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14:25
兰山书院是甘肃最大的一所省立书院,在今城关区秦安路兰州市三中校园里。明代是肃王的园林红花园。清雍正二年(1724年),甘肃巡抚卢询捐养廉银辟红花园为正业书院,置射圃,立坊表。雍正十三年(1735年),甘肃巡抚许容奉旨改建为省立兰山书院。此后一百二十年中,经过乾隆三十年(1765年)陕甘总督杨应琚、五十年(1785)陕甘总督福康安,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陕甘总督长龄、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陕甘总督恩特亨额、光绪元年(1875年)陕甘总督左宗棠等五次修建,每次间隔约二三十年,使之成为规模宏大的官方书院。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停科举,废书院,次年春,陕甘总督崧蕃改兰山书院为甘肃省立优级师范学堂。宣统三年(1911年)春,陕甘总督长庚改为甘肃两级师范学堂。夏,改为甘肃初级师范学堂。1913年,改为甘肃省立师范学校。1917年,省立师范迁入畅家巷甘肃陆军小学堂(今兰州一中院内),兰州女子师范学校即从南府街(今金塔巷)迁入兰山书院。1964年秋,改兰州女师为兰州市第三中学。
兰山书院是坐北朝南的一组宏伟建筑群。由南到北按中轴线对称建有大门、仪门、文仁堂、敬逊堂、射圃等建筑物。大门外东西两侧建坊表(牌坊),分别题额“兴贤”、“育才”,点明书院办学的目的。大门内东为书斗(即书办和门斗的合称。书办缮写书院文书;门斗看守大门,兼司传达,清扫院屋)房,西为监院(管理书院财务、图书、学生膏火银奖赏,协助山长管理书院日常事务并督导学生课读)官舍。仪门至文仁堂之间,东为东斋房(为学生自习、居住之所)4院、官厅,耳房;西为西斋房3院、官厅、耳房;文仁堂与敬逊堂之间东为书库、斋房,西为山长(书院主持人,也叫院长、掌院、主讲,负责书院的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住宅、客厅、斋房。全书院共有斋房37间,房内家具日用物品齐备,供学生自修和起居。整个书院建筑物主次分明,功能齐全,满足了教学的需要。
兰山书院设山长1名。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前由甘肃巡抚,此后由陕甘总督会同陕甘学政(光绪二年始会同甘肃学政),礼聘品学兼优的翰林、进士以及个别举人为山长。每年修金银400两,薪水每月8两,聘金、节仪如之。监院1名,每年薪水银104两2钱。书办1人,每年支纸笔银14两2钱8分。门斗2人支工食银23两6钱8分8厘。
学生由陕甘总督、学政选录全省(今甘肃、宁夏、青海)各府,直隶州“材堪造就者”的五贡,即廪生、增生、附生、监生等人院肄业,准备考取举人。
兰山书院学生有限额,分为正课、副课两种。清同治前,设正课生40名,每月奖给膏火银3两;副课生80名,每名每月奖给膏火银1两5钱;外课生无定额,不奖给膏火银。每年共需膏火银2400两。
同治十一年(1872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定正课生40名,副课生50名。光绪七年(1881年),护陕甘总督杨昌浚增加副课生10名。光绪十三年(1887年),陕甘总督谭钟麟增副课生10名,次年又增加副课生10名。至此共计正、副课生120名,遂为定制。
每年二月为兰山书院的招生期,应考者达三四百人。从中甄别录取的正、副课生一律住在书院斋房内潜心用功。落选者只准随课附考,不准入院居住。但因路途遥远赶不上甄别的学生,如果随课附考,多次考列前茅的,准其附入外课生,注册入院居住。
兰山书院师生员工的经费来源有四:(1)省财政(藩库)拨支;(2)书院学田地租;(3)书院房产租金;(4)官绅捐银发商生利。
兰山书院的教学工作是为科举考试服务的,所设课程是为写八股文、试帖诗而服务的,八股文和试帖诗是科举考试的必做文体。课程有经学、史学、诗赋、书法等。基本教材为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 (《诗经》、《尚书》、《札记》、《周易》、《春秋》)、《通鉴辑要》。宋明理学家的著作、讲义、语录、注疏,诸如周敦颐的《太极图说》、朱熹的《朱子语录》等也是学生的重要学习材料。另外,还要反复揣摸闱墨(乡、会试考官选定中式文字,编刻而成的应试范文),如《陇右校士录》等。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遵清廷旨意、添设算学,二十七年加策论。
兰山书院采用由山长讲授经史名篇与学生严格按照山长制定的计划攻读经史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山长令学生先读四书五经原文,发现疑难问题,再参阅注疏等材料,或由山长予以解疑。学生读经的目的为写八股文、试帖诗打基础。学生在考课期要反复考八股文、试帖诗。
兰山书院每年二月至十一月为考课期。考课分为官课、院课(即堂课)和小课三种。每月初六举行官课。由陕甘总督、甘肃布政使、甘肃按察使、兰州道轮流出题,考试、阅卷、发奖银。每月十六日、二十六日举行院课,小课每月举行一次,无定期,均由山长:出题、阅卷,书院发奖银。官、院课内容是写一篇八股文、一首试帖诗。小课则只做八首试帖诗。光绪二十七年以后废八股文,改为策论。兰山书院每年考课奖励银达220两。
每年二月,由陕甘总督主持兰山书院学生的甄别考试。根据甄别成绩,结合考课成绩升降学生资格,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正课生连考三次劣等者,降为副课生;副课生连考三次劣等者,降为外课生;外课生连考三次优等者,升为副课生;副课生连考三次优等者,升为正课生。
