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

更新时间:2022-06-26 14:51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简称中国电力书协)是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专业分支机构,根据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由全国电力行业的书法家、书法组织者、书法爱好者组成的专业性群众团体,是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团体会员。

发展历史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是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所属的分支机构,成立于1994年。华中电网公司工委为原常设机构。经有关领导提议和有关单位协商同意,中电联决定将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常设机构设在中国电力报社

理事成员

大会选出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第三届理事会邵秉仁被推选为名誉主席,贺恭为主席,肖鹏为常务副主席,祝新民王永干为副主席。魏俊芝为秘书长,陈乾、孙佩杰、高然为副秘书长。

理事会名单

邵秉仁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贺恭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祝新民 国家电网公司

肖 鹏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王永干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范继祥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杨俊文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李国华 北京电力公司

韩振江 山西电力公司

齐雨田 海南省电网公司

魏俊芝 中国电力报社

陈 乾 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

孙佩杰 中国电力报社

陈必武 浙江省电力公司

叶国祥 浙江省嘉兴市电力局

赵华庭 浙江省绍兴市电力局

曹文安 山西省电力公司

牛存锁 山西省晋城供电分公司

于秀鲁 山东省微山湖供电公司

侯承义 山东省平邑县供电公司

蔡永峨 青海省电力公司

任中苏 贵州电网公司六盘水市供电局

钱幼树 上海电力公司

刘 啸 天津静海供电公司

何德元 黑龙江电力公司

罗化民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马天宝 郑州市供电公司

董江源 河南荥阳电业局

郭月亭 河南鹿邑县电业局

孙培严 四川电力公司

贾根元 河北省石家庄供电公司

李传胜 黑龙江省电力公司

任金梁 山东省临沂市供电公司

苑英科 华北电力大学

仇必鳌 华北电力大学

梁 山 河北电力报社

李本昌 云南电网公司

雷本慧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王元生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徐福法 华电国际山东十里泉发电厂

李世亮 黑龙江省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

刘家玉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佟严林 北京电力设备总厂

邝志杰 广东电网公司

梁 敏 广西玉林供电局

周德训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旅游发展公司

组织章程

2009年6月28日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的英文名称:

China Electric Power Calligraphers Association(缩写为CEPCA)

第二条 中国电力书法家协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和组织全国电力行业的广大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为繁荣电力行业书法艺术事业,丰富电力行业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更好地为促进电力工业的改革发展服务。

第三条 本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按照本会章程和自身的特点在行业内外开展艺术、学术等活动。

二、会 员

第四条 凡供职于电力行业(含离退休职工),在书法艺术领域和组织书法活动具有一定成绩、成就,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素质,符合入会条件,赞成本会章程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报本会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可提出入会申请:

1、参加过本会主办的重大展览一次或专项展览两次者;

2、在电力行业省(直辖市)公司以上单位的企业文化部门从事三年以上书画展览、培训等活动的组织工作者;

3、在省市(直辖市)级专业报刊发表过两篇书法理论文章、理论专著或有论文入选本会组织的书法理论研讨活动者;

4、已是中国书协会员的电力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报本会批准备案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申请入会者,根据入会条件,经本会秘书处审核、主席团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本会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工作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力。

第七条 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完成本会交付工作的义务,有为本会建设做出奉献的责任。

第八条 本会会员因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经主席团通过,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三、任 务

第九条 本会以最广泛地团结全国电力行业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繁荣电力行业书法事业为己任。本会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指导的责任。

第十条 鼓励倡导会员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修养。

第十一条 继承和发扬我国书法艺术的优秀传统,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提倡艺术形式、风格的多样化。动员组织会员深入生活,并通过各种活动,在普及的基础上提高电力行业书法艺术创作水平,为繁荣电力行业书法艺术事业服务。

第十二条 加强与各省、市、自治区和其他行业书法艺术团体的联系,努力开展行业内外书法艺术的合作和交流。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政策,积极开展书法艺术的经营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为服务会员创造条件。

第十四条 重视、支持电力各集团公司和基层书法组织和群众性书法活动,以多种方式加强与电力企业的联系,促进电力书法艺术的普及和提高。

第十五条 本会依据有关法律和本会章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组 织

第十六条 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代行其职权,理事会不定期举行,由主席团召集。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代行其职权。常务副主席及驻会秘书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名誉主席一人、主席一人、常务副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团。主席团任命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

第十八条 本会设顾问等荣誉职务,由主席团推举或聘任。

第十九条 理事会下设若干专业委员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十条 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理事会成员,有对本会建设、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多做奉献的责任与义务。

五、其 他

第二十一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为企业资助和会员及其他单位捐赠,在中国电力文学艺术协会规定的工作任务内,为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偿服务的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会员代表大会,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加强协会的组织、联络、服务功能。继续做好会员的重新登记,材料录入工作及新会员的审批工作。二、筹备成立协会相关艺术专业委员会,明确职责、规范程序,使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具专业化。

三、为广大会员提供一个相互信息传递、艺术交流、理论研讨的平台,协会筹划创办《中国电力书法通讯》刊物。

四、积极组织开展“书法下基层”活动。协会组织电力书法家和有关专家以采风、笔会等形式,分期分批走进企业,深入基层开展活动,将书法艺术融入到企业文化的活动中去。

五、电力书协作为中国书协团体会员,今后要加强与中国书协的联系,力争在协会业务开展和工作实施过程中,更多的得到中国书协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进一步开展与其他行业书协的交流和协作,提升行业书协的影响力。

六、今后,协会要努力建立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管理体制,筹备建立书协的专项艺术成就奖励基金,对取得成就的电力优秀书法作者进行奖励。

七、做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国电力诗词书法邀请展览”、“全国电力书法20家作品展览”等组织策划工作。

通信地址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 中国电力报社 中电书画院

邮编:100761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