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21:15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英语:The National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Latvia,拉脱维亚语:Latvijas Republikas Nacionālais Karogs),是拉脱维亚共和国的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2∶1,旗面由三个自上而下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颜色依次是深红、白色、深红,颜色分布比例为2∶1∶2,国旗上的深红色一般被称之为“拉脱维亚红”。
19世纪中叶,拉脱维亚进入民族觉醒时期,塔尔图大学教授耶卡布斯·尤斯明什(Jēkabs Jūsmiņš,1847年—1928年)在研究《利沃尼亚韵律诗编年史》时,发现红-白-红旗是古拉脱维亚采西斯地区拉特加尔人部落使用的首面旗帜,1917年5月,拉脱维亚艺术家安西斯·西鲁里斯(Ansis Cīrulis)根据这个记载,在古拉脱维亚部落旗帜红-白-红旗帜的基础上,改制设计出了现代拉脱维亚国旗。
拉脱维亚位于欧洲东北部波罗的海东岸,是波罗的海国家之一,其国名意为“铠甲”、“金属制的服装”;公元前3000年左右,拉脱维亚人的祖先就已经定居在波罗的海东岸;公元前900年,库尔什人、泽姆加尔人、塞尔人、拉特加尔人和利沃尼亚人等波罗的海部落定居在拉脱维亚,公元10世纪时,多个波罗的海部落开始形成早期的国家,当今拉脱维亚国土的大部分地区古称利沃尼亚。12世纪末到13世纪初,拉脱维亚国土逐渐被宝剑骑士团(后改名为利沃尼亚骑士团)占领并征服,成为德属利沃尼亚政权的一部分,拉脱维亚本土居民亦随之改信基督教,之后里加和利耶帕亚等城市得到建立和发展,成为主要贸易据点。
1558年,立窝尼亚战争爆发,拉脱维亚全境成为战争的主战场,1561年11月28日,利沃尼亚和立陶宛大公国签订了《维尔纽斯条约》,条约规定,利沃尼亚骑士团解散,成立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和利沃尼亚公国作为立陶宛大公国(后为波兰立陶宛联邦)的附属国,自此,拉脱维亚境内的两个波兰立陶宛联邦的附属国分别开始使用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国旗及波兰立陶宛联邦国旗(利沃尼亚公国使用)。
1600年—1629年,波兰立陶宛联邦同瑞典帝国间爆发了波瑞战争,战争以瑞典的胜利而告终,根据双方签署的《阿尔特马克条约》,拉脱维亚北部和中部地区被割让给瑞典,利沃尼亚公国灭亡,成立瑞典属利沃尼亚,里加成为瑞典属利沃尼亚的首府,改用瑞典国旗;而拉脱维亚南部地区继续作为波兰立陶宛联邦的组成部分,使用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国旗或波兰立陶宛联邦国旗。
1700年—1721年,俄罗斯帝国为夺取波罗的海出海口同瑞典帝国爆发了“大北方战争”,战争以瑞典的失败而告终;1721年9月10日,瑞典同俄罗斯签订《尼斯塔德条约》,瑞典属利沃尼亚(拉脱维亚北部和中部地区)被正式割让给了俄罗斯,俄罗斯在拉脱维亚北部和中部地区设立里加省,改用俄罗斯帝国国旗。
1772年,俄罗斯帝国、普鲁士王国和奥地利三国第一次瓜分波兰,拉脱维亚的拉特加尔地区被俄罗斯所吞并,1795年,俄、普、奥三国第三次瓜分波兰,波兰立陶宛联邦及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覆灭,拉脱维亚的库尔兰及附近地区被俄罗斯所吞并,自此,拉脱维亚全部领土被并入俄罗斯帝国,全境改用俄罗斯帝国国旗。
1795年,俄罗斯帝国在拉脱维亚西部库尔兰地区设立库尔兰省,定首府为叶尔加瓦,库尔兰省开始使用由绿、蓝、白三色自上而下的横长方形组成的三色旗。1796年,俄罗斯在拉脱维亚北部和中部地区设利沃尼亚省,利沃尼亚省开始使用由红、绿、白三色自上而下的横长方形组成的三色旗。
1870年2月19日,塔尔图大学的拉脱维亚学生在教师阿蒂斯·克朗瓦尔兹(Atis Kronvalds,1837年—1875年)的带领下,组成了学生团体塔尔图拉脱维亚学生写作晚会(拉脱维亚语:Tērbatas latviešu studentu rakstniecības vakari),该团体首次使用了红-白-红旗帜。
1873年6月26日—29日,在里加举行的第一届拉脱维亚歌曲节期间,塔尔图大学的拉脱维亚学生正式将带有红-白-红颜色的旗帜作为其民族标志和象征。
