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6-12 08:14
吕梁市公安局设办公室、政治部、人事训练处、宣传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110联合指挥作战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委)、警务督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安局)、交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犯罪侦察支队、食药犯罪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科学技术支队、民用爆炸危险物品管理支队、禁毒支队、网警支队、行动技术支队、信息通信支队、法制处、出入境管理处、信访处、审计处、工会、高速公路治安支队等机构,下设培训中心、强制戒毒所、巡防协警管理中心、警务保障4个事业性机构。
在中国公安部党委、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和吕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吕梁市公安局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公安工作政策,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组织建设和公安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的管理、教育、训练和权益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依法对全市公安机关及民警的执法、执勤活动进行监督、指导、检查、督促。
2、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禁毒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侦察工作,直接参与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和处置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处置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等。依法进行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组织、指导和管理全市城镇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5、组织、管理全市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和保安行业等工作,组织指导并参与全市食药环犯罪侦查活动侦破和重特大刑事案件。;
6、组织指导出入境管理和外国人在我市境内居留和旅行的有关工作;
7、组织实施来吕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警卫工作;
8、组织实施对全市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等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9、组织、指导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承担省部级领导视察期间的警卫工作;
11、组织实施对全市公安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警务督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12、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事项。
吕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红波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海斌
地址:建设街25号 永宁东路交汇北侧
除下列2个部门外,其余部门办公地址均在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建设街25号。
出入境管理支队办公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东路869号
交通警察支队办公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前进南街61号
2020年2月,山西省委政法委、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吕梁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山西省公正执法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