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15 10:00
嘉靖新政,指明世宗嘉靖前期整顿前朝弊政的措施。正德十六年(1521年),朱厚熜以藩王入继大统,初登帝位进行了一系列纠正时弊的改革。清查勋戚强占的庄田,还田于民。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已很紧张的社会矛盾和阶级矛盾。
明代中期,随着大土地兼并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明初建立起来的以自耕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经济体系遭到严重破坏。分散的土地逐渐又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明史·食货志》称:强占农民田产最为严重的,莫过于皇帝的皇庄和诸王、勋戚的庄田。皇家勋戚占领庄田,最早可追溯到永乐年间设于顺天府丰润县境内的仁寿宫庄。明宪宗即位以后,以没入曹吉祥的田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此开端。到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北京附近的皇庄有五处,共有田地一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侵占的庄田有三百三十二处,共有田地三万三千余顷。其中明武宗即位仅一个月,就营建了皇庄七处,后增至三十一处。诸王、外戚请求及侵夺民田的不可胜数。同时,官僚地主和地方豪强也借赋役不均、天灾人祸等因素大量接受小农“投献”,甚至强占民田。其严重程度,据嘉靖八年(1529年)霍韬奏称:“自从洪武到弘治由一百四十多年,天下田地的数额已经减少了一半,而以湖广、河南、广东缺失的田亩最多。这些田地除了被王府侵夺,就是被农民隐匿。广东没有受封的藩王,田地不是被农民隐匿就是被匪寇侵夺。国家的前途,可不令人担忧。”
国家的赋税土地大量流失,财政日益困难。与此同时,国家对人口的管控也日渐失势。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国家民户有10652870户,人口60545812人。到弘治四年(1491年),国家减少到9113446户,人口减少至53281158人。损失人口达720多万。明武宗正德以后又大度减少,据李洵考察,正德元年(1506年)民户突然下降为9151773户,人口下降为46802510人。比弘治初又减少640余万,比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则减少1370余万。这些人口,多数因失去土地沦为佃农或离开土地成为流民。这样一来,不但使国家徭役人口紧缺,大量流民的存在更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一遇天灾人祸,便揭竿而起。
明代中期,农民起义不断爆发。仅正德年间就爆发大小起义125次。成化年间爆发的荆襄流民起义和正德时的刘六刘七起义,被称为明代中期农民起义的高潮。这些农民起义虽然都被明军一一“剿灭”,但也只是解一时之忧。抑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仍是当时亟需解决的问题。
明成祖时期虽迁都北京,以天子守边,但首都在蒙古铁骑的威胁下,防御负担沉重。终明之世,京师几次被兵临城下,特别是正统十四年(1449年),太监王振挟英宗轻率北征,终酿成“土木之变”的悲剧,宣告了明王朝军事力量由盛转衰。而东胜卫的内撤,则直接把河套地区让出。成化以后,河套便成为蒙古部族的根据地,并由此频频入侵,给明朝西北边防造成极大压力,从而形成明代中叶延续百年之久的北部边防危机。
