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06 10:06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10月,下辖16个区县局、1个直属分局(大企业管理局)、1个稽查局,1个车购办,现有干部职工2161人,稽管纳税人19.9户,其中增值税纳税人17.3万户(一般纳税人4.1万户),企业所得税纳税人9.1万户。主要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车辆购置税、金融保险营业税等税种以及进出口税收的征管工作。
近年来,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中心,全面履行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双重税收职能,着力完善税收 “五大机制”,即以风险管理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机制,以权力阳光运行为特征的依法治税机制,以组合服务品牌为平台的纳税服务机制、以弘扬国税文化为主线的队伍管理机制、及以惩防体系构建为主体的反腐倡廉机制,努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和谐南京国税,圆满完成了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8年全市国税系统组织收入453.97亿元,同比增长17.4%;上半年大力挖潜堵漏、强化征管,组织税收268.2亿元,增长7.5%(增幅高出全省平均5.5个百分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各项税收政策,出台15条实施意见和支持外贸出口8条措施,2008年办理出口退税68.67亿元,各类减免税118亿元;上半年已办理减免退税60亿元,促进了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民生的改善。
市局在系统内外的国税形象和地位也得到全面提升:连续三年获省国税局系统目标考核先进,连续四次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在全市行风、作风评议中保持领先位次,荣获“机关作风人民满意单位”, 被评为全市“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先进单位和“廉政文化示范点”,并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等称号。市局办税服务厅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办税e站”、“红枫税情”先后被评为全市“优秀服务品牌”,并登上“品牌服务、文明南京”高层论坛。全系统涌现了原征收局、栖霞等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王振民、肖大海、王建兵、汪胜利等省市劳模等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一)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三)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承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税务稽查工作。承担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管范围的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0、21层
第一稽查局
职责:承担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栖霞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沿江工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管范围的税务稽查工作。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长白街136号5楼
第二稽查局
职责:承担南京市鼓楼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下关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稽管范围的税务稽查工作。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7号
第三稽查局
职责:承担南京市白下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建邺区国家税务局、秦淮区国家税务局、南京市雨花台区国家税务局稽管范围的税务稽查工作。
办公地址:南京市白下区长白街136号4楼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组织实施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直属税务分局
职责:负责对所辖市属以上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对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2、23层
信息中心
职责: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7层
机关服务中心
职责: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基本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7层
税收科学研究所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7层
集中采购中心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采购风险。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
办公室
职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组织全局性工作调研;负责系统年度工作综合考核。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7层
政策法规处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
货物和劳务税处
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
所得税处
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
收入规划核算处
职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数据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5层
纳税服务处
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6层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牵头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组织信息安全检查、评估;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资产登记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运行中的技术和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6层
财务管理处
职责: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和机关财务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
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4层
督察内审处
职责: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9层
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
教育处
(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
监察室
职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5层
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4层
机关党委办公室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作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及计划生育和有关福利工作。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20层
离退休干部处
职责: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办公地址:白下路300号18层
南京税史主要记载1853年以来南京税收史上发生的大事,反映解放以来南京税务机构设置、历任领导、人员结构状况、办公地点变迁等情况。
建国以前
1853年(清咸丰三年)
3月19日,太平军攻克江宁,改江宁为天京,3月29日诏ED钱粮三年,为加强户口管理开征门牌捐,原则是“视财产之多寡,定门牌说之轻重”。后推行于所辖各地。
9月,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于天京颁行“按田亩征收钱粮法”;发给工商业者以商凭,征收商凭税,并在江边设榷关征收船货税。
1861年(清咸丰十一年)
督办江南总督曾国藩奏定章程,将牙捐原领司帖改领部帖。
1862年(清同治元年)
江南军务钦差大臣曾国藩奏准,在江宁大胜关设卡收取厘金,隶江南厘捐总局,是清朝在南京开设厘捐局卡之始。
1864年(清同治三年)
6月6日,清军曾国荃部破天京,免江宁府属同治四至六年钱粮三年,前欠以兵灾全部蠲免。
改江南厘捐总局为金陵厘捐总局,管辖江宁、扬州、通州、海门各属所辖巡卡。
