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9 00:13
“新安全观”又称“非传统安全观”,是对“冷战”后期开始出现的一些不同于“旧安全观”即“传统安全观”的新安全观念的统称,指与“旧安全观”即“传统安全观”相对的各种新型的安全观。
由于长期以来从属于“国际政治学”或“国际关系学”的“安全研究”把“国家”作为安全的唯一主体,因而现在人们说到“安全观”时所指的通常都是“国家安全观”。因此,所谓的“新安全观”指是也就是“新的国家安全观”,“非传统安全观”基本上也就是指“非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当然,由于人们在“冷战”结束前后对“安全主体”认识的扩展,“安全观”现成不能说是完全等同于“国家安全观”,因为现在人们开始关注以国际区域为主体的“地区安全”问题,开始关注“人类安全”问题,甚至开始关注“个人安全”和“国民安全”问题。
与“旧国家安全观”一样,“新国家安全观”也不是一个具有统一思想体系甚至不是一个具有相同观点的国家安全观,而是对新近时期出现的各种国家安全观的总称,主要指在冷战末期或冷战结束后新近出现或者受到重视和广泛关注的各种国家安全观。目前,在世界上影响较大的新安全观包括“综合安全观”、“共同安全观”、“合作安全观”三种。
“综合安全观”并不是冷战后出现的,而是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就已由日本政府提出,80年代逐步得到一些东盟国家认同,冷战结束后得到更多国家和研究人员支持,并在全球范围内(包括中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政府在《国家综合安全报告》中,第一次系统阐述了综合安全观,后又于80年代初提出了“综合安全保障战略”,认为要防止和对付诸如战争、能源危机、资源危机、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威胁,必须将经济、政治、军事、外交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发挥其综合作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安全战略的实施更加突出了这一点,其中在对外战略的实施中继续坚持以日美同盟为“基轴”,同时争取逐步完成由被动型向主动型的转变,充分发挥经济、科技、金融优势,并将它们转化为政治影响力,以实现其成为政治大国的目标。
综合安全观提出后,在东盟国家首先得到认同和响应。一方面,东盟国家由于经济实力弱小,民族、宗教矛盾复杂,政治稳定性差,这在客观上使其对综合安全观有一种亲和力;另一方面,东盟国家主观上也认为,推行综合安全观可以拓展其活动空间,提高其在国际上的地位。东盟的综合安全观有自己的特点,其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内向性。印度尼西亚根据本国国情,把综合安全的重点放在防止民族、宗教、种族和集团间的冲突,防止外部势力的渗透和颠覆,维护国内安全和稳定,发展经济上。马来西亚的综合安全观也把发展经济、民族和谐等非军事方面的安全放在优先地位。新加坡的综合安全观是通过其“总体防御”体现出来的,这种“总体防御”强调通过国防意识实现“心理防御”,通过促进民族认同实现“社会防御”,通过强化经济实力实现“经济防御”,通过强化军力实现“军事防御”。美国和俄罗斯20世纪90年代以来实行的安全战略也体现了综合安全观。美国现行安全战略中的三大支柱,即经济、防务和民主,实际上体现了一种综合安全战略。
“共同安全”概念源于欧洲,它是作为对东西方对抗的一种反动,尤其是对战略核威慑的一种反动而出现的。1982年,瑞典首相帕尔梅主持的非政府组织“裁军与安全问题独立委员会”就全球安全提出了一份题为《共同安全:一种生存蓝图》的报告,第一次就共同安全要达成的目标、实现的途径、应该遵循的原则等作了比较系统的分析研究,认为“避免战争,尤其是避免核战争,是一种共同的责任。世界各国的安全—甚至生存—是相互依赖的。”帕尔梅委员会的报告确定了共同安全的6个原则:1、所有国家都有获得安全的合法权利;2、军事力量不是解决国家间争端的合法手段;3、在表达国家政策时需要克制;4、通过军事优势是无法得到安全的;5、削减军备和对军备进行质量限制是共同安全所需要的;6、军备谈判和政治事件之间的“挂钩”应该避免。1983年,联合国大会决定专门组建一个政府间的研究小组,重点研究共同安全,最后发表了《安全概念》的研究报告,使共同安全观有了新发展。
“合作安全观”是一种力求通过安全主体(包括国家主体和非国家主体)一定范围内的合作来谋求国家安全、地区安全乃至全球安全的主张和观念。1988年,美国的布鲁金斯学会明确提出了“合作安全”概念;“冷战”结束后的1992年,该学会对合作安全进行了更为系统的阐述,形成了合作安全理论和较完整的合作安全观。在此期间,加拿大政府于1990年开始主张在亚太地区实行合作安全。当年9月,加拿大外长约·克拉克在联合国大会的发言中认为,亚太国家应根据冷战结束和亚太地区安全所出现的新情况,重新定义安全概念,追求合作安全。他说,合作安全就是在互信基础上开展多边合作,取代以势力均衡为基础的冷战安全观。此后不久,加拿大又提出了进行“北太平洋合作安全对话”的具体倡议,建议北太平洋的美国、苏联、中国、韩国、朝鲜、日本和加拿大等7个国家进行前所未有的安全对话。这一倡议得到了相关国家不同程度的响应。从1990年到1993年,在加拿大约克大学的协调下,“北太平洋合作安全对话”举行一系列的会议,出席者包括以个人身份参加的政府官员。
1993年,一直力图推动共同安全的澳大利亚政府,在其提出的建立类似赫尔辛基的安全协调机制的倡议受挫后,于1993年在新加坡召开的东盟与对话国会议及后来召开的联合国大会上,开始引用合作安全概念。此时的澳大利亚政府认为,与共同安全相比,合作安全强调循序渐进原则,因而更为实际,更有可操作性。
参考刘跃进主编《国家安全学》第20章。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9年9月23日在联合国说,应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既维护本国安全,又尊重别国安全关切,促进人类共同安全。第六十四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当天在位于纽约的联合国总部举行。胡锦涛出席会议,并发表题为《同舟共济 共创未来》的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出,要用更广阔的视野审视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