兰山书院制定各项学规,严格书院纪律,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进行。道光三十年(1850年)条规,规定三条:“一曰膏火宜仍以甄别为准也”;“一曰赏罚宜严别优劣也”;“一曰住院诸生宜严查冒滥也”①
兰山书院藏书丰富,图书由书院购置,总督、学政捐赠。书院还能雕板印书。乾隆时庋藏经、史、子、集共200多种,书板23种。咸丰四年(1854年)七月,书库失火,藏书、藏板全部被焚毁。此后陆续购置,至光绪时藏经、史、子、集101种,藏板3种共33块。其中《西学大成》是介绍西方文化和科学知识的汇集,也是晚清甘肃士人了解外部世界的明证。书院还藏有二帧孔子画像:一帧是赵孟颖所绘“至圣行教小影”,由陕甘总督左宗棠购置;另一帧是朱拓吴道子所绘“至圣立像”,由护陕甘总督杨昌浚购置。为了保障图书正常流通,兰山书院制定《领书章程》:
一诸生欲看某书,须具领,呈监院俟批发给,看毕缴还,抽领销案。
一请领书籍只须专领某书,不许一时辄领数种。
一书籍如系函数多者,先领首函,看毕再领次函,随领随还,不准尽数领去,致有失遗。
一领看书籍每函以一月为限,逾限者追还。
一领去书籍如不爱惜,致有油污损伤等弊,不准再领。
一各种书籍只许住院肄业者领看,此外不准滥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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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重修皋兰县志.学校》。
①《重修皋兰县志.学校》。
兰山书院山长多为饱学鸿儒,治学严谨,考课严格,他们培养了大批人才。兹将可考的山长简介如下:胡先,浙江钱塘人。乾隆初在职。
盛元珍,字仲圭,江苏常熟人。乾隆七年(1742年)在职。编印《十三经及诗赋续编》,卷帙不繁,收《十三经》原文及先儒注疏论说,纲目清晰,便于学生对照研习。临洮诗人吴镇(松崖)为其学生。
牛运震,字阶乎,号真谷,山东滋阳人,进士,金石学家,著有《空山堂集》。任甘肃秦安,平番(今永登)知县。乾隆十二年(1747年)在职。在书院讲古文、诗。临洮吴镇,皋兰翰林梁济廛、诗人江得符、方志学家黄建中,武威孙甫,秦安吴嶝,胡戗为其学生。
梁济漉,字静峰,皋兰人,翰林,刑部云南司郎中。乾隆三十年(1765)在职。录朱熹《白鹿洞学规》,刻卧碑,立于文仁堂中,以约束学生。兰州知府丹徒王文治书“士仰昌黎同北斗,人方永叔是洪河”赠梁。
孙景烈,陕西武功人。乾隆三十年后在职。
任兆熙,山东人,进士,礼泉知县。乾隆三十三年在职。
吴镇,字信辰,号松崖,临洮人,大挑举人,著有《松花庵全集》。乾隆五十年(1785年),陕甘总督福康安聘为山长,即赋诗《福制府聘主讲书院造次言怀》:“书院传经处,萧闲称老儒。若云通请谒,何以训生徒冰雪文虽少,山林兴不孤。威名能下士,或返重王符。”① 皋兰翰林秦维岳、主政周泰元,临洮进士李苞,武威进士郭楷为其学生。秦维岳,嘉庆初在职。
张澍,字百瀹,号介侯,进士,著名朴学大师。嘉庆十三年(1808年)在职。他要求学生“以经史为宗,词章次之”,② 诱导学生学有用之学。他还利用兰山书院藏书,编成《五凉旧闻》四十卷。安定(今定西)进士马疏、秦州(今天水)进士王尚概为其学生。
祁韵士,字鹤亭,山西寿阳人,翰林。嘉庆十七年(1812年)在职。作《兰山书院添增课额记》,记陕甘总督那彦成与藩、臬、兰州道、兰州府捐养廉银做增加课额的膏火费。精心课训,学生赠“西河楷模”匾,悬挂讲堂中,匾上有150名学生列名。
张美如,字尊五,武威人,翰林。工诗书画。道光初在职。
张兆衡,武威人,翰林。道光八年(1828年)在职。作《兰山书院加增膏火记》,记甘肃布政使颜伯焘捐养廉银3000两发商生息做膏火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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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松花庵全集》。
②《养素堂文集》。
张廷选,字子青,临洮人,翰林。著有《北园文集》。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在职。作《兰山书院增修斋房碑记》,记兰州道唐树义索回被书吏侵吞书院房产事,并记唐与陕甘总督恩特亨额筹措官钱50万,修建书院57间斋房事。他曾募工拓修从临洮马泉沟至阿干镇道路,这比取道摩云关的道路缩短了10里。
祁隽藻,字叔颖,韵士子,嘉庆进士。道光时在职。兰山书院多藏书,“以其暇研精经史,纵览诸子百家”。①
徐檀,皋兰人,道光六年(1826年)进士。道光时在职。编印学生习作,名曰《擢英录》。
滕垣,宇润甫,靖远人,咸丰五年(1855年)举人,刑部安徽司主事。咸丰初在职。
吴可读。咸丰十年(1860年)在职。
曹炯,宇镜侯,皋兰人,道光二十年翰林,授编修,改内阁中书,协办侍读。咸丰末在职。陕甘分闱乡试时,赞助创建甘肃举院。历任陕西关中、丰登书院山长,陕甘士人多半是其学生。
杨维屏,字翠君,福建人,举人,中卫知县。同治初在职。
杨维屏,字文泉,靖远人,举人,巴县、大竹县知县。同治中在职。
徐杨绪,字小梅,江苏人,举人。同治末在职。
张国常,光绪时任职20多年。
魏承耀,甘谷人,举人,光绪末在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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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续碑传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