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8 12:23
《大唐狄公案》是荷兰外交官、汉学家、小说家高罗佩历时十八年时间写成的英语文学名著。全书翻译成中文后约一百四十万字。全书以中国唐朝宰相狄仁杰为主人公,描述狄仁杰在州县及京都为官断案、摘奸发伏的传奇经历。全书故事精彩纷呈,案情波谲云诡,情节扣人心弦,谜底引人追索,内容博大精深。高罗佩笔下的唐朝社会真实生动,外国人、奸商、美女,以及僧道尼姑、士大夫官僚群聚一城;所描绘的风景、房舍、衣饰、美食、日常用品又经过详实考证,勾勒出一幅惟妙惟肖的中国唐朝社会生活图卷。
《大唐狄公案》一书以中国唐朝宰相狄仁杰为主人公,讲述狄仁杰在州县及京都为官断案、摘奸发伏的传奇经历。作者笔下的狄公迥异于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他有独特的办案风格:重效率而轻缛节,讲品行而又善变通,重调查推理而不主观妄断。书中歌颂了狄仁杰为民请命和摘奸发伏的正义之举,宣告了邪恶势力的最终覆灭并受到法律制裁。
《大唐狄公案》全书共二十四个故事,依照故事的时间顺序,分别为:黄金奇案、五朵祥云、红丝黑箭、雨师秘踪、漆画屏风奇案、湖滨奇案、断指疑云、朝云观奇案、莲池蛙声、铜钟奇案、跛腿乞丐、真假宝剑、红阁子奇案、黑狐奇案、玉珠串奇案、御珠奇案、迷宫奇案、紫云寺奇案、太子棺柩、除夕血疑、铁针奇案、还魂秘影、柳园图奇案、广州奇案。
高罗佩曾经读到过一本清末出版的公案小说《武则天四大奇案》,对书中主人公狄仁杰大为钦佩,经过对中国公案小说和西方侦探小说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较后,认识到书中所描写的中国古代法官的刑事侦讯本领,无论在运用逻辑推理的方法、侦破奇案的能力方面,还是在犯罪心理学的素养方面,比起福尔摩斯、梅格雷警长等现代西洋大侦探来,均有过之而无不及。高罗佩称:“盖宋有《棠阴比事》,明有《龙图公案》,清有狄、彭、施、李诸公奇案,足知中土往时贤明县尹,虽未有指纹摄影以及其他新学之技,其访案之细、破案之神,却不亚于福尔摩斯也”。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末,高罗佩将《武则天四大奇案》一书翻译成英文。
受此影响和启发,高罗佩在1950年又以狄仁杰为主人公用英语创作了《铜钟奇案》。他原本准备在中国出版《铜钟奇案》的中文本,但由于中国出版商当时尚未意识到该作品的巨大价值,表现并不积极,高罗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英文本的《铜钟奇案》出版后大获成功,经出版商的再三催促,高罗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又陆续创作了《迷宫奇案》《黄金奇案》《铁针奇案》《漆画屏风奇案》《朝云观奇案》等多部小说。1967年高罗佩得知自己身患重病,依然全力投入写作,在病情恶化的前夜完成了最后一部小说《广州奇案》,两天后便与世长辞。从1950年至1967年,高罗佩创作此书共计历时十八年。这些作品最终构成了高罗佩的《大唐狄公案》,包括十六个长篇和八个短篇,全书翻译成中文后,约一百四十万字。这些故事按编年顺序排列,但不依据成书日期,而是根据狄仁杰一生中重要事件的发生时间。书中涉及的唐朝典狱、刑律等司法情节符合《唐律疏议》等法典记载,故事和插图均有考证和出处。在中国传统公案小说中“阴司断案、鬼神托梦”等情节常常出现,高罗佩认为“阎王指犯,魔鬼断案,类此妄说,颇乖常识”。在《大唐狄公案》一书中,狄仁杰侦破案件的依据来自第一手的勘探和证据,以及基于此发展的逻辑推理。书中的故事常是发生在中国传统节日。比如《跛腿乞丐》的故事发生在元宵节,《红阁子奇案》的故事发生在中元节,《黑狐奇案》的故事发生在中秋节和《御珠奇案》的故事发生在端午节。在叙述故事的同时,还介绍了中国的传统民俗风情,诸如看花灯、赛龙舟、中秋赏月等活动。同时还在故事中穿插许多中国文化道具,传播多维的中国传统文化,比如《断指疑云》中的阴阳八卦图、《湖滨奇案》中的围棋残局、《玉珠串奇案》中的葫芦和算盘、《柳园图奇案》中的青花瓷器等,不胜枚举。书中的每一幅故事插图都经过精心设计和考证,诸如墙上挂的中国画、桌上供奉的观音像、雕花的窗棂、人物手中的长笛,把中国古代生活场景都在绘画中予以展现。高罗佩以高卓的艺术感染力,将最地道的中国传统文化如万花筒般呈现给读者。全书既有构思严密、扣人心弦的探案情节,又有生动传神、耐人寻味的日常细节,兼具文学性、趣味性和知识性。