在人类历史上,各国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没有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就没有一国安全稳定。
“我们应该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既维护本国的安全,又尊重别国安全关切,促进人类共同安全。”
他继而表示,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和国际争端,反对任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安全领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不断深化国际安全合作。
胡锦涛还指出,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是中国的一贯主张。国际社会应该切实推进核裁军进程,消除核武器扩散风险,促进核能和平利用及其国际合作。
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更加强劲。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深入人心,开放合作、互利共赢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共识,国与国相互依存更加紧密。
同时,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仍在持续,世界经济复苏前景还不明朗,全球失业和贫困人口数量上升,发展不平衡更加突出,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全球性问题进一步显现,恐怖主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跨国有组织犯罪、重大传染性疾病等非传统安全威胁依然存在,一些热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地区局部冲突此起彼伏,国际形势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给世界和平与发展带来严峻挑战。
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国际社会应该继续携手并进,秉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包容理念,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不懈努力。
第一,用更广阔的视野审视安全,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在人类历史上,各国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紧密相连。安全内涵不断扩大,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涉及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对各国构成共同挑战,需要采用综合手段共同应对。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没有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就没有一国安全稳定。
我们应该坚持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既维护本国安全,又尊重别国安全关切,促进人类共同安全。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用和平方式解决地区热点问题和国际争端,反对任意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支持联合国在国际安全领域继续发挥重要作用。坚持平等、互利、合作精神,保障全球经济金融稳定。坚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不断深化国际安全合作。
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建立无核武器世界,是中国的一贯主张。国际社会应该切实推进核裁军进程,消除核武器扩散风险,促进核能和平利用及其国际合作。
第二,用更全面的观点看待发展,促进共同繁荣。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大背景下,各国发展息息相关。没有发展中国家普遍发展和平等参与,就没有世界共同繁荣,就无法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发展中国家外部发展环境恶化,经济增长普遍减速,发展遇到严重困难。
我们应该把促进共同发展作为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联合国应该加大对发展问题的投入,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努力营造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国际环境。国际金融机构应该把新增资源首先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脱困,以更加灵活多样、更加便利快捷的方式提供贷款支持。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应该着力提高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
我们应该采取负责任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举措,坚定反对保护主义,积极推动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发达国家应该向发展中国家开放市场、减免关税,兑现官方发展援助和减债承诺,特别是加大对最不发达国家援助力度,重点解决其面临的饥饿、医疗、教育等问题。
发展中国家应该立足自主发展,探索有利于实现发展、消除贫困的发展模式。发展中国家之间应该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相互开放市场,提升南南合作水平。
