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海忠之

更新时间:2023-12-25 10:44

古海忠之(ふるみ ただゆき、1900年5月5日- 1983年8月23日),日本的大藏省官僚,伪满洲国官僚,实业家。1940年后伪满洲国实际的副总理,制定了伪满洲国第一个五年计划。

生平简介

京都府出身。古海家的养子,姐夫小金义照。京都一中,三中毕业,1924年东京大学法学系政治专业毕业。学生时代是棒球俱乐部会员,初中时代第3次全国中等学校优胜棒球大会出场,主要做接球手。同年,进入大藏省。同期入省的有青木实(满洲国经济部次长,战后是联合证券会长,水户常盘银行社长),难波经一(以后满洲国专卖公署副署长,军需省燃料局长官,同整备局长官,战后山阳纸浆社长会长)。1924年11月高等文官考试行政科合格,1924年12月到1925年12月服兵役,1926年12月宇都宫税务署长,1929年12月东京幸桥税务署长,1932年3月大藏省修建管理财产局事务官,伪满洲国建国以后,经过关东军星野直树国有财产科长的选拔,成为派往满洲国官吏的一员。

鸦片战争以来,和整个中国大陆一样,鸦片也为祸满洲,1932年10月制定鸦片法,基于鸦片递减方针,实行鸦片专卖制。为此大藏省的难波经一成了专卖公署(以后专卖总署)的实际负责人。1940年6月,古海忠之就任伪满洲国国务院经济部次长(满洲国制度,日本人为次长掌实权)。沿袭从前的鸦片递减政策,专卖鸦片托付给好友里见甫

1937年,他拒绝了伪满洲国协和会指导部长的职务,但被总务部长甘粕正彦的热情说服,兼任了人事局长。当时协和会的后台东条英机和关东军参谋副长石原莞尔东条英机,伪满洲国总务厅长官星野直树、满铁总裁松冈洋佑、满洲重工业开发株式会社社长鲇川美介和产业部次长和总务厅次长岸信介)1938年12月,石原最终失败,被降职为武鹤要塞司令官。

1941年接替岸信介为总务厅次长。在每周星期二的伪满洲国的各部次长(全部日本人)碰头会上做出实质的决定,比如第一次伪满洲国产业开发五个年计划的制定等,一直到日本的战败的时候都留在新京,作为武部六藏总务厅长官的辅助和伪满洲国实际的副总理,决定伪满洲国的政策。

1945年8月16日早上,甘粕正彦在在满映理事长室举行威士忌酒会时,为自杀做最后的诀别,古海劝说过甘粕,但没有效果,只是收藏了他的遗书。 不久便被苏联军抓住,与关东军其他主要的官吏一起被扣留在西伯利亚的赤塔和哈巴罗夫斯克等。生活极其严酷,重体力活干的和小兵一样,体力弱的死了也就默默无闻的死了,也没有人管。被下级军官和士兵们的批斗和虐待也是常有的事。

1950年,被移交给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抚顺监狱转移。在衣食住等的待遇方面与苏联时代有了很大的改善,平常也就是学习,自主的思想改造,1956年6月被判有期徒刑18年。到1963年3月作为有悔改表现的战犯提前释放,回到了经济高速增长的日本。1966年2月大谷重工业副社长,1968年5月东京批发中心社长,1971年获勋二等瑞宝勋章。以后TOC咨询委员,长富宫董事。1983年83岁死去。

重要罪行

1936年7月,“参加关东军和政府主持的有关日本开拓民20年百万户入植计划的会议。参预决定本计划。”

1936年9月,“参加数次关东军和政府主持的制订开拓5年计划的会议。参预决定该计划。”

1937年10月,“屡次参加关东军和企划处主持的有关10年鸦片断禁政策的会议。参预审议,建议缓和禁烟方案并表决该政策。”

1943年4月下旬,“创设保安拘留制度和思想矫正制度。”

1943年4月,“批准在奉天、吉林和四平的平原地区栽种鸦片的试验圃。以后力图扩大。”