1916年下半年,在瓦尔米耶拉工作的拉脱维亚教师雅尼斯·爱德华兹·拉皮斯(Jānis Eduards Lapiņš,1885年—1941年)与其妻子玛丽安娜·斯特拉曼(Marianna Straumane,1896年—1985年)缝制了一面左上角带有太阳图案的红-白-红旗帜。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拉脱维亚被德意志帝国军队占领,占领期间,波罗的海德意志人试图将拉脱维亚划为德国势力范围,提出了建立波罗的联合公国和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的构想,并在1918年为这两个构想中的国家设计了国旗,后因同年年末德国在一战中战败,波罗的联合公国以及库尔兰和瑟米加利亚公国的构想最终破灭。
1916年末—1917年初,拉脱维亚士兵、艺术家雅泽普斯·格罗斯瓦尔兹(Jázeps Grosvalds,1891年—1920年)先后为拉脱维亚设计了红-白-红及白-红-白两面旗帜,这两面旗帜后来成为拉脱维亚步枪兵军团的旗帜。
1917年俄国二月革命后,支持拉脱维亚统一与拉脱维亚民族自决的维泽梅省级委员会(拉脱维亚语:Vidzemes Pagaidu Zemes padome)、拉特加尔土地委员会(拉脱维亚语:Latgales Zemes padome)等组织成立,维泽梅省级委员会等组织运作期间,使用红-白-红旗帜作为自身标志。
1917年5月,拉脱维亚艺术家安西斯·西鲁里斯根据《利沃尼亚韵律诗编年史》的记载,设计出了红-白-红旗帜作为拉脱维亚的国旗。
1917年11月—1918年3月,拉脱维亚被解放的地区成立苏维埃政权——伊斯科拉塔(拉脱维亚语:Iskolat ),其正式名称为:拉脱维亚工人、士兵和无地者苏维埃执行委员会(拉脱维亚语:Latvijas strādnieku, kareivju un bezzemnieku deputātu padomes izpildkomiteja),该政权首都先后设在采西斯和瓦尔卡,使用由自上而下的红、白、红三个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的国旗,白色横长方形中央有一颗红色五角星。
1917年11月29日,拉脱维亚全国临时委员会(拉脱维亚语:Latviešu pagaidu nacionālā padome)在瓦尔卡成立,1918年1月30日,拉脱维亚临时全国委员会在彼得格勒通过了《拉脱维亚共和国成立宣言》(拉脱维亚语:Deklarācija par Latvijas Republikas izveidi),宣布将成立独立的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全国临时委员会积极主张采用西鲁里斯设计的红-白-红旗帜作为国旗。
1918年11月17日,代表拉脱维亚各界组织和政党的拉脱维亚人民委员会(拉脱维亚语:Latvijas Tautas padome)在里加的市长官邸宣告成立,拉脱维亚人民委员会由拉脱维亚全国临时委员会和民主集团(拉脱维亚语:Demokrātiskais bloks)等政治组织合并改组而成;11月18日,拉脱维亚人民委员会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的拉脱维亚国家剧院发表《拉脱维亚建国宣言》(拉脱维亚语:Latvijas valsts pasludināšana),宣布拉脱维亚正式独立,成立拉脱维亚共和国(拉脱维亚语:Latvijas Republika),在发表建国宣言时,国家剧院悬挂了红-白-红旗帜;11月19日,组成了以雅尼斯·恰克斯特为主席、卡尔利斯·乌尔马尼斯为总理的拉脱维亚临时政府(拉脱维亚语:Latvijas Pagaidu valdība),拉脱维亚共和国及临时政府成立后,采用安西斯·西鲁里斯设计的红-白-红旗帜为国旗;不久后,拉脱维亚独立战争(拉脱维亚语:Latvijas Neatkarības karš)爆发,红-白-红国旗成为战争期间拉脱维亚共和国临时政府及民族独立运动的标志和象征,得到了事实上的合法化。
1918年11月23日,拉脱维亚苏维埃临时政府在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境内宣告成立,12月17日,苏维埃临时政府在拉脱维亚的陶格夫匹尔斯正式建立苏维埃政权,1919年1月3日,拉脱维亚苏维埃政权攻占拉脱维亚首都里加,成立拉脱维亚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政权采用一面底色为红色,旗面左上方角写有金色的“LSPR”字母(拉脱维亚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的拉脱维亚文首字母缩写),这面旗帜一直使用到1920年1月13日拉脱维亚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解散为止。这一时期,拉脱维亚共和国临时政府和拉脱维亚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两个政权在拉脱维亚境内共存,1919年1月4日,拉脱维亚共和国临时政府在首都里加被攻占后,先后将办公地点迁至叶尔加瓦和利耶帕亚,甚至一度迁往停泊在利耶帕亚港的萨拉托夫号轮船上办公,同年5月22日,拉脱维亚临时政府在德国军队和俄国白军的协助下攻占里加,7月8日,临时政府还都里加,拉脱维亚共和国临时政府在办公地点变动时期,依旧使用红-白-红国旗。