第三,用更开放的态度开展合作,推动互利共赢。在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资源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等全球性挑战面前,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加强国际合作,是应对挑战、确保和睦安宁的必由之路。我们应该树立共赢理念,把本国人民利益同世界人民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扩大各方利益汇合点。
气候变化是人类生存和发展面临的严峻挑战之一。国际合作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关键。我们应该坚持《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巴厘路线图”的授权,推动哥本哈根大会取得成功,努力实现互利共赢。
粮食和能源问题事关各国民生、发展、稳定。我们应该加大农业投入,发展先进技术,抑制市场投机,增加粮食援助,加强农业和粮食合作。加强能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互利合作,加紧研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构建先进能源技术研发和推广体系,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
甲型流感持续蔓延,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全球性公共卫生挑战。中国愿为发展中国家防控甲型流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第四,用更宽广的胸襟相互包容,实现和谐共处。不同文明交流借鉴、兼容并蓄,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我们应该承认各国文化传统、社会制度、价值观念的差异,尊重各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积极促进和保障人权,加强对话,消除隔阂。倡导开放包容精神,使不同文明和发展模式在竞争比较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
中国的新安全观是1995年在东盟地区论坛上提出的,在后来的实践中经过发展和完善,形成了中国对外战略的核心内容。对于当今世界各国所面对的威胁和如何实现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中国领导人在许多场合进行过阐述,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也有正式的解释。
2002年7月31日,参加东盟地区论坛外长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向大会提交了《中方关于新安全观的立场文件》,对中国在新形势下的新安全观进行了全面系统地阐述。根据该文件,中国新安全观的核心内容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新安全观的实质是“超越单方面安全范畴,以互利合作寻求共同安全”。
中国新安全观之“新”,首先在于超越冷战思维,摒弃以对抗求安全的思想。中国主张在互利、互信的基础上,建立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合作关系,以合作的方式谋求共同利益和解决冲突。这种新观念的提出,是适应国际形势发展和变化的产物。
在冷战结束之前,中国所面对的主要威胁一直是大国之间的对抗,是世界大战的危险,是帝国主义武装侵略和颠覆的威胁。伴随着东西方对抗关系的结束和大国之间以合作为基调的新关系的确立,中国所面对的安全问题也发生了改变。中国强调的新安全观,所针对的威胁包括传统的威胁,也包括非传统的威胁;包括军事安全问题,也包括非军事安全问题。这种对安全的新关注,实际上将国家安全与国际安全密切地结合在了一起,把中国面对的威胁与人类面临的全球共同威胁联系在了一起。
以新的视角观察当今的国际关系,可以看到,世界和平所面临的威胁包括局部战争和冲突、地区热点、南北差距,人民的基本生存甚至生命安全面对着国际恐怖主义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的威胁,环境污染、毒品走私、跨国犯罪、严重传染性疾病等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面对的全球性问题。所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国际社会有新的思路与战略。
中国新安全观强调的是以平等合作而不是实力对抗解决问题。其核心内容之一是“协作”,说得确切些,就是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这种合作是多渠道的,包括多边安全机制、多边安全对话、双边安全磋商,非官方安全对话等。新安全观所提出的“合作安全”模式,与“和平共处”相比,不但在观念上有更明确的阐述,而且具有制度化、规范化的形式;与结盟相比,它不针对某个具体敌人,也没有严格的盟约限制。
中国领导人提出的“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思想,为中国新安全观注入了新的内容,并将其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中国领导人强调,中国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与此同时,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强化。这使中国的新安全观超越了单纯的国与国安全关系,开始真正形成一种涵盖国家与人民综合安全利益的新安全观。
