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01 14:38
埝头乡,隶属于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地处大名县东南,东与束馆镇接壤,东南与河南省南乐县福堪镇交界,南与西付集乡为邻,西与龙王庙镇相连,北与孙甘店镇毗邻,东北与北峰镇相接。辖区面积63.48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埝头乡户籍人口为54927人。
埝头乡境内有马颊河流经,自山岳村入境,至朱村出境,境内河道总长8.1千米。
2011年末,埝头乡辖区总人口5137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419人,城镇化率10.5%。另有流动人口4100人。总人口中,男性26568人,占51.7%;女性24802人,占48.3%;14岁以下12812人,占25%;15~64岁31201人,占60.7%;65岁以上7357人,占14.3%。人口出生率3.19‰,人口死亡率0.48‰,人口自然增长率2.7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809人。
2017年,埝头乡常住人口42221人。
截至2018年末,埝头乡户籍人口为54927人。
2018年,埝头乡有工业企业19个,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71个。
埝头乡耕地面积6.2万亩,人均1.2亩。
2011年,埝头乡农业总产值3.1亿元。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生产粮食3.5万吨,人均681千克,其中小麦2.2万吨,玉米1.3万吨。主要经济作物有花生和蔬菜。花生种植面积4万亩,产量1.1万吨;蔬菜种植面积为0.1万亩,产量0.3万吨,主要品种黄瓜、葱、白菜、白萝卜、西红柿等。
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兔、家禽为主。生猪饲养量5.0万头,年末存栏1.7万头;牛饲养量0.6万头,年末存栏0.3万头;羊饲养量5万只;年末存栏2.5万只;兔饲养量6.2万只,年末存栏1.9万只;家禽年饲养量83.6万羽,上市家禽35.6万羽。生产肉类3869吨,其中猪肉2450吨、牛肉513吨、羊肉341吨、兔肉64吨、家禽肉501吨;禽蛋5188吨。
水果种植面积2246亩,产量3332吨,主要品种有苹果、梨、红枣、桃、杏,其中苹果960吨,梨1020吨,红枣120吨,桃259吨,杏973吨。
大型农业机械187台。农民人均收入4626元。
截至2011年末,埝头乡累计造林2.6万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290万株。
2011年,埝头乡工业以面粉生产、服装加工、箱包生产、饲料生产为主,工业总产值6.3亿元。工业企业26家,职工2130人。
2011年末,埝头乡有商业网点1142个,职工2568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63亿元,城乡集贸市场2个,年成交额1.6亿元。
2011年末,埝头乡有文化站1个,村文化活动中心30个,农家书屋30个,藏书6万余册。
学校体育场3处,25%的村庄安装了健身器材,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32%。
有线电视用户4783户,入户率49.2%。
2011年末,埝头乡有幼儿园6个,在园幼儿550人,专任教师26人;小学13所,在校生2600人,专任教师150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860人,专任教师70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2011年,埝头乡教育经费达0.31亿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0.3亿元。
2011年末,埝头乡有乡医疗卫生机构1个,门诊部(所)30个,病床62个,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2张。专业卫生人员39人,其中执业医师12人,助理医师14人,注册护士13人。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9万人次。30个村村民全部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
2011年,埝头乡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992户,人数1560人,支出117.22万元,月人均63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6人,支出4.04万元;农村五保分散供养101人,支出14.39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2人次,救助资金28.4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677人次,支出5万元。自然灾害受灾人口986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4万亩,直接经济损失156万元,救灾支出5.6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4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57.28万元。社会办中心敬老院1家,床位120张,收养农村五保对象16人。
2011年末,埝头乡有邮政代办所6个,邮政业务收入97万元。报纸、期刊累计期征订30.8万份(册)。电信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438户,移动电话用户9727户,宽带接入用户518户。全年电信业务收入693万元。
埝头乡境内有束北线等经过。
因乡政府驻埝头村而得名埝头乡。
2021年6月,大名县埝头乡党委被评为邯郸市先进基层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