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8 12:29
何塞·玛丽亚·卡斯特罗·马德里斯(José María Castro Madriz)(1818年9月1日——1892年4月4日)哥斯达黎加律师、外交家、政治家、第一任总统,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的缔造者,被称为“共和国之父”。
卡斯特罗1818年9月出生于哥斯达黎加的圣何塞,早年同国家元首曼努埃尔·费尔南德斯·查孔的女儿佩西菲卡.费尔南德斯.奥蕾亚姆结婚,曾前往尼加拉瓜留学,1838年获得莱昂大学哲学学士学位,1841年获法学博士学位,1842年获哲学博士学位。
1842年卡斯特罗回国,当年便被总统何塞·弗朗西斯科·莫拉桑·奎萨达任命为内政部长,1844年卡斯特罗开始主持国会,1846年成为国家副元首,1847年正式成为国家元首,次年建立哥斯达黎加共和国,并当选为哥斯达黎加共和国第一任总统。
卡斯特罗首次执政期间,推动宪法改革,制定1848年宪法,扩大和加强总统的权力,肯定言论和结社自由权,建立非常严格的选举制度。确定了第一版哥斯达黎加国旗和第六版国徽。强调教育应该成为政府要务,大力推动公共教育特别是妇女教育,1847年成立最早的公共教育机构—公共指导秘书处,同年5月19日建立第一个女子师范学校。经济方面,卡斯特罗成立了国家银行。
1849年11月,何塞·曼努埃尔·奎罗斯·布兰科发动军事政变,迫使卡斯特罗于11月15日宣布辞职,并在第二天将总统职位交给米格尔·莫拉·波拉斯。卡斯特罗下台后,继续在哥斯达黎加境内活动。但胡安·拉斐尔·莫拉·波拉斯上台后,将卡斯特罗驱逐至危地马拉,不久后被允许回国,但1856年又遭驱逐,几个月后再次回国,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不再参与政治,何塞·玛丽亚·蒙特亚莱格雷·费尔南德斯上台后,卡斯特罗被任命为外交部长。1860年卡斯特罗被任命为最高法院主席,1865年卡斯特罗代表哥斯达黎加访问圣菲波哥大,与哥伦比亚政府商讨边界的划分。
1866年5月,卡斯特罗再次当选哥斯达黎加总统,卡斯特罗第二次执政期间,继续发展公共教育,宣布利蒙为对外贸易港口,连接从卡塔戈至彭塔雷纳斯的第一条电报线,在圣何塞铺设第一条管道系统,1868年在圣何塞修建了屠宰场。1868年11月,赫苏斯·希门尼斯·萨莫拉发动政变,推翻了卡斯特罗。
1870年,托马斯·瓜迪亚·古铁雷斯总统任命卡斯特罗为最高法院院长,1873年11月25日被任命为外交部长,但卡斯特罗在12月1日就辞职了,1877年卡斯特罗再次被任命为外交部长,之后成为哥斯达黎加在中美洲各国的全权公使。1882年开始在西班牙皇家语言学院对哥斯达黎加进行相关学术研究。
卡斯特罗语言流利、优雅,十分擅长演讲。1892年4月卡斯特罗在圣何塞逝世,享年73岁,卡斯特罗因为建立了哥斯达黎加共和国,被称为“共和国之父”。卡斯特罗的儿子拉斐尔·伊格莱西亚斯·卡斯特罗在1894年~1902年担任哥斯达黎加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