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20 19:48
丽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称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部门。
(一)二)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施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取缔无照经营。(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受理和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六)依法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八)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九)依法组织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省著名商标。(十)依法组织监管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十一)领导和管理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的工作。(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机要、信访等工作;承担本系统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研究、会议组织、政务公开、督查、宣传等工作;指导工商学会工作。
注册分局(行政审批处、企业注册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依法承担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及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审核上报企业使用“浙江”字样企业名称、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的工作;承担审核上报省知名商号工作;承担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授权或委托的部分登记注册事项初审和审核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企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工作和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统计,协助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罗江军: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工商局全面工作。男,1962年10月出生,1979年11月参军,1983年11月复员,中共党员。历任:丽水市工商局商广科副科长、科长;经检科科长;副局长;局长。
王文胜: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注册处(注册分局),联系市个私(民营)企业协会、市工商学会。男,195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缙云县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缙云县水利局局长;缙云县委办公室主任;缙云县工商局局长;丽水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负责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机关党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教育处、监察室、信息办,联系城西工商所、工商干校。男,1961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平阳县工商局副局长;文成县工商局局长;温州市工商局科长;温州市工商局瓯海分局局长;丽水市工商局纪委书记。
蒋仲胜: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企业监管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处、信用办)、市场合同监管处、商标广告监管处,联系城南工商所、市企业信用促进会、市市场协会、市广告协会。
陈旭锋:副局长、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法规处、经济检查处(经济检查支队)、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处),联系城东工商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