除此之外,从成化年间开始的哈密危机也日益成为困扰明朝统治者的沉重包袱。总之,在外部局势逐渐严峻的明代中叶,修举武备成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从明英宗起,继位诸帝多是生于深宫,养于宦官、宫女之手,不了解创业艰辛,不体恤百姓疾苦,一味贪图享乐,崇道佞佛,不视朝政,不见大臣,致使国是日非,政治混乱。在君主荒怠的同时,勋戚和宗室贵族利用特权,请乞庄田、强占民田,私役京军、破坏盐法。比如孝宗、武宗时的外戚张鹤龄、张延龄兄弟在张皇后(太后)庇护下,招纳无赖,侵夺农民田地,擅自拆毁民户房屋,强掳民户子女。并且肆意截取沿路商货,侵夺盐课。其横行不法,可见一斑。
而明代的宦官之祸更是政治腐败的重要根源,仅正统到正德的八十余年时间内,就发生了王振用事、汪直用事、刘瑾用事三次影响较大的宦官干政事件,王朝的统治秩序遭到破坏,正直的士大夫受到打击、压制,阉党丛生,贿赂公行。统治阶级日趋腐化,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农民起义接连不断,又先后出现两次地方藩王叛乱事件,王朝统治岌岌可危,这迫使统治集团内部的有识之士不断提出改革主张。
明孝宗号称“中兴令主”,在位期间,基本上能够亲贤远佞,广开言路。特别是在位末期在内阁大学士刘健、谢迁、李东阳及吏部尚书马文升、兵部尚书刘大夏等人的辅佑下,欲对盐法、庄田等弊政进行一番清理。但因改革触及大贵族利益而遭到强烈抵制,甚至孝宗的英年早逝都有可能与反改革的阴谋有关。接着,武宗即位,刘健等辅政大臣欲利用孝宗遗诏“厘诸弊政”,即对所谓孝宗生前欲兴革者,都遵照遗诏进行。但生性顽劣的武宗很快投入“八虎”宦官怀抱,遗诏中所列当兴革者,皆废除不予实行。正德朝政陷于宦官、阉党、佞幸手中,武宗更加为所欲为。整整十六年的统治使原本就危机四伏的王朝大厦愈加呈现将倾之势。当然,明武宗的“胡作非为”并没有导致明王朝的覆灭,而伴随着武宗的去世,明朝迎来了千载难逢的改革契机。
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病死“豹房”。武宗朝的混乱局面随着朱厚照的去世而宣告结束,作为皇权附庸的——宦官失去了干政的依托,一时手足无措。而内阁以其作为沟通皇权和文官集团桥梁的特殊地位,及时做出反应,使这次短暂而少见的“皇权真空”局面向有利于内阁和文官集团利益的方向发展。
在这一过程中,首辅杨廷和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武宗没有亲子亲弟,生前也未确定皇位继承人。杨廷和引用《皇明祖训》“兄终弟及”的原则,确定远在湖北安陆的兴献王长子朱厚熜入继大统。随即,他利用从武宗病死到世宗即位,皇位悬虚37天,君主统治暂时真空这一特殊时期,总揽朝政,进行了一系列拨乱反正的活动:首先联合手足无措的宦官集团成功逮捕对王朝威胁最大的江彬武夫集团。紧接着,利用武宗遗诏、太后懿旨及由他起草的新皇即位诏对武宗朝积弊开始了第一轮清理。
明世宗即位诏书提出了改革弊政的口号。诏书包括80款,长达7300多字。开宗明义就以嘉靖皇帝的口吻提出“兹欲兴道致治,必当革故鼎新”的指导方针。表明厉行改革的决心。而随着即位诏的发布和推行,正德年间的一系列弊政都被革除。所裁汰的锦衣卫、内监局等机构的人员为数148700余人,减免漕粮153200余石,贵、义子、传升、乞升等一切因为恩幸得官的人大多是被罢免褫夺。中外都称嘉靖皇帝为圣人,为之歌功颂德。
明世宗即位后,还根据“遗命”停罢威武营团练诸军,革除皇庄,令军门办事官校全部回归本卫,哈密、吐鲁番、佛郎机等贡使皆给予赏赐派遣还国,明武宗豹房的番僧和少林僧、教坊乐人、南京快马船以及其他人等,一切罢遣。又根据“遗诏”释放南京的囚犯,放归四方进献的女子,停罢京城非紧急的工程,将武宗的宣府行宫的金银重新放归诸内库。明世宗刚即位的一系列改革收到了朝廷内外的一致好评。