在讨论中国新安全观时,我们不应该将中国的新安全观与国际上兴起的新安全观截然分开。在20世纪70年代末,一些西方国家的政治家和学者陆续阐述了他们的“新安全概念”。1979年,勃兰特委员会发表了题为《争取世界的生存》的报告,对“安全新概念”进行了定义,认为“一定要对安全提出一种新的、更全面的理解”,使其不仅仅限于军事方面,也要解决威胁人们的非军事问题。同一时期,来自帕尔梅安全与裁军委员会的报告提出了“共同安全”的概念,呼吁将“以军事为基础的安全观”转化为更广泛的,通过国际合作、非军事化、裁军等途径实现的“共同安全”。1991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在其《天涯成邻》的报告中提出了“人民安全”和“全球安全”的概念,该报告对“安全的新概念”进行了更详尽的阐述。来自欧洲的新安全观很快被联合国接受,对后来联合国安全观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冷战结束后,联合国积极倡导从狭义的国际安全概念转向“全包容型安全概念”。199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人类发展报告》中,从经济安全、粮食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社区安全和政治安全七大领域,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人类安全”的概念。千年首脑会议以来,联合国的安全概念与发展和人权联系在一起,被定义为“以人为中心的安全”,强调不仅是国土的安全,而且是人民的安全;不仅是通过武力来实现的安全,而且是通过发展来实现的安全。
从中国新安全观的核心内容可以看出,中国的新安全观与联合国倡导的安全观的一致之处,二者同样强调以非军事手段应对全球威胁,应对包括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在内的综合安全问题。“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矫正了中国以往安全概念中过于强调军事安全、经济发展的倾向,提升了对社会安全、个人安全及其他非军事领域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将以人为本、社会公正、尊重自然等理念带入中国的新安全观。可见,中国的新安全观与联合国倡导的新安全观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
与此同时,中国的新安全观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观,它与基于西方政治、文化及社会制度下产生的安全观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提倡的新安全观更强调个人自由与个人安全,强调超越主权的国际干预和基于统一价值观下的全球治理。中国的新安全观则强调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坚持不干涉内政原则。这一原则仍然是中国应对全球威胁和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活动的指导原则。例如,尽管中国已经开始参与联合国的维持和平行动,但主张维和行动应该谨慎从事,尊重主权原则。中国曾表明参与维和行动的三项原则:一要取得当事国或当事方的同意;二要保持中立;三是在自卫情况下才能使用武力。在人权问题上,中国也表示,反对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主权国内的内政。
在实现安全的途径上,中国强调国家平等原则,强调国际关系的多元化、多样化和民主化。中国的新安全观倡导超越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的差异,尊重不同文明、不同社会制度和不同的发展道路,在竞争中取长补短,在求同存异中共同发展。这一点显示了中国“以尊重多样性为特点的新文明观”。
中国的新安全观是中国现阶段的产物,因此,也反映出对国家特殊安全利益的考虑,如边界问题、台湾问题、反分裂主义等。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新安全观与发达国家在优先考虑上有所不同。如广大发展中国家一样,发展仍然是中国的首要问题。“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说明中国的新安全观已经转向更多关注社会安全问题,关注那些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到的环境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等等。
近10多年来,中国的新安全观一直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从国际角度看,中国的新安全观体现了中国对寻找适合新时期人类安全概念以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的贡献。
新的安全形势,呼唤新的安全观和新的安全对策
以往的安全理念通常从对抗、遏制、均衡等角度提供解决传统安全问题的思路。这种理念往往会因一方把自己的安全措施解释为防御性的,而把另一方的措施解释为可能的威胁,为追求自身安全而增加其他国家的不安全感。现实中就会导致一方为自卫加强军备,却造成另一方的军备竞赛,造成不安全的地区环境,为了安全而导致不安全。近年来发生的一系列局部武装冲突乃至战争,基本都是这种旧思维的产物。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单边主义谋取的“霸权稳定”是不可能的,“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当前国际安全局势。要为持久和平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必须摒弃冷战思维,树立新安全观。 早在1997年3月,中国在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新安全观”。其核心是:互信、互利、平等、协作。互信,是指超越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异同,摒弃冷战思维和强权政治心态,互不猜疑,互不敌视;互利,是指顺应全球化时代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互相尊重对方的安全利益,在实现自身安全利益的同时,为对方安全创造条件,实现共同安全;平等,是指国家无论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平等相待,不干涉别国内政,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发达国家应该为全球共同安全、消除冲突根源承担更多的责任;协作,是指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经常就各自安全防务政策以及重大行动展开对话与相互通报,并就共同关心的安全问题进行广泛深入的合作,消除隐患,防止激烈冲突的发生。 总之,新安全观是综合安全观、发展安全观、合作安全观、共同安全观,是建立在世界多样性和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模式,既符合人民意愿,也顺应时代潮流。
