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家

更新时间:2024-07-21 23:00

宫家,是日本皇室的一种制度,起源于12世纪的镰仓时代。依该宫家之当主和天皇的血缘关系,又有直宫家和一般宫家的分别。

现存的宫家

概略

镰仓时代以后,由於亲王宣下的制度,使得本来没有资格继承皇位的二代以后的王、及上皇的养子,其所受封的亲王称号被后世子孙承袭的情况非常普遍,此情况被后世称为世袭亲王家,而这也是创设宫家的源流。例如镰仓时代中期的顺德天皇,他的两个皇子岩仓宫忠成王、四辻宫善统亲王,他们的宫号就被其子孙所承袭下去。

真正被普遍认为是世袭亲王家之开端者,是室町时代的龟山天皇之皇子(恒明亲王)所创设的常盘井宫,及后二条天皇的皇子邦良亲王所创设的木寺宫。上述两位亲王,原本都有继承皇位的可能性,但受到当时持明院统及大觉寺统的两统迭立之影响,因此无法继承皇位。而两位亲王所拥有的领地和庄园,皆被他们的后世子孙作为主要的经济基础。

常盘井宫木寺宫两宫家,在室町时代都因为没有后嗣能继承宫家而血统断绝。而在创设这两个宫家后,一直到二战后脱离皇籍的宫家为止,在这长达约550年的时间里,一直延续下来的宫家是伏见宫。

并且,在室町时代时,小仓宫及玉川宫等,都被当作是旧南朝的后裔。在继承皇位的争夺战中失意的皇族,或许可以说是为了和本家(天皇皇族)在政治上分庭抗礼而创设宫家,因此对那个时代的天皇而言,或许创设这样的宫家并非天皇的本意,但日后世袭亲王家便是由此开始。

之后到了安土桃山时代,因为朝廷及皇室的权力日渐衰退的影响,因此世袭亲王家的创设,如果没有朝廷以外的经济力量支援,将变的非常困难,对朝廷来说不如接受情况的改变,之后随著政权的统一而创设的宫家有:桂宫、有栖川宫、闲院宫等三个宫家,而此三宫家再和早前的伏见宫,这四个世袭亲王家被称为四亲王家。

四亲王家

明治时代以后

德川幕府末期和明治时代开始,新的宫家陆续创设,在文久三年(1863年),中川宫家创设(之后依序改号为贺阳宫及久迩宫)、元治元年(1864年)创设山阶宫、明治三年(1870年),创设梨本宫、圣护院宫、北白川宫、华顶宫、东伏见宫(明治十五年成为小松宫家之养子)等宫家,明治25年(1892年)的贺阳宫、明治36年的东伏见宫、明治39年(1906年),作为明治天皇的皇子,又创设了朝香宫、竹田宫、东久迩宫等三个宫家。

明治22年(1889年),根据皇室典范,永世皇族制复活,因亲王宣下而出现的世袭亲王家的制度便被废止,但依然有新的宫家创设,大正天皇的三个皇子分别创设了秩父宫高松宫三笠宫

在二战之后,由於战后的日本财政窘迫,无法继续维持往昔的皇室规模,因此有许多宫家都依皇室典范第九条皇室典范第九条;「天皇及皇族,都不得成为他人之养子」,所引申的意涵为,若是面临绝嗣问题,该宫家也不得迎立其他皇族成员为养子,以继承宫家当主一位,而皇籍脱离的11个宫家,都曾经有迎立养子的纪录,因此全数脱离皇籍。遭到皇籍脱离,前述的众多宫家中,除去大正天皇的三个直宫家(秩父宫、高松宫和三笠宫)以外,总共有11个宫家、51位皇族成员脱离皇籍。

延续问题

除去秋篠宫以外,男性皇嗣自从昭和29年(1954年)诞降的高圆宫宪仁亲王之后,直至现今没有其他男性皇嗣诞生,而根据皇室典范第九条;「天皇或皇族不得领养养子」,而根据第十二条所引申的意义,女性皇嗣也无法创设宫家,而现存的各宫家普遍又有著面临后嗣即将断绝的问题,因此为了保持皇位的继承,创设新的宫家有著急切的必要性,或者是修改皇室典范,允许女性皇嗣成立宫家;或是由现存的各宫家当主,迎接明治维新后脱离皇籍的男性皇嗣之子孙将其作为养子以继承宫家等,上述的众多说法同时争论著,仍没有一个统一的意识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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