管
五、特别说明
《医学文饰行业规范化指南》是在整理行业众多资料、经专家委员会不断论证的基础上编写完成的,随着科技的发展、技术的更新、市场的变化,相关仪器、色料、产品、技术等还会有所提升和变化,相对应的,此指南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即时调整完善。
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医学美学文饰分会
2016.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