1920年1月,拉脱维亚共和国临时政府掌握全国政权,全国获得统一,拉脱维亚全国使用红-白-红旗帜作为国旗;4月17日—18日,拉脱维亚举行立宪会议选举,5月1日,立宪会议在首都里加的利沃尼亚贵族之家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拉脱维亚人民委员会改组为立宪会议,雅尼斯·恰克斯特当选为立宪会议主席,5月5日,立宪会议组织了一个由26名与会议员组成的委员会,着手新宪法的制定工作,6月11日,临时政府停止运作,18日,由总理卡尔利斯·乌尔马尼斯领导的内阁在立宪会议中获得信任票,20日,卡尔利斯·乌尔马尼斯领导下的第一届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正式开始运作,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成立后,红-白-红国旗得到广泛推广;8月11日,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同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签署《里加和约》,苏俄政府在未来永远承认拉脱维亚共和国的独立,拉脱维亚独立战争宣告结束,不久后,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等国正式承认拉脱维亚的独立地位,拉脱维亚的独立地位得到国际承认,此后,红-白-红国旗作为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的地位被世界各国认同和熟知。
1921年6月15日,拉脱维亚立宪会议通过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和国徽法》,该法正式规定了国旗颜色的分布比例,但对于国旗尺寸和颜色深浅则没有具体规定。
1922年2月15日,拉脱维亚立宪会议正式通过了《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宪法规定拉脱维亚是民主的共和国,国家权力属于人民;8月25日,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制定了《国家、商业、官员和个体机构的旗帜及军舰旗帜的条例》(拉脱维亚语:Noteikumos par valsts, tirdzniecības, amatu personu un atsevišķu iestāžu flagām un kara kuģu karogiem),条例规定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的颜色为暗红色(胭脂红),长宽比为3∶2,后为了美观起见,将国旗的长宽比改为2∶1,并将国旗的拉脱维亚文名称由“flaga”统一修订为“karogs”;11月7日,拉脱维亚议会正式开始运作。
1923年1月16日,拉脱维亚国会(拉脱维亚语:Saeima)通过了《国家、商业、官员和个体机构的旗帜及军舰旗帜的条例》,20日,拉脱维亚总统雅尼斯·恰克斯特正式颁布了这一法令;3月16日,《拉脱维亚国旗图案》出现在《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附录当中,《拉脱维亚国旗图案》描述了国旗的颜色绘制方法。
1939年10月5日,拉脱维亚与苏联签署条约,允许苏联在其领土上驻扎军队,1940年6月16日,苏联政府照会拉脱维亚,要求拉脱维亚改组政府,6月17日,苏联红军占领拉脱维亚全境,20日,苏联扶持了以奥古斯特·马丁诺维奇·基尔兴施泰因为总理的政府,7月14日-15日,拉脱维亚举行议会选举,受到苏联支持的拉脱维亚劳动人民同盟在选举中获胜,7月21日,人民议会召开会议,会上宣告成立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同时通过了加入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苏联)的宣言,8月5日,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了拉脱维亚加入苏联的请求,拉脱维亚成为苏联的组成部分;8月25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开始采用一面红色旗面,左上角为金色的锤子镰刀图案,图案上方以衬线体书有金色的“LPSR”字母(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名的拉脱维亚文首字母缩写)的旗帜。
