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09:16
股权激励是企业拿出部分股权用来激励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或优秀员工的一种方法。一般情况下都是附带条件的激励,如员工需在企业干满多少年,或完成特定的目标才予以激励,当被激励的人员满足激励条件时,即可成为公司的股东,从而享有股东权利。
创业公司发展早期,资金都比较紧张,而资金不足带来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人员流失,尤其是团队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他们的流失会为创业公司造成不可估量的影响。为提高团队凝聚力、用有限的薪资留住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企业家们绞尽脑汁、慢慢研究出了以公司股权为标的,向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在内的其他成员进行长期激励的制度,即股权激励。
关于股权和期权激励的区别,我们先来看一下股权和期权的区别。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而期权是指公司授予某些人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来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权或股份的权利。
实践中,以“股权”和“期权”作为激励的情况都有,具体由公司决定,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公司的股权结构、现金流状况、激励对象的诉求等。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1、长期激励
从员工薪酬结构看,股权激励是一种长期激励,员工职位越高,其对公司业绩影响就越大。股东为了使公司能持续发展,一般都采用长期激励的形式,将这些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筑利益共同体,减少代理成本,充分有效发挥这些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达到公司目标。
2、人才价值的回报机制
人才的价值回报不是工资、奖金就能满足的,有效的办法是直接对这些人才实施股权激励,将他们的价值回报与公司持续增值紧密联系起来,通过公司增值来回报这些人才为企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3、公司控制权激励
通过股权激励,使员工参与关系到企业发展经营管理决策,使其拥有部分公司控制权后,不仅关注公司短期业绩,更加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真正对此负责。
1、激励模式的选择
激励模式是股权激励的核心问题,直接决定了激励的效用。
2、激励对象的确定
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
3、购股资金的来源
由于鼓励对象是自然人,因而资金的来源成为整个计划过程的一个关键点。
4、考核指标设计
股权激励的行权一定与业绩挂钩,其中一个是企业的整体业绩条件,另一个是个人业绩考核指标。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变现通常有时间和数量限制。另一种与业绩股票在操作和作用上相类似的长期激励方式是业绩单位,它和业绩股票的区别在于业绩股票是授予股票,而业绩单位是授予现金。
2.股票期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也可以放弃这种权利。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行为行权支出现金。在我国有些上市公司中应用的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即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虚拟的股票认购权,激励对象行权后获得的是虚拟股票。
3.虚拟股票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4.股票增值权
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通过行权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5.限制性股票
是指事先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但对股票的来源、抛售等有一些特殊限制,一般只有当激励对象完成特定目标(如扭亏为盈)后,激励对象才可抛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延期支付
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有一部分属于股权激励收入,股权激励收入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公司股票公平市价折算成股票数量,在一定期限后,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届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7.经营者/员工持股
是指让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的本公司的股票,这些股票是公司无偿赠与激励对象的、或者是公司补贴激励对象购买的、或者是激励对象自行出资购买的。激励对象在股票升值时可以受益,在股票贬值时受到损失。
是指公司管理层或全体员工利用杠杆融资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成为公司股东,与其他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从而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
9.账面价值增值权
具体分为购买型和虚拟型两种。购买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按每股净资产值实际购买一定数量的公司股份,在期末再按每股净资产期末值回售给公司。虚拟型是指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支出资金,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根据公司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份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的收益,并据此向激励对象支付现金。
以上第一至第八种为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股权激励模式,在这些激励模式中,激励对象所获收益受公司股票价格的影响。而账面价值增值权是与证券市场无关的股权激励模式,激励对象所获收益仅与公司的一项财务指标——每股净资产值有关,而与股价无关。
股权激励手段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理人市场的建立健全,只有在合适的条件下,股权激励才能发挥其引导经理人长期行为的积极作用。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股东的长期利益,除了其内在的利益驱动以外,同时受到各种外在机制的影响,经理人的行为最终是其内在利益驱动和外在影响的平衡结果。股权激励只是各种外在因素的一部分,它的适用需要有各种机制环境的支持,这些机制可以归纳为市场选择机制、市场评价机制、控制约束机制、综合激励机制和政府提供的政策法律环境。
1.市场选择机制
