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14:36
延安市盐业公司是国有独资的食盐专营公司,在食盐管理上采取“垂直管理、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独立核算”的管理体制,逐步实行食盐流通现代化和流通送配制,隶属于陕西省盐业总公司。
延安市盐务管理局是延安市人民政府主管盐业工作的部门,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处级建制,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陕西省盐务管理局。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拟定全市盐业管理政策和办法;
2、组织编制全市盐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食盐年度分配、调拨、销售指令性计划和食盐储备计划的管理以及宏观调控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收缴和管理盐业的各项基金;
3、指导全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业管理工作,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区域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食盐经营批发许可证和准运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6、协同县、区政府调整、任免盐业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政秘科、盐政管理科(市盐政稽查大队)、计划财务科;外驻定边食盐转运站、镇川食盐转运站。
下辖宝塔区盐务管理局、吴起县盐务管理局、志丹县盐务管理局、安塞县盐务管理局、子长县盐务管理局、延川县盐务管理局、延长县盐务管理局、甘泉县盐务管理局、富县盐务管理局、洛川县盐务管理局、黄陵县盐务管理局、黄龙县盐务管理局、宜川县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李亚莉:延安市盐务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延安市盐业公司经理。
陈金:延安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延安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郝维平:延安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延安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薛军:延安市盐业公司副经理。
李应权:延安市盐务管理局、延安市盐业公司工会主席。
王宏:延安市盐业公司副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