1941年7月—1945年5月,拉脱维亚全境被纳粹德国占领,原红-白-红旗帜成为拉脱维亚的民族旗帜,但并非国旗,纳粹占领时期,拉脱维亚被划入奥斯特兰总督辖区管辖,使用纳粹德国的“卐字旗”,1944年10月,苏联红军解放拉脱维亚首都里加,至1945年5月,拉脱维亚全境解放,拉脱维亚重新开始使用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
1953年1月17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开始采用第二版国旗,该旗帜仿照苏联国旗而设计,长宽比为2∶1,旗地为红色,左上角自上而下为五角星和镰刀锤子图案,旗面下方三分之一处加上象征波罗的海的蓝白波纹(波纹图案样式与位置有别于爱沙尼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的波纹图案较流畅,而且图案以下并无红色旗底);旗帜分正反两面,国旗背面与正面基本相同,区别在于背面无五角星和镰刀锤子图案。
1940年—1991年间,拉脱维亚共和国流亡政府及其驻外使馆、世界各地的拉脱维亚侨民依旧使用红-白-红旗帜作为国旗和民族标志;苏联统治时期,在拉脱维亚使用红-白-红旗帜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1988年,红-白-红国旗开始在拉脱维亚各种公开场合和社会活动中升起或展示,红-白-红国旗得到了事实上的合法化,同年10月9日,致力于拉脱维亚独立的拉脱维亚人民阵线(拉脱维亚语:Latvijas Tautas fronte)宣告成立。
1989年7月28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通过了《拉脱维亚国家主权宣言》(拉脱维亚语:Deklarācija par Latvijas valsts suverenitāti),宣布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立法权高于苏联的立法权;同年8月23日,在波罗的海之路(拉脱维亚语:Baltijas ceļš)活动期间,红-白·红国旗被拉脱维亚民众广泛使用;10月7日,拉脱维亚人民阵线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以议会制的方式获得国家独立的纲领。
1990年2月15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通过《关于拉脱维亚民族独立问题的宣言》(拉脱维亚语:Par Deklarāciju jautājumā par Latvijas valstisko neatkarību),2月27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宣布恢复红-白-红颜色国旗,同时不再使用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国旗,3月18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举行最高苏维埃选举,拉脱维亚人民阵线在选举中获得了多数席位;5月4日,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通过《恢复拉脱维亚共和国的独立宣言》(拉脱维亚语:Deklarācija Par Latvijas Republikas neatkarības atjaunošanu),宣布拉脱维亚进入独立前的“过渡阶段”,恢复拉脱维亚共和国的国名,同时承认1922年版《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在拉脱维亚境内的法律效力,并将拉脱维亚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改组为拉脱维亚共和国最高委员会(拉脱维亚语:Latvijas Republikas Augstāko padomi),拉脱维亚共和国获得恢复后,继续采用红-白-红颜色的国旗。
