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01 14:42
省部级单位的办公厅为正厅级单位,如中共北京市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共河北省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等;
副省级地区办公厅为副厅级单位;
部分省会城市甚至普通地级市也将办公室“升级”为办公厅,如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等。普通地级市政府的办公厅为县处级单位。
注意:
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为正部级单位,中央军委办公厅为副大军区级单位。
其中,中办、军办负责人(最高领导)为办公厅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全国政协办公厅负责人(最高领导)为秘书长,主任和秘书长均为正部级。(若兼任政治局委员或国务委员等副国级职务则按职务最高级定级)
(一)协助委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
(二)负责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主任碰头会、委领导召集的协调会议、司局长通气会,以及我委召开的全国性或全系统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有关会议纪要,编辑委内日常政务信息,负责主送委领导的签报工作;负责全委值班工作,协助领导处理紧急事项。
(三)负责全委的文件、电报、资料的收发、批分、核稿、印发;掌管委、厅印章,指导全系统公文办理工作。
(四)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事项,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主任碰头会等确定的重要事项,和全委公文运转的催办督查工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
(五)负责全委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催办、指导管理以及有关联络工作。
(六)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全委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编印《经济情况与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讯》等内部刊物;负责全委内部简报的管理。
(七)归口管理和指导协调全系统电子政务建设,研究制定委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保障信息安全,管理建设经费。
(八)负责综合协调、接待联络、指导管理全委来信来访工作,制定工作制度;负责与信访部门联系,汇总编辑来信来访情况。
(九)起草全委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起草、修订机关政务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机关文书档案的管理、利用、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机关安全、保卫、保密、消防、密码管理、维护稳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二)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委主任办公室
综合处
秘书处
督办处
信息处
档案处
保卫保密处
电子政务处
信访办公室
审计处
机要通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