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2 17:59
厦门市盐务局是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企业化管理,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隶属于福建省盐务局。
厦门盐业公司(福建省盐业公司厦门分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全市唯一依法从事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与盐务局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
1、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2、编制本地区的盐业发展规划。
3、组织落实上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生产、销售等计划指标。
4、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私产、私运、私销、私购、侵销、倒买倒卖盐产品的盐业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对盐市场进行管理。
5、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碘盐零售许可证的发放、换证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综合部、营销部、市场监管部、市场开发部、财务部等。
卓志贤:厦门市盐务局、厦门市盐业公司党委书记、晶华盐业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
曾立新:厦门市盐务局副局长、厦门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王忠敏:厦门市盐务局、厦门市盐业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旭武:厦门市盐务局副局长、厦门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
陶黄英:厦门市盐务局副局长、厦门市盐业公司党委委员、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