1991年3月3日,拉脱维亚举行独立公投,结果显示74.9%的投票者支持拉脱维亚独立,8月21日,拉脱维亚共和国最高委员会通过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家地位法》(拉脱维亚语:Par Latvijas Republikas valstisko statusu),结束国家独立前的过渡阶段,正式宣布拉脱维亚共和国独立,9月6日,苏联国务委员会正式承认了拉脱维亚共和国的独立地位,9月10日,拉脱维亚加入欧安会(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9月17日,拉脱维亚加入联合国,拉脱维亚正式独立后,继续沿用红-白-红旗帜为共和国国旗,加入联合国时,拉脱维亚的红-白-红国旗在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大楼上空升起。
1993年6月5日—6日,拉脱维亚举行国会选举,7月6日,选举产生的第五届拉脱维亚国会开始正式运作,当日,国会正式通过决议,从法律意义上恢复了1922年版《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拉脱维亚语:Latvijas Republikas Satversme)的地位,宪法中关于拉脱维亚国旗的地位得到再次确认。
1995年10月24日,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颁布了修订后的《拉脱维亚国旗法》(拉脱维亚语:Latvijas valsts karoga likums),此后数年,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多次对国旗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2009年5月,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宣布将对《拉脱维亚国旗法》进行大规模的修订,同年10月,拉脱维亚国会宣布支持对国旗法的修订工作。
2010年4月27日,拉脱维亚共和国政府正式颁布了新修订后的《拉脱维亚国旗法》,5月1日,新版《拉脱维亚国旗法》正式生效。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呈长方形,长宽比为2∶1,旗面由自上而下的红、白、红三个平行的横长方形相连组成,红、白、红三个平行横长方形的颜色分布比例为2∶1∶2;是一面水平三带旗。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上的红色为深红色(暗红色),这种独特的暗红色又被称之为“胭脂红”,国际习惯将这种颜色称之为“拉脱维亚红”。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中,深红色象征着英雄烈士为独立自由而牺牲奉献的鲜血,讴歌了拉脱维亚人为了祖国勇于披肝沥胆、抛洒热血的爱国情怀;白色代表着和平与希望,抒发了拉脱维亚人对和平、安宁的向往及渴望。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是拉脱维亚民族统一的象征。
《拉脱维亚共和国宪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由红色底纹和一条白色横宽条组成。
《拉脱维亚国旗法》第一章规定,拉脱维亚共和国的国旗为红-白-红旗帜,长宽比为2∶1,红、白、红三个平行横长方形的颜色分布比例为2∶1∶2,该旗帜可以作为民间用旗和官方用旗使用。第二章对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同欧洲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旗帜等国际组织的旗帜的共同摆放作出了规定。
《拉脱维亚国旗法》第三章对国旗的摆放位置、升降时间和与其他旗帜的使用作出了说明:国旗悬挂在建筑物上时,对地面一侧不得低于2.5米,如果国旗悬挂在旗杆上,国旗上方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6.5米,国旗下方距离地面不得低于2.5米;除永久悬挂拉脱维亚国旗的场所外,其他地方的升旗时间不得迟于上午9点,降旗时间不得早于晚21点。
《拉脱维亚国旗法》第四章对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的制作方法和制作材料进行了说明,第五章对国旗旗杆的制作流程进行了相关说明。第六章对拉脱维亚人需对国旗履行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说明:民众需要对国旗保持足够的尊重,可以在尊重国旗的前提下,使用国旗或国旗的颜色作为装饰;破坏、侮辱和亵渎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惩罚。
