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4 22:54
南泉镇成立于2006年4月,由四平镇、南泉镇合并而立,东连元石镇,南接隐丰镇,北靠师古镇、马祖镇,距什邡市区7公里,全镇幅员面积35.05平方千米,总人口27210人(2017)。交通便捷,境内有洛小路、什南路、什四路。成德绵高速公路(成绵高速复线)德阳第一出口在境内,成兰铁路也将在境内设客、货运站。人民渠干渠横贯我镇,四条支渠灌溉全镇,水利设施配套完整,境内全部属都江堰自流灌区,土地肥沃,气候宜人。
南泉镇历史文化悠久。在什邡与广汉交界的鸭子河沿岸,分布着众多汉代墓葬,在这里发现了大量的汉代画像砖,有宴饮、舞宴、车马出行等。省文馆所在南泉星星村、金桥村进行遗址考古发掘,将南泉的历史上推4000多年。发现的新石器时代遗存和器物有着重要的价值,对于研究桂园桥遗址的新石器时代文化向三星堆一期文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研究材料。
南泉,古称何家场。传说:明末清初,由于国内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的激化,历经战乱,人丁锐减,加之连年灾荒瘟疫,十室九空。康熙政权统一以后,经过多次移民垦荒,外逃丁口亦逐渐返乡定籍。当时有一姓何的,绰号何包包,在此充任大保正,并搭棚开店,后被呼为何家幺店子。由于此地土质肥沃,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又系什彭(县)成(都)交通要道,加之移民垦荒人数增多。因此何大保正发动百姓修场。据民国十年版《重修什邡县志》记述:何家场县西偏北,距县城十二里。清道光十年百姓因念何大保正修场有功,在场东三百公尺处修建何家庙子,以示纪念,庙子公元一九五八年始废。
民国四年(公元一九一五年),何家场为八区团练办事处驻地。改何家场为和兴场,象征和平兴旺之意。
1980年什邡县地名普查时,以南阳泉水清流量大,可灌田万余亩,修建有游泳池,为县内一风景区,因更名为南泉公社(乡)。1994年撤乡建镇,2006年与四平镇合并。
禾家场社区、和兴村、方碑村、玉桥村、南阳村、柳泉村、金桥村、瑞虹村、新桂村、金桂村、星星村、团结村
南泉镇地势总体平坦,西北略高,海拔530-560米,北高南低,属平原地貌。土地成片集中,耕地面积31906亩,土质以沙壤为主,肥沃,宜种植水稻、小麦、油菜、菸叶(烟叶)、川芎等农作物和药材。属亚热带气候,四季分明,云雾较多,年平均气温15.8℃,年平均降水量944毫米,年日照1240小时以上,无霜期280天。
南泉镇水资源丰富,境内有鸭子河、斑鸠河,建设有谢家堰、瑞虹堰水利工程,人民渠7号、8号、9号、10号支渠流经全镇。
地下水泉眼众多,水质优良,是天然的冰川矿泉水,现有39口泉眼还在用于农业灌溉,南泉境边相关食品饮料企业的用水都是在南泉境内抽取,桂花园、华香园等游泳池都是自然泉眼出水。结合小农水县项目,正在对境内主要泉眼进行整治,挖掘泉水文化。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配套,全镇固定电话、有线电视达到村村通,照明入户率达100%,100%的农户都饮用地下水,全镇已有三个村实现无土渠村,有六个村实现无土路村。
根据各村的资源优势和地理优势,我镇的特色农业基本上形成了一村一品一特色。全镇形成了以水稻、小麦、油菜、叶菸、蔬菜、食用菌、水果、花卉、苗木为主的种植模式。大力发展以生猪、种鸭、鸡、鹅为主的特色养殖,全镇生猪和家禽特色规模养殖大户达到400余户。全镇粮食总产11409吨,其中;水稻亩产515公斤、小麦亩产358公斤、人均占有量640kg,叶菸亩平收入2000左右,围绕农民增收,全镇建立了优质水稻生产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生猪养殖基地、成立了食用菌协会、生猪养殖协会,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形成了支部+协会、协会带农户的良好格局。
产业以一产为主,农业主要支柱产业为食用菌、晒烟、水稻制种、无公害蔬菜等。晒烟常年种植量1.6万亩,食用菌常年种植量4500万平方尺袋,种植无公害蔬菜5000余亩。
南泉镇充分利用政策优势、交通优势,挖掘优势资源、项目,提出“三点、两区、一线”的规划构想,优化产业结构,全力打造新型农业乡镇。按农村城镇化发展要求,打造禾家场、艾家桥、铁门坎三个小集镇。按照《什邡市现代农业示范区规划》,从成德绵复线什邡西出口,沿鸭子河打造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产村相融示范窗口,在方碑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整村实施区,推进农业产业化。按照“抓水、稳烟、调产业”的思路,打造集健身休闲、文化观光、餐饮娱乐等众多要素于一体的“雪茄绿道,泉水之旅”环线,一三产业互动,大力发展农业观光业。
机构的设置及部门职责
便民服务中心:接受群众的咨询,受理、办理、转报村级代办员和群众的申请事项等工作
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纪检、统战、人大、人事、档案、保密、信息公开等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教育、卫生、民政、武装、双拥、集镇建设与管理、城乡环境综台整治、老龄、残联、防震减灾等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土管理、征地拆迁、项目落地、环保、工会、团委、关工委、统计、民营经济、三产发展、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工业经济、工商联等工作。
财政所:组织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负责财政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税收入库等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经、农技、农机、林业、水利、科技、科协、交通、畜牧、移民、农村财务审计、专合组织、新农村建设、能源等工作。
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通讯、邮政、旅游发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集镇管理、妇联等工作。
司法所:负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编制数:行政编制设置25名,实有人数22名;事业编制设置14名,实有13名;机关工勤编制3名,实有3名。
领导职数设置8名: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兼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1名、专职党委副书记1名、镇武装部长1名(兼副镇长)、副镇长3名。
中层干部职数设置10名:党政办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务办主任1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1名;经济发展办主任1名;专职财政所副所长1名;农业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社会事业和计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综治办主任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