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12:47
明成化二年(1466年),设春水保。
民国元年(1912年)后,设春水区。
1956年,为春水中心乡。
1958年,成立春水公社。
1983年,由春水公社改为春水乡。
1999年7月,由春水乡改为春水镇。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下辖春水、春东、前邓、孟冲、铁冲、毛胡张、魏庄、廖庄、沈楼、张沟、湾李、火石山、邵岗、铁帽徐、和庄、马庄、薛楼、樊洼、罗楼19个行政村。
截至2020年6月,春水镇下辖1个社区、18个行政村:春水社区、春东村、前邓村、毛胡张村、孟冲村、铁冲村、樊洼村、薛楼村、马庄村、和庄村、邵岗村、铁帽徐村、罗楼村、魏庄村、火石山村、湾李村、张沟村、沈楼村、廖庄村,镇人民政府驻人民街12号。
春水镇地处泌阳县境北部,东连下碑寺乡,南邻付庄乡,西接黄山口乡,北交象河乡,距泌阳县城区37千米,区域总面积118.61平方千米。
春水镇境内河道有象河、斗刘河、桃花店河;最大河流象河从象河乡入境,自北向南流经境内孟冲、湾李、魏庄、廖庄、毛胡张,境内长15.8千米,流域面积720平方千米。
2011年,春水镇有耕地6.35万亩,人均1.6亩。春水镇矿产品已探明的有26种,其中石英、钾长石、大理石储蓄量丰富,花岗岩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部分花岗岩品种属辉绿岩类上等石材;优质河砂年蓄积量1.5亿立方米,花岗岩储量在9亿立方米以上。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总人口有3800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000人,城镇化率39%;另有流动人口6000余人,总人口中,男性19820人,占52.2%;女性18180人,占47.8%;14岁以下7638人,占20.1%;15—64岁26144人,占68.8%;65岁以上4218人,占11.1%;以汉族为主,达37912人,占99.7%,有少数民族95人,占0.3%。2011年,春水镇人口出生率7.3‰,人口死亡率5.2‰,人口自然增长率2.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327人。
截至2017年末,春水镇常住人口为23508人。
截至2018年末,春水镇户籍人口为44141人。
2011年,春水镇财政总收入881万元,比2010年增长15.6%;人均财政收入232元,比2010年增长18%;农民人均纯收入6100元。
截至2018年末,春水镇有工业企业109个,其中规模以上44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66个。
2011年,春水镇农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比2010年增长16.4%,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32.5%。春水镇粮食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2011年,春水镇生产粮食3.2万吨,人均842.1千克。春水镇主要经济作物有蔬菜、油料作物等。2011年,春水镇油料作物种植面积3.2万亩,产量7500吨,主要品种有花生、芝麻、大豆、油菜等;蔬菜种植面积640亩,主要品种有大葱、包菜等。春水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等为主。2011年,春水镇生猪饲养量1.2万头,年末存栏8000头;牛饲养量1.5万头,年末存栏8520头;羊饲养量2万只,年末存栏9854只。2011年,春水镇水果主要品种有梨、桃。
春水镇工业以石材开采、铁矿开采、面粉加工、水泥预制等为主导产业。2011年,春水镇工业总产值为11.5亿元,比2010年增长19.2%,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53.6%。2011年,春水镇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7家,职工142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62亿元。春水镇境内有泌阳县石材聚集区,位于泌阳县春水镇西北部区域,2005年5月开始筹建,2006年以来发展迅猛,石材聚集区已拥有荒料开采厂29家,石材加工企业112家,荒料切石机56台套,组合锯490台套,龙门锯39台套,日产6万余平方米板材及大量的异型材、桥栏和各种雕刻制品,拥有荒料运输车150辆,长途货车35辆,制氧厂2家,汽厂1家,模块厂1家,刀头厂1家,货运信息部1家,商店、超市20家,饭店16家,中小学、幼儿园齐全。该石材聚集区固定资产累计投资9.3亿元,年产值12亿元,销售收入11亿元,利润9000万元,上交税费1000余万元,已安排6000余人就业,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已成为长江以北芝麻白花岗岩系列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最大的集散地。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商业网点386个,职工695人。2011年,春水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3.8亿元;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3.2亿元,比2010年增长16.2%。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幼儿园1所,在园幼儿300人,专任教师9人;小学9所,在校生5800人,专任教师133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800人,专任教师9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春水镇教育经费达416万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416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包括城市教育费附加)占财政总支出的25.4%,比2010年提高了14.6个百分点。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文化艺术团体1个,会员18人,其中团体会员8人,个人会员3人;各类艺术表演团体5个,演职人员25人。有文化站1个,建筑面积58平方米;公共图书室4个,建筑面积186平方米,藏书2万册;文化从业人员14人。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电视台、广播站各1个;有线电视用户数为1.2万户。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7个,春水镇中心卫生院1家,村卫生所16个;病床42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1.1张,固定资产总值162万元;专业卫生人员64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医师)44人,注册护士15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7人、执业(助理)医师1.2人、注册护士0.4人。2011年,春水镇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31425人次,住院手术421台次,出院病人462人次。2011年,春水镇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为13/10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8万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4.5‰、3.1‰、2.2‰。
2011年,春水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74户,人数179人,支出38.7万元,比2010年增长12.3%,月人均180元,比2010年增长6.7%;城市医疗救助52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保险114人次,共支出0.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12户,人数1614人,支出162.7万元,比2010年增长12.6%,月人均84元,比2010年增长7.1%;农村五保集中供养90人,分散供养126人,支出181.4万元,比2010年增长12.5%;农村医疗救助523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342人次,共支出22.5万元,农村临时救济5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20人,安置义务兵、士官等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121.73万元,比2010年增长16.2%;全年接受社会捐款1万元,接收捐赠衣被46件;有12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4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0人。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邮政网点1个,投递点20个,乡村通邮率100%;有固定电话用户6000户;移动电话用户12000户;互联网端口总数3500个,宽带接入用户1230户。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自来水厂4座,铺设干线水管8千米,居民自来水普及率98%。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拥有35千伏变电站1座,有主变压器6台,有高压输电线路3条。
截至2011年末,春水镇有县级公路1条,境内长12.4千米;乡级公路3条,总长14.3千米;村道16条,长100千米。春水镇有驻南、许泌两条省道在春水境内交叉贯通。
春水镇因镇人民政府驻春水行政村而得名。
春水镇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唢呐、坠子书等。
春水镇古迹有周庄村的汉代张辽墓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