世宗从正德朝接受的最主要的教训就是防止宦官权力的膨胀。他撤回天下镇守内臣,基本不曾再设;宦官犯罪,则鞭挞至死,陈尸示戒。这并不是说宦官在政治舞台上丧失了作用。在某些问题上,甚至于对辅臣的评价,世宗都仍受到宦官的影响。严嵩与夏言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就是由宦官所进之言决定胜负的。
世宗也比较注意以人品和才干选拔官员。他多次降旨,要两京大臣、科道及在外抚按官询访贤才,明世宗表示:“如果有才识优异堪当重任的,应当不拘资格,从公举荐,吏部如果遇到空缺,也应当酌情简用,不许避嫌推托。”多年以后,世宗懊丧地对徐阶说:“选贤用人以尧舜和太祖做的最好,像严嵩这样的官员是朕亲自简拔的,竟然没有才能到如此地步。”应当说,明世宗是努力按照他的贤能的标准去任用人才的。
明世宗整顿朝纲还包括整顿朝仪。某御史弹劾某官员在奏事时咳嗽失仪,世宗认为,此人并非故意不敬,可以不追究。同时,他又说了“近来屡次下旨禁肃朝仪,廷臣有许多故意失态的”。禁城内不许吐唾,明初有规定。世宗把这一条提到禁肃朝仪的高度。
明世宗对外戚世袭封爵的制度作了变革,并成为永制。嘉靖八年(1529年),吏部方献夫奏称:“明仁宗洪熙以来,开始封赐外戚,其后外戚一门出现很多权贵,他们的爵位大多世袭相传。”故而有大臣建议明世宗开始实行:已经封爵的贵戚只令其一人终身,其子孙不得再承袭爵位。今后皇亲、驸马,都不得再请求册封爵位。这项制度经世宗裁定后成为永制,即便是世宗之母蒋太后的娘家及陈皇后的娘家亦不准承袭世爵。
土地失额在嘉靖朝已十分严重。明初土地总额是850万余顷,弘治年间是422万余顷(一作622万余顷)。从弘治到正德,间或有人提到土地失额的严重性,但尚未引起朝野普遍的注意和讨论。嘉靖八年(1529年),霍韬奉命修会典。他指出,从洪武到弘治,天下田亩已减强半,如湖广田额220万顷,嘉靖时存额仅仅23万顷,失额197万顷。河南田额144万顷,嘉靖时存额41万顷,失额130万顷。……广东田额23万顷,嘉靖时存额7万顷,失额16万顷。田亩缺失的原因,有的划归藩王府邸,有的被民户私自隐匿,有的被盗贼侵袭。
丈量土地是朝廷解决土地失额的最主要手段。嘉靖初年,丈量土地的舆论相当强烈。但世宗皇帝不同意通行丈量,理由是怕引起朝野纷扰。这或是因为他对土地失额的严重性尚无充分的认识,或是因为他缺乏同豪势家族作一番较量的勇气和魄力。后来产生重大影响的“一条鞭(编)”法,嘉靖时期已逐渐在各个地区实施,这对于解决土地失额问题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
嘉靖时期,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实行了赋役制度改革。嘉靖九年(1530年),桂萼在入参机务期间,曾上疏建策清查新增田地及编审徭役。世宗批准施行。这次改革,因次年桂萼因病乞休归里而未能进一步展开。而桂萼所开创的将税粮与徭役各审定交银若干,统一征收,以求均平的“一条鞭法”的改革效果是显著的,为后世的赋役制度改革提供了借鉴。
明政府选官独重科举引起了许多弊端,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废除这一制度才是上上之策。作为牵动天下人心的科举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只有通过全面改革,才能消除它的负效应。张璁认为科举考试在当时存在着两大弊端,即应试文体不正和主考官不得其人,并认为这是改革科举制度的突破口。为此,张璁提出了两大对策,一是考试文体务必要平实尔雅,裁约就正。进行说理,一定要极尽事物的原理;议论事务,必须要通晓经济天下的道理。如果不是这样,必然不可用。二是各省乡试主考官应访查举荐翰林、科道、部属等有学识有人品的人,另外派遣二人为考官;在两京进行乡试的除了命题的主考官外,增添京官两三人作为分考,以及时弥补主考之所不及。一定要严敕各御史一同参加考试选拔,以保证选取的都是有真才实学之人,遏制私自举荐的风气” 。对此改革主张,明世宗予以全力支持。他要求礼部按照张璁的提议,选择学行兼优的京官或进士,每省派出二人,前去监察考试,但不得参与内部决定;两京乡试除了主考外,五经房仍然各加科、部官一员。派遣京官主考各省乡试,以维护考试的严肃性,这在明代历史上尚属首次。