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武力不能缔造和平,强权不能确保安全。当今世界不稳定、不确定和不可测因素在增加;非传统威胁与传统威胁相互交织,各类安全问题的相关性、共同性、综合性日益增强;一国安全与地区和全球安全紧密相联。惟有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才能有效解决各国共同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像近年来越来越受重视的恐怖主义威胁,没有全世界广泛、持久的真诚合作,只靠少数国家的努力,是根本无法应对的。
联合国在保障全球安全的国际合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合理、必要的改革,增强联合国应对新威胁、新挑战的能力,符合世界各国的共同利益。
国既是新安全观的倡导者,也是新安全观的积极践行者。这是中国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必然。
大国关系的稳定是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基础。中国致力于推动同各大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得到全面推进,双方加强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战略对话,妥善处理分歧,不断拓展合作空间。中俄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继续深化。通过双方共同努力,两国之间的边界问题全面解决,通过互办“国家年”等活动,使两国友好合作跃上新的台阶。中国同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健康、稳定地向前发展,同其他大国也保持着良好合作关系。
亚太地区安全形势非常复杂。中国致力于构建周边和亚太区域的和平与安全。中国不仅与所有周边国家发展睦邻友好关系,而且与12个邻国签订边界条约或协定,划定边界20222公里,约占中国陆地边界线总长度的92%;与印度和不丹在解决边界遗留问题方面取得了进展。同时,中国提倡开放的地区主义,利用亚太地区各种沟通机制,积极推动和参与在反恐、防止核扩散、打击跨国犯罪、防治传染病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地区合作与合作机制的建设,共同营造和平稳定、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地区环境。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加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始终是中国外交的基本立足点。近年来,中国领导人频繁出访拉美、非洲、中东等地区,与阿拉伯国家、非洲、太平洋岛国和加勒比地区国家建立合作论坛,与安第斯共同体建立了磋商与合作机制,并且利用联合国等各种国际舞台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安全利益。
不搞军备竞赛,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军事威胁。在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方面,一直坚持积极参与的立场,不仅相继加入并切实履行有关国际军控条约,参加国际军控和裁军领域的各项重大活动,还参与联合国和有关国际机构关于裁军问题的审议和谈判,提出了许多合情合理、切实可行的主张,努力推进国际军控与裁军进程。20年来,中国三次裁军接近200万。在短时间内,中国单方面裁军行动范围之广、裁减幅度之大为国际军控与裁军史上所少见,充分表达了热爱和平的真诚愿望。
中国致力于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在科索沃、伊拉克战争等重大地区问题上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消除冲突,反对使用暴力;中国与有关国家一道创立了六方会谈机制,积极斡旋朝鲜半岛核问题,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中国积极推动国际和地区安全合作,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此外,中国还积极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目前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做出了新的贡献。中国一直积极加入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认真履行条约义务,努力维护联合国的核心地位和安理会的权威。迄今为止,中国参加了近300个国际条约、130多个国际组织,承担相应责任,在多边事务中发挥重要建设性作用。
面对共同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人民将继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旗帜,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为世界大家庭的长久安宁,为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开创人类社会更加美好的未来而不懈努力。
中国的新安全观是中国现阶段的产物,因此,也反映出对国家特殊安全利益的考虑,如边界问题、台湾问题、反分裂主义等。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新安全观与发达国家在优先考虑上有所不同。如广大发展中国家一样,发展仍然是中国的首要问题。“和谐社会”思想的提出,说明中国的新安全观已经转向更多关注社会安全问题,关注那些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中提到的环境安全、社会安全、食品安全、健康安全等等。 中国的新安全观一直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从国际角度看,中国的新安全观体现了中国对寻找适合新时期人类安全概念以及维护世界和平努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