1945年4月,“向华中汪伪政权卖了鸦片10万两”。

自供罪状

日本对伪满的全面经济统制,开始于1932年3月。伪满政府成立时,设立了关东军特务部,这是一个庞大的组织,以部长铃木穆(原朝鲜银行负责人)为首,网罗了各方面的经济专家,共同研究和制订侵略满洲的经济计划。1933年3月以伪满政府名义发表的《满洲国经济建设纲要》,就是由该部拟订并责成满洲国执行的一个经济侵略计划。该纲要规定,“具有国防或公益性质的重要事业,原则上实行公营,或交由特殊会社经营”的方针,对将成为经济侵略骨干的重要企业,采用了统制经济的形式。从此,伪满的特殊会社和政府站在同一立场上,在日本进行经济侵略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对伪满进行经济统制的第一个时期,就是为奠定侵略东北的经济基础而创造条件的时期。首先,伪满把国有的铁路、航运、港湾等全部委托给日本的特殊会社———南满洲铁道会社经营,把电信电话全部委托给特殊会社———满洲电信电话会社经营。它们完全受日本帝国主义控制,由关东军司令部代管。伪满政府先后成立了满洲中央银行、满洲炭矿株式会社、满洲矿业开发株式会社、满洲石油会社、满洲采金会社、满洲电业会社。日本帝国主义就通过这些特殊会社掌握了伪满的交通和矿产资源,大体上具备了经济侵略的基本条件。

经济统制的第二个时期,即正规地执行经济统制时期,是从伪满产业开发第一个五年计划(1937~1941)实施开始的。1937年5月公布的《重要产业统制法》是实行经济统治的一项基本法令。此时,又成立了满洲重工业开发会社、昭和制钢所、满洲飞机制造会社、满洲汽车制造会社等,积极地进行经济侵略。1938年2月,颁布了《总动员法》,其目的是为了国防上的需要动员和控制所有的人力、物力,为战争服务。1938年4月制定了钢铁类统制法,把日满商事会社改组为特殊会社,统一掌握煤炭、钢铁、制铜、水泥、化工等产品。从此,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分配、消费、价格等,都由日本实施了全面统制。  农产品的经济统制,开始于1937年10月,当时制定了《棉花统制法》,成立了满洲棉花会社。1938年10月制定了《米谷管理法》,设立了满洲粮谷会社。1939年制定了《粮谷调整法》。这样一来,就把农产品的生产、分配、消费、价格等都统一控制起来。

对消费物资的统制,是在全面地掌握了重要生产物资的统制以后实行的。1940年,随着产业开发五年计划的实行,物价逐渐高涨。另外,因该计划的重点放在重工业上,采取了限制输入消费品的方针,从而使消费品的供应逐渐减少,造成了物价昂贵,严重地威胁了人民的生活。1940年6月,制定了《物价及物资统制法》,不仅规定了物价,连雇用工资、包工费、租赁费等也统一规定了。从此,所有的生活必需品实施了全面统制,尤其是主要生活物品,如粮谷、煤、盐、糖、棉织品、植物油等等,采用了通帐制和票据制。如上所述,对重要生产资料和消费物资实施全面经济统制,在彻底榨取中国人民的基础上推行经济侵略计划。这是经济统制的第二个时期的特征。

经济统制的第三个时期,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个时期里,不仅对生产资料和消费物资进一步强化统制,也对资金、劳力进行整顿和加强控制。由于太平洋战争的爆发,伪满的各种政策都集中到战时紧急物资的增产和扩大对日支援上。所以,更加鲜明地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本质。

由于对日支援的数量愈来愈大,而且又进行了战时的紧急物资动员,使消费物资逐年减少。对于消费物资实行了以城市为主的配给制度,农村得到的物资极少。而且,像大米、煤等重要消费物资,也是实行以日本人为中心的配给,对中国人的配给量是很少的。因此,中国人就不得不以高价到黑市上购买日常必需品。这些,都给东北人民带来严重的灾难。