嘉靖七年(1528年),明朝正式推行这一重大举措,如工科给事中陆粲、兵部郎中华钥前往浙江,礼部郎中丘其仁、国子监博士王庭前往山西,吏部主事王激、大理寺评事余前往广东,户部主事王嘉宾、行人李仁前往陕西。主考顺天府乡试的春坊右庶子韩邦奇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对这一改革措施予以积极的肯定。他说:“当今圣上关注科考之事,对科场把握非常严格。” 此次乡试因按张璁所定新制举行,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次年(1529年),张璁在阅完会试试卷后,对从各地乡试选拔的三千七百多人的考卷文风的崭新变化深表满意,并大加赞赏。张璁认为: “如今文人有如此大的成绩,都是因为当今圣上的决策正确。”在明世宗亲自批完廷试考卷之后而排列名次时,世宗并不以己意而定,而是要求张璁等人从公论定。
嘉靖前期,还推三途并用,强调荐举和学校的重要性,以激励士气。张璁、桂萼与世宗对此都持同样的认识。如桂萼说:“臣听闻太祖高皇帝曾经当面晓谕群臣都举荐自己知道的德才之人为官,仁宗皇帝也曾经令群臣荐举官员,当时对官员的要求非常严格,所以内外各部所都能得到有才能的官员,受到了荐举制度应有的效果,如今这项制度恐怕已经破坏的很严重了。” 张璁也说:“我听说科举考试与举荐制度都是国家取才的正途,我朝圣明列祖列宗开创选官用人的制度,岁贡、监生大多被任命为卿佐和御史等职务,但是科举考试的进士大多授予县丞一职而已。此后进士的选拔非常严格,只有监生的官职来的非常容易,举人也被轻视了。”与张璁、桂萼等人一样,世宗对独重进士的陋习予以斥责,并强调推行三途并用的急迫性和必要性。
嘉靖九年(1530年),世宗正式诏告天下,全面推行三途并用之法。世宗的举措,可谓切中时弊,但要真正扭转独重科举的风气,还须花很大的气力。在世宗与张璁等人的督责下,三途并用之法得以付诸实践。嘉靖十年(1531年),吏部奉命举荐人才,并制定了有关实施条例。对于执行过程中的抵触行为,张璁予以及时的揭露。次年(1532年),世宗要求吏部切实执行三途并用之旨。这样,便将三途并用推向更深层次:在举人和岁贡生员向上流动的同时,进士要向下流动。只有如此,才能使三途并用之法真正落到实处。但是,由于积弊太深,推行此令并不能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嘉靖前期整顿学风的一项强有力的措施是严格考核在校生员,将滥竽充数者从学校中清除出去。嘉靖九年(1530年),世宗下令对生员进行全面考核,将顽劣生员予以黜退。不久,世宗又进一步规定,将考汰的对象变为廪生、增生和附生等全体生员。由于积弊太深,此法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尽管反对之声不断,但世宗与张璁等人还是坚持考汰之法。如嘉靖十一年(1532年),世宗下令:凡是年力老迈,文词多瑕疵者,一律进行辞退。嘉靖十六年(1537年),世宗又下令:“士子们所作的文章词风有风格怪诞、不遵制度的,提学官立即将其革退。”嘉靖前期对生员的考汰,不是对所谓人才的摧残,而是优化育人环境的切实举措,是对人才的真正作育,这一举措在明代历史上是空前的。
