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告官

更新时间:2023-05-31 20:08

官告官是指政府官员之间相互指责,乃至于发生法律纠纷的行为。对应的类似词汇有,民告官、官告民、民告民,等等。

新闻实例

“我是法官,难道就不能维权了吗?从明天开始,我就是旷工,也要跟他们斗争到底。”2010年5月25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贾宇情绪激动,她指称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原征地办主任刘新云及其妻子赵海燕以装修为名,对其的豪华别墅进行外扩下挖、改建、加建、大搞违章建筑,严重危及到相邻的她父亲别墅的安全。并称刘新云还利用其领导干部职权,动用各种关系干扰执法。

官告官,官司很头疼

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项目一期E组团3栋属于别墅区,

龙岗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贾宇的父亲贾秋建及邻居王艳敏分别是该别墅区B座、C座业主,于2006年正式入住。A座为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副局级干部、原征地办主任刘新云及其妻子赵海燕所购买。

2009年11月,刘新云夫妇以装修为名进行违法施工,对其地下室进行加深加宽开挖加建,剪断挖掉原来的基础地梁,把地下室向下开挖,一楼楼板的横梁也被铲除,将结构承重梁往上抬,导致相邻的B、C座房屋墙体出现裂缝等,尤其是贾宇的父亲的房屋墙体已出现近300余处爆裂、穿孔,与刘新云别墅之间的间隔墙墙体原承载力结构全部遭到破坏,甚至已出现影响房屋安全的结构性倾斜、沉降,随时可能出现墙体坍塌等状况。

贾宇称,刘新云夫妇还大搞违建,在A座和B座相连的入口处加建楼板,严重影响了她父亲房屋的采光和通风。他们还在花园空地内擅自加建一栋两层楼的建筑物,改变房屋原结构,影响了E组团整体外观。

别墅来源问题

贾宇认为,刘新云、赵海燕外扩下挖、改建、加建的建筑物属于违法建筑,且已严重影响相连房屋的结构安全,已直接导致相邻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及房屋价值贬损,依法应予以查处,责令回复原状。1月29日,她和王艳敏分别致电龙岗区横岗街道执法队,投诉刘新云夫妇的违法行为,要求予以制止及恢复原状等。当天,执法队相关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要求刘赵两人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其后,两人拆除其在花园空地内加建的一栋两层楼建筑物,但对恢复A座房屋原状以及造成相邻房屋质量及安全损害未置一词。

贾宇称,还有人向她反映,刘新云、赵海燕夫妇购买这栋别墅,利用了刘新云的领导干部职权,是开发商半买半送。他们2005年前后就购买了房子,但一直不敢公开装修,也不敢入住,直到刘新云去年10月份退休,他们才开始装修房子,让豪华别墅空置了5年多。

25日下午,记者来到龙岗区横岗街道振业城项目一期E组团3栋,刘新云向记者承认他们确实有过错,也确实给邻居房屋造成了损害,他们愿意承担责任。但刘新云坚决否认自己利用职权免费获赠别墅,甚至干扰职能部门执法。

赵海燕解释,她之前是某大型企业技术部的党支部书记,曾经工资很高,年薪达几十万元,买别墅的首付主要由她出,还用了银行按揭贷款。在别墅改扩建,他们确实有过错,但贾宇仗着自己的法院庭长身份,扬言挖了墙角,影响了她家的风水,要求他们支付100万元的风水费。

赵海燕还指称,贾宇有多处房产,这处别墅虽然在她父亲名下,但实际上也是由她个人出资购买,目前也一直供她个人使用。

贾宇回应说,她从1991年进入深圳工作,个人收入超过200万元以上,她完全买得起别墅和房产。她本人清清白白做人,没有收受当事人一分钱。

评价

法律纠纷的实体可以是任何自然人或者法人主体,因此,从法律角度看,没有新颖性。但是实体的社会身份的差异,往往会吸引社会舆论的关注。而社会舆论的关注,又往往对法制化进程、廉政化进程起到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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