在立陶宛国庆日(独立日,2月16日)及爱沙尼亚国庆日(爱沙尼亚独立日,2月24日)时,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会同立陶宛共和国国旗以及爱沙尼亚共和国国旗一同升起。
拉脱维亚禁止在公开场合、群众游行、集会和请愿时出现苏联和纳粹德国的标志,但该禁令并不总是被严格执行,例如,象征苏联的标志可用于该国胜利日(拉脱维亚语:Uzvaras diena,日期为5月9日)的庆祝活动期间。
在一些特定的日期,公共和私人建筑上需要悬挂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在恐怖活动受害者纪念日(3月25日、6月14日)、被占领纪念日(6月17日)、犹太人种族灭绝纪念日(7月4日)和种族灭绝受害者纪念日(每年12月第一个周日)等特殊日期,将降半旗以示哀悼。
拉脱维亚共和国境内的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立法机关、军事基地、学校和广场等公共场所需要全天悬挂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国家边境地带也需要悬挂国旗以表示领土主权,驻外机构亦需要全天悬挂国旗。因拉脱维亚是欧洲联盟和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部分情况下,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会和欧洲联盟盟旗、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旗帜共同使用。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的图像可以用作拉脱维亚共和国国家奖项荣誉的要素或纹章基础,以及各种官方机构的旗帜、徽章及纹章标志等,在拉脱维亚国家武装部队军徽、拉脱维亚海军军徽、拉脱维亚空军军徽和拉脱维亚国民警卫队军徽等徽章或纹章标志上,均印有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图案。
拉脱维亚国旗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旗帜之一。根据《利沃尼亚韵律诗编年史》记载的传说,1279年,一支来自采西斯的拉特加尔人部落在战斗中使用了红-白-红旗帜;当时一位受重伤的部落酋长蜷缩在白色床单上,他躺过的部分仍然是白色,但床单两侧被他的鲜血染红,下一次战斗中,拉特加尔人部落以此床单为战旗,并在战斗中成功击退了敌人,此后拉特加尔人部落就开始使用这种配色的旗帜。
2002年11月18日,欧盟15国外长会议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举行,决定邀请拉脱维亚加入欧洲联盟(欧盟),2003年4月16日,在希腊首都雅典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上,拉脱维亚正式签署加入欧盟协议。2004年5月1日17时30分,欧盟轮值主席国爱尔兰在首都都柏林的爱尔兰总统府举行升旗仪式,蓝色的欧洲联盟盟旗和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伴随着欧盟盟歌《欢乐颂》的曲调在爱尔兰总统府前冉冉升起,正式宣告拉脱维亚加入欧盟。欧盟25个新老成员国国家和政府首脑,欧盟申请国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及土耳其的国家领导人和欧盟高级官员出席了升旗仪式。
2004年3月29日,拉脱维亚正式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北约),4月2日,北约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北约总部举行新成员国升旗仪式,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在北约总部上空升起。升旗仪式由北约秘书长夏侯雅伯主持,北约所有新老成员国的外长出席了仪式。
2008年8月7日,参加北京奥运会的拉脱维亚奥运代表团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运动员村举行了升旗仪式,拉脱维亚总统瓦尔季斯·扎特莱尔斯参加了奥运村的升旗仪式。
2011年8月12日,参加深圳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拉脱维亚代表团在深圳大运村的升旗广场举行升旗仪式。
2015年1月1日,拉脱维亚接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为期半年,1月5日,在拉脱维亚首都里加国家图书馆前广场举行了欧盟轮值主席国升旗仪式。