伪满的经济是依附于日本的,完全是殖民地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以发展重工业为主的,由于不断地从日本输入原材料和机械,使伪满更加深了对日本的依赖性。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日本急需各种战略物资,就强迫伪满政府以最低的价格卖给他们。钢铁———伪满对日支援的绝大部分是生铁。当时,本溪生产的低磷铁(年产18~20万吨)全部都要供给日本海军。鞍山、本溪、大连、东边道的特殊钢原料,也都要送给日本。 煤炭———虽然伪满生产的煤自己还不够用,需要从华北买入300万吨,可是,抚顺生产的优质煤(年产60万吨)全部都要供给日本制铁用。石油———日本是个没有石油资源的国家。抚顺石油年产18万吨,最初,伪满留10万吨,给日本8万吨。后来,为了增加给日本的数量,限制国内使用,汽车改用代用燃料。于是,每年给日本13万吨,全部交给海军燃料厂提炼,作为潜水艇用油。 铝———抚顺生产的铝,全部送给日本。 铅———杨家杖子、青杖子、岫岩生产的铅,全部供给日本海军生产蓄电池用。钼———杨家杖子生产的钼绝大部分送给日本。 黄金———伪满生产的黄金全部由伪满中央银行送到日本。白金———1944~1945年,伪满进行了白金的特别回收,回收后全部由伪满中央银行送到日本。镁———营口生产的镁,年产量约100万吨,全部送到日本。飞机———满洲飞机制造会社每月能生产100架双人乘坐的练习机,全部供给日本军队。 武器———奉天兵工厂生产的步枪、机关枪、高射炮等,全部送给日本军队。船只———大连船舶会社每年1.5万吨的造船能力,完全为日本生产。在关东军监督下,丹东建造的500艘帆船,全部供给日本。粮谷———据1944~1945年统计,伪满每年援助日本粮食300万吨,其中有180万吨是大豆,占了60%。 据不完全统计,从1937年至1945年8月,日本从伪满掠夺去的物资是:生铁420万吨;原煤780万吨;液体燃料52万吨;铝1.2万吨;镁550万吨;铅1.7万吨;钼3000吨;盐300万吨;黄金价值580万元;飞机4000架。此外,还有武器、特殊钢、白金、亚铅等等。  日本从伪满掠夺粮谷的数量是:1940年160万吨;1941年180万吨;1942年220万吨;1943年260万吨;1944年300万吨。

伪满实行的粮食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配给制,名义上说照顾各民族的生活方式,实际上是欺骗群众,完全是以日本人为中心的配给制。主要粮食的配给标准是:日本人每人每月14公斤大米; 朝鲜人每人每月14公斤小米;中国人每人每月14公斤玉米、高粱米、小米;中国人、朝鲜人中的高级官吏和特殊会社的高级职员按日本人的标准配给。

日本国土狭小,资源匮乏,人口却逐年增加,所以,对外开拓就成了日本人口政策的重要一环。“九·一八”之前,日本政府就设置了拓务省,当时主要是向巴西移民,其次也向美国及其他地区移民。“九·一八”事变和伪满洲国的建立,使中国东北成为日本对外侵略和移民的最主要的目标。伪满刚一建立,日本拓务省就派永井四郎敕任事务官来到东北,与关东省协商向东北移民问题。1933年,伪满国内秩序还没完全理顺,关东军就有计划地夺取日本移民用地。按照关东军参谋长小矶国昭的指示,盘踞在哈尔滨的第3师采用武力威胁的手段,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夺取了北满农民的耕地。广大农民忍无可忍,在谢文东领导下,3000农民奋起反抗,爆发了“土龙山事件”。关东军对他们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以后,掠夺土地的行动暂时中止。但是,他们仍然按计划把两批日本武装移民移居到佳木斯附近。当时在日本以军阀为中心,一方面大肆宣传满洲是日本的生命线,一方面强调用开拓满洲的办法解决日本人口问题,企图以此使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合法化。他们在募集移民时,都是以“为了祖国”的口号进行欺骗的。从前两批武装移民的形式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的移民政策,是企图用大量的武装移民团强占中国东北土地,作为其侵略中国和苏联的后方据点。日本移民团都是武装起来的大集团,其成员都在日本的内原训练所经过一年的兵农训练,移民团的地点多数选择三江、东安、牡丹江、黑河等重要军事地区的后方,这些地点都是由关东军决定的。1936年7月,日本陆军省和加藤完治、石黑忠笃等政客提出了在20年内向满洲移民100万人20万户的计划。当年8月,日本广田内阁通过了这项计划。伪满政府接受了这个计划,并制定出《满洲开拓第一次五年计划》。日本的移民计划彻底暴露了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本质。20年内向中国东北移居相当于东北总人口1/10的日本人,强占东北人民2000万町步(1町步=9.918平方米),这就为日本帝国主义长期占领中国东北提供了保证。同时,把约占日本农业人口(550万户)1/4的贫苦农民移居到中国来,又可以大大削弱日本国内的革命力量。

