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主义

更新时间:2022-08-25 17:06

性别主义(sexism)是指根据性别差异认为不同性别的个体有优劣之分的偏见。最常见的表现是“大男子主义”和对女性的歧视。

简介

性别主义是指基于性别而将人视为优劣的理论化、系统化的观念体系。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理论是典型形态。在社会传统中,最普遍的是针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

主要表现

性别主义是针对特定性别及其个体成员的不公正的、否定性的态度和行为。它主要表现为两个层次:

(1)个体性别主义(personalsexism),指个体对特定性别的人所持有的偏见,并将这种偏见理论化、系统化,力图为社会接受;

(2)社会性别主义(socialsexlsm),指特定社会、或集团接受某种性别主义,并据此制定法律和规章。

相关理论

性别圈式理论(schematheoryofgender)是一种性别化理论,是由马丁和哈文森1981年提出,源于信息加工心理学理论。该理论认为,男女两性性别化是他们形成一套性别图式(即一套系统化的关于男性和女性的观点和期望)的结果。这套性别图式分为两种“组内和组外”的图式(如汽车是男孩玩的;女孩会哭,男孩不能哭)与自身性别的图式(即个体会表现出与性别相符的行为和扮演性别角色的详细计划)。这两种性别图式影响个体注意、精细加工和记忆的信息种类。性别图式形成后,个体便对学习或记忆与他们自身性别相符合的物体和活动感兴趣。实验证明,儿童在信息加工中与性别图式有关的偏差的确很强烈。该理论强调性别图式对个体性别化信息加工中的作用,代表性别化研究中的新方向。

研究进展

矛盾的性别主义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Glick与Fiske(1996,1997)提出的。他们认为,性别主义是一个多维度的结构,包含了两种性别主义的态度,即敌意(hostilesexism)与善意的性别主义(benevolentsexism)。一般来说,性别主义的定义强调两个方面:对女性的敌意(如敌意的情感与消极定型)与对传统性别角色的认同(如按照社会规范来限制女性的行为及把女性限制在地位与权力低于男性的地位等)。许多性别角色态度量表的编制,就是在这种观念下形成的,测量传统对于女性观念的敌意方面。尽管长期以来,人们认为对女性的传统角色持有敌意倾向是事实,但是最近的研究认为,这种假设是错误的,因为传统的态度与对女性的积极的与消极的评价都有关系。因此,Glick与Fiske(1996,1997)提出了对性别主义的本质与测量进行重新定义。性别主义,不仅是敌意的,最根本的是善意的,本质上应该包含着两个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方面,即主观上对女性的善意与敌意的性别主义态度。

矛盾的性别主义来源于对性别主义的反对的情绪:对女性的主观上善意的或积极的情感与主观上敌意的或消极的情感。积极的情感表明了一种宽厚的赞成传统的性别角色的性别主义态度,消极的情感表明了一种好战的对女性敌视的性别观点。Glick与Fiske将矛盾的性别主义理论建立在一种性别关系的理论基础上。他们认为,矛盾的性别主义存在于所有的父权制的社会中,是男性优势与女性的人际关系权力的结合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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