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10 09:08
官民房屋仓廒,十塌八九。
亦作“ 仓敖 ”、“ 仓厫 ”。储藏粮食的处所。
《文献通考·市籴二》:“得息米造成仓廒。”
《文献通考·国用三》:“奉行之吏因循,止将岁供额斛,于真、扬、楚、泗仓敖,为卸纳摺运之地。”
明 张四维《双烈记·代役》:“见今城中盖造仓廒,预备军储。”
清 魏源《筹漕篇上》:“无素备之仓厫与一定之成宪,而仓卒暂试者,尤左也。”
《清史稿·灾异志一》:“江水骤发,城内水深丈馀……衙署民房城垣仓厫均有倒塌。” 宋袁文以为“敖乃地名,秦以敖地为仓,故尔。今所在竟谓仓为敖,盖循习之误”。
参阅《瓮牖闲评》卷六。
“仓廒”一词出自《水浒》——《林教头风雪山神庙》一章中的“推开看里面时,七八间草屋做着仓廒,四下里都是马草堆,中间两座草厅。”这一句。
北京的仓廒建于元代,明、清时期扩充、改建使用。明代北京、通州共有官仓20个。清代中期通州有西仓、中仓,共250廒,京师有禄米仓等13仓,共965廒,专储八旗三营兵粮、文武四品以下官俸禄米及官军马豆。朝阳门外有万安仓、太平仓,共179廒;德胜门外有本裕仓、益丰仓,共60廒;东便门外有裕丰仓、储济仓,共171廒;东直门内有海运仓、北新仓,共185廒;朝阳门内有禄米仓、南新仓、旧太仓、富新仓、兴平仓,共361廒。各仓内都有附属建筑,除廒座外,尚有龙门、官厅、大堂、科房等各级官役值班用房,还有更房、警钟楼、激桶库、水井、辕门、仓神庙、土地庙、关帝庙等。元、明、清三代对粮仓建筑的形式、尺寸、用料均有规定。明初规定1廒3间,后改为1廒5间。廒门挂匾额,标明某卫某号,清代规定廒顶开气楼(天窗),有的廒端开窗,底部用砖铺砌,上铺木板,并于墙下开气孔通风。仓内均有附属建筑。各仓均有水井多处。1949年前后多为学校、部队、医院等机关单位占用。后东城区域内保留有南新仓、北新仓、禄米仓,均列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此外,还遗存有部分廒座。①南新仓。俗称东门仓。明、清两代粮仓。位于东四十条东端。明永乐七年(1409)建于元代北太仓旧基上乾隆朝时仓房为大城砖砌筑,每廒面阔24米,进深17米,高约7米。民国时将南新仓改为军火库,20世纪50年代初成为北京市百货公司仓库。
1985年市百货公司盖楼,仅存10余廒座。1987年被公布为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至南新仓原仓墙,南至百货公司批发部现状院墙,西面南段至批发部现状院墙,北段至距保护建筑门廊8米的平行线,北面东段至规划红线,西段至距保护建筑门廊8米的平行线。②北新仓。明、清两代皇家仓库之一。位于北新仓胡同。建于明正统十年(1445),清代称北新仓。原有仓门3间,一明两暗,面阔11.7米,进深6米,大式悬山筒瓦调大脊。明间为棋盘心大门,有门簪4个。仓廒为砖砌,每廒5间,前出轩,面阔23.6米,进深17米。清初有49廒,康熙三十二年(1693)增至85廒。光绪二十六年(1900)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后强占粮仓。民国时期改为陆军被服厂,存7廒。1987年被公布为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系东、南至距保护古仓建筑10米的平行线;西面南段至现状仓墙,北段至距古仓10米的平行线;北面东段至距古仓10米的平行线,西段至距古仓15米的平行线。所存仓墙及北仓门为保护建筑。③禄米仓。明、清两代储存京官俸俸米的粮仓。位于禄米仓胡同。建于明嘉靖四十年(1561)。清初有30廒,康熙二十二年增至57廒,光绪末年减为43廒。禄米仓围墙及仓廒均以大城砖砌成。每廒5间,面阔约23米,进深约17米,高约7米。合瓦顶,顶开气窗,两山为悬山五花山墙。仓内原有明代历任仓场监督题名碑。宣统三年(1911)后改为军服厂。存仓廒2座。1984年被公布为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东至仓东墙外5米处,南至仓南墙外10米处,西至围墙,北至禄米仓后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