建国以来
1950年
1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南京市征收使用牌照税暂行办法》12条。
1月26日,南京市颁布《南京市一时行商营业税暂行办法》。
2月25日,南京市实施华东区税务管理局颁布《华东区存款利息所得税稽征暂行办法》11条。
3月1日,南京市将印花税免税点及定额税率一律提高1倍。
南京市为减轻小行商负担,将一时行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10万元(旧人民币)。
3月,南京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摊贩营业牌照税稽征办法》自本月份起开征摊贩营业牌照税。
4月2日,南京执行财政部公布《屠宰税暂行条例草案》、《利息所得税暂行条例草案》、《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草案》、《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草案》。
南京市税务局改隶属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更名为南京市人民政府税务局。
5月29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布告《南京市地产税征收暂行条例》、《南京市地产税征收补充办法》。
南京市成立地产评价委员会,各城区成立分会。
1995年大事记
1月1日 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正式按各自的征管范围对纳税人应纳税款分别征收、分别开票、分别入库。 1月10日 1994年市 国税局共组织入库工商税收61.5亿元,比上年增收20亿元,增长超过50% ,全面完成考核任务。其中:增值税、消费税入库40亿元,比考核指标增收7亿多元;涉外税收再次翻番,达4.7亿元;个体集贸税收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近40%。
1996年大事记
1月1日 市国税局全面推行税收会计改革,正式实行新的税收会计核算办法。 1月1日 市国税局在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业户中试行通过银行储蓄纳税专户结转税款办法。 1月1日 市国税局在全市运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百万元版专用发票停止使用。
1997年大事记
1月1日,1996年全市国 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75.36亿元。其中,涉及我市财力分配的收入为57.6亿元,占全市财政预算收入的74.8%,为“九五”南京地区的经济腾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月11日, 南京市涉外税收超十亿庆祝大会在东南大学礼堂举行。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周振华、省局翁荣华局长以及市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了庆祝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1月13日, 市局召开一级护税协税会议。
1998年大事记
1月1日, 1997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87.06亿 元,涉 及我市财力分配的收入为65.99亿元,占全市财政收入94.4亿元的69.89%,其中,“两税”收入入库63.56亿元,比上年增收9.14亿元,增长16.8%。 1月2日, 我市江北三个分局正式按“三区集中征收、分区域重点稽查”征管新模式运转,这表明三区集中征收的征管改革试点工作拉开了序幕。
1999年大事记
1月10日, 1998全市 国税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96.22亿元,比上年增加9.16亿元,增长10.53%,其中国内“两税”收入72.49亿元,比上年增收8.93亿元,增长14.06%。 1月13日, 市局 在江宁县局召开1998年度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会议。市局陈太茂副局长、党组纪检组王永茂书记到会并讲话,总结了一年来全局行风建设和评议情况,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要求。
2000年大事记
1月3日,市国税局局机关从中山东路402号迁至白下路300号金汇大厦办公。 1月3日,市国税局征收管理局暨办税服务中心正式对外办公,标志着全市“以管理为主线,跨区域集中征收,分区域分类稽查”的新征管模式正式运行。
2001年大事记
1月1日,车辆购置税开征,全天市区共征收车辆购置税109辆次,征收税款89.48万元。 1月10日,据统计,2000年市局共组织各项税收114.7亿元,同比增长20.75%,其中国内“两税”完成91.2亿元,同比增长15.88%。
2002年大事记
1月1日,征管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月1日,国家开始实行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分享体制改革,新设立(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征管。 1月1日,我市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集中管理。
2003年大事记
1月1日,征管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1月1日,国家开始实行企业所得税财政收入分享体制改革,新设立(登记)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机关征管。 1月1日,我市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集中管理
2004年大事记
2005年大事记
1月1日,据统计,2004年全局共组织各项税收226.1亿元,同比增长26.24%,其中,“两税”收入174.31亿元,同比增长21.73%,圆满完成省、市两级任务。 1月4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税等部门关于全省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划转分流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37名车购税征收人员经过严格的划转程序后,正式到市国税系统工作。 1月4日,完成省局布置的解决税务事务所脱钩改制人员遗留问题工作,37名事务所大中专学生正式到市国税系统工作。
2006年大事记
1月1日,据统计,2005年全局共组织各项税收273.37亿元,其中完成省局考核口径收入266.2亿元,涉及市财政力收入239.07亿元,圆满完成省、市两级收入目标。 1月9日,省局张敬群副局长一行来市局鼓楼区局视察工作,慰问基层干部职工。 1月14日,全省国税工作会议在市局召开。市局顾惠祥局长参加会议。 1月19日,江苏国税征管信息STAIS8.0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2007年大事记
1月5日,“‘办税e站’服务品牌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入选2006年南京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1月8日,省文明办周琪主任一行在省局纪检组长徐火财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市局考察指导文明创建工作。 1月17日,在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上,鼓楼区局、玄武区局、市局稽查局被表彰为全省国税系统基层“三化”建设标兵分局,江宁区局被表彰为全省国税系统基层“三化”建设先进单位。
2008年大事记
1月1日,市局在新街口正洪街广场举行大型现场咨询解读活动,吸引众多市民和省市媒体的关注。市局局长龚祖英、副局长王永茂、总经济师林岗等领导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 1月4日,市国、地税局联合在市政府举行企业所得税法政策宣讲会,市局局长龚祖英对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了宣讲,市政府副秘书长储永宏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各区(县)、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企业代表等共240人参加了宣讲会。 1月11日,市局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中英文双语宣讲解读活动。
郑钢(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郑良(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蔡建勋(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左明(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跃(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二级巡视员)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务稽查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注: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2011年1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三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地址:姜家园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