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更新时间:2022-09-22 13:18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是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的第五次会议。

会议进程

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17日在合肥召开。

2022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安徽大剧院举行预备会议,会议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选举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了会议议程;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2022年1月1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在省行政中心会议室举行,会议推选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通过了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决定了大会副秘书长。

会议通过了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通过了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决定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18日12时。

会议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决定将该草案提请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决定将该草案提请代表审议。

2022年1月17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合肥隆重开幕。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

会议议程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共九项,具体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省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通过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九、其他事项。

会议决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清宪同志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省政府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充分体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形势冷静清醒、目标确定切实可行、任务部署重点突出、工作措施务实创新,切合安徽实际,反映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安徽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省财政厅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安徽省2022年预算草案,同意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安徽省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安徽省2022年省级预算。

关于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董开军同志所作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武同志所作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0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素琍同志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关于今年主要任务的安排。会议认为,报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安排工作重点突出,符合安徽发展所需和全省人民意愿。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公告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补选郑栅洁为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0日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补选陶明伦为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0日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0日补选刘海泉为安徽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现予公告。

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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