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10 18:16
错综对又称“交错对”、“交互对”、“交股对”、“磋对”、“犄角对”,属古诗对仗宽对中的一种现象。对仗时字词位置不是依次相对,而是交错相对。
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首联:“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对“一段”,“湘江”对“巫山”,但位置不同,属典型的错综对。
又如刘禹锡《始闻秋风》首联:“昔看黄菊与君别,今听玄蝉我却回。”整联中,“君”、“我”,“与”、“却”位置不同,属错综对。
错综对常见在首联和尾联,但颔联和颈联中也能见到。如王维的五律《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中的颔联:“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出句后三字是“柴门外”,对句后三字是“听暮蝉”,“柴门”和“暮蝉”,都是前一字修饰后一字,可以相对,但从词组位置来看错开的,故属错综对。
使用错综对主要是为了适应平仄而颠倒词序。有时也并非为了平仄,是为了文理上的通顺等原因。
另外,两句完整的诗句中的上、下句分别对仗,这种对仗形式也叫错综对。
如《离骚》:“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背绳墨以追曲兮,竞周容以为度。”其中的“固时俗之工巧”与“背绳墨以追曲”形成对仗,“偭规矩而改错”与“竞周容以为度”对仗。
例如王维的五律《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中的颔联: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
这一联出句的主语“倚杖”与对句的主语“临风”,都是以动词修饰名词,对得还工稳。但后面三字,出句是“柴门外”,对句是“听暮蝉”,如只看“柴门”和“暮蝉”,都是前一字修饰后一字,可以相对。
但从词组位置的安排来看是不能相对的。因为“柴门外”是以方位词“外”作“柴门”的修饰语而置于后面;“听暮蝉”却是以动词“听”来修饰宾语“暮蝉”。如要相对,必须把“柴门”放在“外”字后面,或是把“暮蝉”移在“听”字前面方能成对。但是不论移动上句的“柴门”还是下句的“暮蝉”,不但都不合平仄和韵脚在格律上的要求,而且也不合语法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利用交错对的形式把应对的词语错开来补救,就解决了这个问题,读起来也很自然。
再看杜甫的五律《长江》二首之一的起联:众水会涪万,瞿塘争一门。
从这一联上下句词组的性质来看,上联的“众水”应与下联的“一门”相对,“涪万”应与“瞿塘”相对;但如果把“一门”与“瞿塘”的位置互易,变成“一门争瞿塘”,意义就含混不清了,所以只能照现在这样安排。当然,这两句诗是此诗的起首一联,并不要求使用对仗,这里只是把它作为例子,来说明交错对的使用情况。
交错对一般都是在词语对仗安排与格律发生矛盾的时候,才采用这种形式以作补救的。
中古时诗歌格律的表现之一。对仗又称对偶、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
对仗有如公府仪仗,两两相对。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格律诗对仗的具体内容,首先是上下两句平仄必须相反,其次是要求相对的句子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有的对仗的句式结构不一定相同,但要求字面要相对。
再次,要求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等;词语的词汇意义也要相同。如同是名词它们所属的词义范围要相同如天文、地理、宫室、服饰、器物、动物、植物、人体、行为、动作等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方可为对。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
近体诗中用得很工整的对仗,称为工对。要做到对仗工整,一般必须用同一门类的词语为对,如名词中天文、地理、时令、器物、服饰等同一意义范畴的词。
如杜甫《绝句》: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本诗的对仗相当工整。诗中的“两个”对“一行”,数量结构对数量结构。“黄鹂”对“白鹭”,禽类名词相对;“翠”对“青”,颜色名词相对。“千”对“万”,数词相对。都是同类词为对,非常工整。
近体诗对仗中的一种。它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一般只要句型相同、词的词性相同,即可构成对仗。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
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如一般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便可以。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第二联“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两句:“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对仗的一种,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叫作自对。 如洪迈《容斋随笔》中引李义山诗:“密迩平阳接上兰,秦楼鸳瓦汉宫盘。池光不定花光乱,日气初涵露气干。但觉游蜂绕舞蝶,岂知孤凤接离鸾,三星自转三山远,紫府程遥碧落宽。”
诗中多各相为对,如第二句的秦楼对汉宫,瓦对盘;第五句的游蜂对舞蝶;第六句的孤凤对离鸾等等。
近体诗的一种对仗方式,或称为假对。它通过借义或借音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借对有两种借法。 1、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
如杜甫《曲江》诗:“借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2、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示乙词(字)。例如对句用了甲字,对句本来应当使用与甲字意义相类似的乙字,但用乙字在全中的意义上又不合适。于是就选用一个与甲字同音而又字义相关的丙字来结成对仗。
俞弁《逸老堂诗话》说:“洪觉范《天厨禁脔》有琢句法,中假借格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如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皆是假借,以寓一时之兴,唐人多此格,何以穿凿为哉。”文中所举就是“借音对”。
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基本同义或完全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
合掌是对仗时所应当避免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