在此期间,还实施了一种新的移民形式,即“开拓青少年义勇队”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日本每年募集2万名16~18岁的日本青少年到中国东北进入“青少年义勇队训练”进行为期3年的兵农训练,为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培养大批骨干。这项移民是从1938年开始。培养出来的青年,有一半以上参加了日本关东军。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东北时期,把东北人民作为榨取的对象,以极低廉的工资奴役他们从事各种繁重的劳动。1939年,伪满政府制定了《劳动统制法》,一方面加大工作量,延长劳动时间,一方面还坚持低工资,加强了对劳工的榨取和剥削,结果使劳工的身心都遭受到严重的摧残。1941年8月,伪满政府制定了《劳动新体制确立要纲》,其本质就是为了彻底地榨取中国劳工而采取种种措施。这从其内容上很明显地表现出来。尤其是《要纲》中挂起了确立国内自给体制的招牌,实施了最便宜、最实在的劳工榨取手段,即“劳工供出制”和“勤劳奉公制”。由于执行了这个要纲,使中国工人处于被完全束缚的状态。 《勤劳奉公法》是根据该要纲,于1941年制定并从1942年开始实施的。该法是对服兵役不合格的全体国民实行的一种义务劳动制度。原则上对19~21岁的青年,课以为期1年以内的义务劳动。其本质是日本帝国主义为了确保劳动力供给资源,利用国家权力来掠夺中国东北青年的劳动力。这一点从此后的具体事实中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开始实行勤劳奉工制时,每年计划指标仅6000人,后来,1943年达到20000人,1944年达到32000人,1945年动员计划15万人。劳动的内容,最初以修筑公路为主,后来不断扩大到修筑铁路、生产战时紧急物资等方面。当时伪满境内劳工动员的概数是:1942年100万人,1943年120万人(其中勤劳奉公队0.5万人),1944年130万人(其中勤劳奉公队2.5万人),1945年160万人(其中勤劳奉公队15万人)。

太平洋战争爆发以后,也就是劳动新体制确立时期,上述对中国劳工的迫害大大加重了。勤劳奉公制和劳工供出制,两者实质上都是强制劳动。特别是征用劳工,农民占大多数,他们被迫往往在农忙期背井离乡去给日本人服劳役。此外,矫正辅导院、国民手帐制、工厂勤劳奉公队等等,更加扩大了对中国劳工迫害的范围。终于,在1943年和1944年连续发生了多起重大的事故。1943年在本溪湖煤矿,发生了瓦斯大爆炸,夺去了1800多名劳工的生命;1944年在关东军直接管理的工程———兴安岭筑城工程中因劳动、生活条件极端恶劣、疾病、严寒、过度劳累、营养不足而造成6000名劳工的死亡;1944年在伪交通部直接管理的改修穆兴水路工程中,有1700名劳工悲惨死亡。这三大事故,充分说明,日本帝国主义在侵略中国的战争期间,犯下了残酷压迫、剥削、戕害中国劳工的不可饶恕的罪行。  (本文节译自伪满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的自供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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