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水文局

更新时间:2022-06-22 17:02

江西省抚州市水文局是抚州的一个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和国家、地方有关水文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负责全市水文行业管理;归口管理全市水文监测、预报、分析与计算、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水文资料审定、裁决;负责全市防汛抗旱水旱情信息系统、水文数据库、水资源监测评价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建设和运行管理,向本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汛情、旱情实时水文信息;承担全市范围内江、河、湖、库洪水预测预报,水生态环境、城市饮用水监测评价工作,以及水文测报现代化、信息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内设机构

抚州市水文局(抚州市水资源监测中心)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水情科、水资源科、水质监测科、测资科、地下水监测科、技术咨询服务科、广昌沙子岭水文站、东乡马圩水文站、崇仁马口水文站、南丰双田水文站、资溪柏泉水文站、宜黄桃陂水文站、乐安芜头水文站15个副科级水文机构;设抚州水文勘测队、南丰水文勘测队、临川廖家湾水文站、抚州娄家村水文站、南城水文站5个正科级水文机构。

机构沿革

江西省抚州市水文局成立于1949年5月。1951年6月,正式命名为抚州地区水文站,属地方政府管理。

1980年1月,抚州水文体制上收省管,为省水利厅派出机构。1993年,更名为抚州地区水文分局,同时成立了抚州地区水环境监测中心。2000年10月,抚州撤地设市,更名为江西省水利厅抚州市水文分局。2005年8月1日,更名为江西省抚州市水文局(江西省抚州市水资源监测中心)。

2008年9月,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抚州市水文局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010年实施省、市双重管理体制。办公地点位于抚州市汝水大道7199号。

站点情况

抚州市辖区内现有各类水文监测站点:水文站33处(基本水文站15处、中小河流水文站18处),水位站100处(基本水位站2处、中小河流水位站19处、山洪水位站78处、防汛专用水位站1处),雨量站508处(基本雨量站111处、中小河流雨量站115处、山洪雨量站279处、防汛专用雨量站3处),蒸发监测站12处,水质监测站68处,水温监测站3处,水保监测站1处,泥沙监测站5处,地下水监测站9处,土壤墒情监测站64处(自动监测站13处、人工监测站51处)。形成了包括雨量、水位、泥沙、流量、水质等观测要素齐全、布局合理的水资源监测站网。

所获荣誉

2019年3月25日,抚州市水文局入选江西省文明办“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拟表彰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020年6月,入选抚州市文明办评选的“抚州市第十届文明单位”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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