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弛缓性麻痹

更新时间:2023-09-09 21:36

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又称AFP病例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诊断为脊灰的病例均作为AFP病例。

病例诊断要点

急性起病、肌张力减弱、肌力下降、腱反射减弱或消失。

病例包括

(1)脊髓灰质炎

(2)格林巴利综合征(感染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炎,GBS);

(3)横贯性脊髓炎、脊髓炎、脑脊髓炎、急性神经根脊髓炎;

(4)多神经病(药物性多神经病,有毒物质引起的多神经病、原因不明性多神经病);

(5)神经根炎;

(6)外伤性神经炎(包括臀肌药物注射后引发的神经炎);

(7)单神经炎;

(8)神经丛炎;

(9)周期性麻痹(包括低钾性麻痹、高钾性麻痹、正常钾性麻痹);

(10)肌病(包括全身型重症肌无力、中毒性、原因不明性肌病);

(11)急性多发性肌炎

(12)肉毒中毒

(13)四肢瘫、截瘫和单瘫(原因不明);

(14)短暂性肢体麻痹。

急性弛缓性麻痹

所有15岁以下出现急性弛缓性麻痹症状的病例,和任何年龄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高危病例

年龄小于5岁、接种OPV次数少于3次或服苗史不详、未采或未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的AFP病例;或临床怀疑为脊灰的病例。

临床符合病例

同一县(区)或相邻县(区)发现2例或2例以上的临床符合病例,发病时间间隔2个月以内。

脊灰疫苗

AFP病例大便标本分离到VDPV。该病毒与原始疫苗株病毒相比,VP1区全基因序列变异介于1%~15%之间 。如发生2例或2例以上相关的VDPV病例,则视为VDPV循环(cVDPVs)。

病例分类标准

AFP病例分类参照WHO推荐的病毒学分类标准。

省级专家诊断小组根据脊灰实验室检测结果,结合流行病学、临床等资料对AFP病例进行诊断分类(附图,AFP病例分类流程图)。

1.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凡脊灰野病毒检测阳性的AFP病例为脊灰野病毒确诊病例。

2.VDPV病例:从大便标本中分离出VDPV,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3.脊灰排除病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凡是采集到合格大便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的病例;

(2)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4.脊灰临床符合病例:无标本或无合格标本,未检测到脊灰野病毒和VDPV,无论60天随访时有无残留麻痹/或死亡、失访,经省级专家诊断小组审查,临床不能排除脊灰诊断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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