高罗佩的所有作品都用英语写成。他常在书中提供一份附注以解释相关的中国传统文化,还为自己作品的荷兰语译本做过准备工作,甚至用中文翻译过《迷宫奇案》。1953年新加坡南洋商报社将高罗佩的《迷宫奇案》以《狄仁杰奇案》为书名,出版了中文本。而最早的《大唐狄公案》中的两部小说在以英文出版之前就已印行了日文译本。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当高罗佩的所有小说都被翻译成法语和德语后,《大唐狄公案》在世界范围内获得了巨大成功。在诸多其他外语译本中,还有由荷兰王子伯恩哈德翻译的《黄金奇案》西班牙语译本,这本书1965年在马德里出版。《大唐狄公案》在西方流行已久,被翻译成十多种语言,甚至包括瑞典语、芬兰语、克罗地亚语等小语种,“Judge Dee”(狄公)也成为欧洲家喻户晓的传奇人物,成了西方人心目中“中国的福尔摩斯”。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并州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唐朝杰出的政治家。每任一职,都心系民生,政绩卓著。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辅国安邦,对武则天弊政多所匡正。其门生张柬之、敬晖、桓彦范等人均系发动神龙政变,迫使武则天退位,光复李唐神器的重要人物。时人称赞狄仁杰:“天下桃李,悉在公门矣”。
高罗佩通过在《大唐狄公案》不同篇章中对于狄仁杰的人物形象展现,着意彰显了其作为儒家士人所具有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式的强烈忧患意识和“仁人志士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般的责任感和敢于任事、敢于担当的精神。更为重要的是,高罗佩正是通过对主人公的儒家精神品格的独特呈现昭示了其本人对中国传统儒家思想文化优秀价值和积极影响的肯定与褒扬,进而通过自己的作品来对传统儒家思想文化加以表现和传扬的过程中投射出中国传统儒家思想对其本人的无形浸润与深刻影响。
《大唐狄公案》里的每个故事都有鲜明的特色,从人物到饰品、环境,都非常奇特。玉珠串、铜钟、漆画屏风、古老的歌谣、暗示着人物悲剧命运的青瓷花瓶,以及迷宫、红阁子、朝云观、紫光寺、黑松林,这些物品和地点,既有实际的功用,与故事情节发展紧密相关,也是神秘诡异气氛的酵母。高罗佩用这些事物,营造出一种神秘、诡谲、迷离、怀旧、忧伤的气氛,也描画出一个在时间空间共同作用下变得奥妙无穷、氤氲混沌的古代中国。
这部书被译成十多种文字,甚至包括瑞典语、芬兰语、克罗地亚语等小语种,“Judge Dee”(狄公)成为西方人心目中“中国的福尔摩斯”。
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唐狄公案》被多次改编,其中既有相对完整再现这部作品的电视剧《狄仁杰断案传奇》,亦不乏《血溅画屏》等改编自这部作品单篇故事的电影。
《大唐狄公案》写出了中国唐代的所有魅力、残忍和高深莫测。——《芝加哥太阳报》
《大唐狄公案》是高罗佩在世界侦探小说领域内开创的极其珍贵的一个支脉……精彩纷呈,扣人心弦。——《泰晤士报》
故事魅力无穷,新意迭出。——阿加莎·克里斯蒂
高罗佩(1910年—1967年),本名罗伯特·汉斯·范·古利克(RobertHans Van Gulik),出生于1910年,荷兰职业外交官,也是著名汉学家。1935年在荷兰乌得勒支大学(Utrecht University)获得文学和哲学博士学位。他对中国文化十分喜爱,他的中文名为高罗佩,字笑忘,号芝台,住所取名犹忘斋、吟月庵。高罗佩精通汉语、英语、日语、梵语等十几国语言,并且写得一手好书法;他擅长吟诗作对,琴棋书画样样通晓;写过许多关于中国传统古玩工艺、历史风俗的文章,包括古琴、砚石、古籍、绘画等,甚至还写有《长臂猿考》一书。1967年高罗佩在荷兰海牙因病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