在考汰生员的同时,又对主管各地学校的提学官进行了考核和清理。嘉靖六年(1527年),担任礼部尚书的桂萼认为:“天下提学官大多都没有尽到责任,所以不能更好的激励士子们,请求对他们进行考核。”世宗批准了桂萼之请,要求礼部会同都察院对天下提学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改任他职。桂萼推举四川按察司副使张邦奇担任福建提学官,调山东副使许宗鲁、湖广副使萧鸣凤和江西佥事高贲亨分别担任湖广、广东和贵州提学官。桂萼要求他们到任之后,务必要重视农家子弟,抑制商人家的人,将农民中有才能的人选拔出来,注重他们在乡间的品行修炼。凡是入学的生徒,一定要选拔知道耕种稼穑的和在家中深知孝悌之道的人。然后还要在他们所居住的地方进行核查,这样才能选拔深谙农田耕种的优秀人才。”对提学官的考核和对不称职的提学官的辞退,使充任提学官者大都具有良好的素质和奉命整肃学政的责任感。
在考核和更换提学官之后,又进一步完善了对提学官的考核制度。嘉靖前期对提学官的大力整顿,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嘉靖新政取得了很大的效果。明世宗所采取的这些改革新政,在抑制宦官和外戚勋贵势力的发展上颇有成效。但是及至世宗中年,边防费用日益增加,加上世宗大兴土木、迷信祷祀,导致皇帑日益削减。各个行业凋敝衰落,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尚且不能满足国家的财政需要。可见财政经济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到了嘉靖后期,社会问题更加严重。世宗统治后期,由于国家承平日久,逐步丧失进取精神,日益腐化,滥用民力大事兴建,而且迷信方士、尊崇道教,好长生不老之术,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后更是移居西苑修玄。方士、道士们利用嘉靖帝梦想长生不死和灵瑞现象的迷信,屡行诈骗之术,愚弄嘉靖帝,使每年不断修设斋醮,造成巨大的靡费。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爆发“壬寅宫变”,几死于宫女之手。此后嘉靖帝移居西苑,首辅严嵩专擅朝政二十年,残害忠良,杨继盛、沈炼等朝臣惨遭杀害;吏治败坏,爆发多起民变;边事废弛。嘉靖新政的成果也付之流水。
嘉靖新政起了一些积极的作用。明廷清查庄田,还田于民,对赋役制度的改革,都旨在抑制土地兼并的发展,增加国家赋税收入,均平人民的负担,是利国利民的措施。然而,这些改革仅是在局部范围内,且“数行数止”,未能全面而持久地展开,因而它的成效和影响也很有限。
明朝中期,白银成为主要流通货币。嘉靖时期推行的赋役改革,促进赋役的货币化,使较多的农村产品投入市场,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为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由于嘉靖时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与扩大,嘉靖以后的社会风气侈跷,日甚一日,侈跷之风盛行,消费增加,提供人民更多就业机会,促进商品经济的发达。侈靡之风的盛行又影响了明末社会秩序的安定,对“贵贱,长幼,尊卑”的传统社会等级制度带来冲击。侈靡之风亦刺激人们的欲望,为了满足私欲而以贪污纳贿为手段,破坏了嘉靖以前淳厚的政治风气,导致贪污成风,而贪黩之风又倒过来刺激社会风气,使其更趋奢靡。
明世宗去世后,先后是隆庆帝和万历帝在位,期间张居正逐步掌握大权,开始了张居正改革。而张居正改革正是效法嘉靖帝前期革新措施,张居正的施政特点就是恢复有益于时政的嘉靖革新措施,所以说,张居正改革是嘉靖革新的余波或者说张居正是嘉靖革新的继承者。特别是“一条鞭法”也是嘉靖前期改革的产物,由桂萼创建,被张居正很好的加以改进。甚至有人提出“隆万大改革”和“嘉隆万改革”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