2016年11月18日,拉脱维亚在首都里加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阅兵式等活动,庆祝拉脱维亚独立98周年。
2018年5月3日—7日,拉脱维亚在首都里加的最高建筑里加广播电视塔举行升旗仪式,旗帜被悬挂在电视塔顶端,庆祝拉脱维亚共和国恢复独立28周年。
2019年7月3日,参加第30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的拉脱维亚代表团在那不勒斯马里蒂娜码头国际区举行升旗仪式。
2020年5月4日,里加广播电视塔举行升旗仪式,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悬挂在电视塔顶端,以庆祝拉脱维亚共和国恢复独立30周年。
2021年11月18日,拉脱维亚在首都里加举行升国旗仪式和阅兵式等活动,庆祝拉脱维亚独立103周年。
2022年11月18日,里加广播电视塔举行升旗仪式,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悬挂在电视塔顶端,以庆祝拉脱维亚独立104周年,国旗自上午8时升起,直至日落降旗。
2023年3月8日,拉脱维亚总统埃吉尔斯·莱维茨对阿塞拜疆进行正式访问,在巴库的盖达尔·阿利耶夫国际机场,阿塞拜疆共和国国旗与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迎风飘扬,仪仗队列队欢迎贵宾。阿塞拜疆第一副总理亚古布·埃优博夫、外交部副部长哈拉夫·哈拉福夫等官员迎接了拉脱维亚总统莱维茨。
2022年1月24日,拉脱维亚总统埃吉尔斯·莱维茨在里加的拉脱维亚总统府里加城堡为参加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拉脱维亚体育代表团举行授旗仪式,莱维茨将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交给冰球运动员劳力·达尔津什和雪橇运动员艾丽莎·季鲁马两位旗手(两位运动员均为第三次参加冬奥会)。
拉脱维亚独立后,曾有人提出将国旗换成由红-白-红颜色组成的北欧十字旗,但并未得到广泛采纳。
安西斯·西鲁里斯(Ansis Cīrulis,1883年2月25日—1942年9月15日),拉脱维亚艺术家,出生于尤尔马拉的一个木匠家庭,曾在马乔里中学、里加德国工艺协会学校、布鲁姆学校、圣彼得堡斯蒂格利茨中央技术制图学院等学校学习,后前往法国巴黎,在朱利安艺术学院学习,他在法国求学期间深受象征主义影响,擅长于陶瓷和绘画创作。西鲁里斯曾积极参加拉脱维亚的民族独立运动,在战争期间创作了多部关于拉脱维亚独立战争的作品,并为拉脱维亚步枪兵设计了旗帜,拉脱维亚共和国独立后,西鲁里斯从事绘画、壁画、版画和海报等多种艺术形式创作,在首都里加举行过多次个人艺术展览,其作品曾在1935年比利时布鲁塞尔世界博览会和1937年法国巴黎艺术世界博览会上获奖,西鲁里斯为拉脱维亚的艺术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拉脱维亚共和国国旗和拉脱维亚第一套邮票的设计者,1942年,西鲁里斯在里加逝世。
拉脱维亚共和国国徽分为大、中、小三个样式,小国徽为盾徽,盾面上方为放射17道光芒的太阳,盾面左下角为狮子,右下角为狮鹫,盾徽上方有三颗黄色五角星;中国徽在盾徽下方加上了橡树枝条;大国徽的树枝在盾面下方以国旗风格的丝带捆绑,盾徽左右两侧分别以狮子和狮鹫守护。
拉脱维亚总统旗、拉脱维亚总理旗和拉脱维亚国会议长旗样式相似,三面旗帜底色均为白色,长宽比皆为3∶2,均带有与国旗颜色比例相同的矩形十字(国旗颜色同旗帜宽度的比例为1∶5);区别在于总统旗的旗面中央为白色矩形,白色矩形内为拉脱维亚大国徽;总理旗的大国徽位于旗面左上角,国会议长旗的大国徽位于旗面右上角。总统旗自1923年开始使用,1940年因拉脱维亚被苏联吞并而停止使用,1995年,总统旗恢复使用;总理旗和国会议长旗均自1995年起开始使用。
拉脱维亚国防部长旗底色为白色,长宽比为3∶2,旗面带有与国旗颜色比例相同的矩形十字(国旗颜色同旗帜宽度的比例为1∶5),旗面左上角为拉脱维亚国家武装部队的军徽,国防部长旗自2002年起开始使用。
拉脱维亚海军军旗底色为白色,长宽比为3∶2,旗面带有与国旗颜色比例相同的矩形十字(国旗颜色同旗帜宽度的比例为1∶5);拉脱维亚海军舰首旗,长宽比为3∶2,旗面为与国旗颜色相同的米子,是一面米字旗。
拉脱维亚陆军总司令旗和海军总司令旗样式相似,长宽比皆为3∶2,旗面均带有与国旗颜色比例相同的矩形十字(国旗颜色同旗帜宽度的比例为1∶5),陆军总司令旗左上角为由国旗颜色构成的米字(海军舰首旗),海军总司令旗左上角为海军军旗(与国旗颜色比例相同的矩形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