充分的市场选择机制可以保证经理人的素质,并对经理人行为产生长期的约束引导作用。以行政任命或其他非市场选择的方法确定的经理人,很难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很难使激励约束机制发挥作用。对这样的经理人提供股权激励是没有依据的,也不符合股东的利益。职业经理市场提供了很好的市场选择机制,良好的市场竞争状态将淘汰不合格的经理人,在这种机制下经理人的价值是市场确定的,经理人在经营过程中会考虑自身在经理市场中的价值定位而避免采取投机、偷懒等行为。在这种环境下股权激励才可能是经济和有效的。
2. 市场评价机制
没有客观有效的市场评价,很难对公司的价值和经理人的业绩作出合理评价。在市场过度操纵、政府的过多干预和社会审计体系不能保证客观公正的情况下,资本市场是缺乏效率的,很难通过股价来确定公司的长期价值,也就很难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来评价和激励经理人。没有合理公正的市场评价机制,经理人的市场选择和激励约束就无从谈起。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手段当然也就不可能发挥作用。
3. 控制约束机制
控制约束机制是对经理人行为的限制,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规定、公司控制管理系统。良好的控制约束机制,能防止经理人的不利于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约束机制的作用是激励机制无法替代的。国内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问题,不仅仅是激励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约束的问题,加强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约束机制的效率。
4. 综合激励机制
综合激励机制是通过综合的手段对经理人行为进行引导,具体包括工资、奖金、股权激励、晋升、培训、福利、良好工作环境等。不同的激励方式其激励导向和效果是不同的,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经理人、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业务对应的最佳激励方法也是不同的。公司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设计激励组合。其中股权激励的形式、大小均取决于关于激励成本和收益的综合考虑。
5. 政策环境
政府有义务通过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等形式为各项机制的形成和强化提供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不合适的政策将妨碍各种机制发挥作用。国内的股权激励中,在操作方面主要面临股票来源、股票出售途径等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市场环境方面,政府也需要通过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消除不合理的垄断保护、政企分开、改革经营者任用方式等手段来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对非上市公司来讲,股权激励有利于缓解公司面临的薪酬压力。由于绝大多数非上市公司都属于中小型企业,他们普遍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通过股权激励的方式,公司能够适当地降低经营成本,减少现金流出。与此同时,也可以提高公司经营业绩,留住绩效高、能力强的核心人才。
对原有股东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降低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从而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非上市公司往往存在一股独大的现象,公司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导致公司的“三会”制度等在很多情况下形同虚设。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公司的经营权将逐渐向职业经理人转移。由于股东和经理人追求的目标是不一致的,股东和经理人之间存在“道德风险”,需要通过激励和约束机制来引导和限制经理人行为。
对公司员工来讲,实行股权激励有利于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实现自身价值。中小企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就是人才的流动问题。由于待遇差距,很多中小企业很难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管理和科研人才。实践证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后,由于员工的长期价值能够通过股权激励得到体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会大幅提高,同时,由于股权激励的约束作用,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也会有所增强。
1、股权激励情况
截至2008年4月30日,深市中小板221家上市公司都已如期披露了2007年度年报,上市公司2007年度董监事薪酬和股权激励情况悉数揭露。从整体上看,中小板上市公司均能如实反映公司的薪酬状况,并且董监高薪酬与公司业绩之间呈现正相关关系。中小板共有2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有7家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其余18家都处于董事会预案并报证监会报备审批阶段。在这25家公司中,大部分公司采用股票股权方式,对行权条件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增长率等指标加以限定,保证了公司长期稳定的增长。
2、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自2010年起,A股公司大范围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普遍采取成本较低的股票期权激励模式。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来看,上市公司偏爱在股市周期低点、公司股价低估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其中,中小板和创业板民企成为倡导股权激励的绝对主力。
进入2008年后,受过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影响,A股出现大幅回调。股指的理性回归使得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新具备了极好的空间,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积极性大增。仅仅在一季度就一共有21家企业宣布了股权激励方案,其中,13家采用股票期权模式,5家采用限制性股票,2家采用股票增值权,1家采用限制性股票加股票增值权的混合模式。
2007年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在数量远不如2006年多,全年一共有13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方案。
2007年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呈现以下几个显著特点:首先,虽然数量远不如2006年多,但是股权激励方案的质量却有了显著的提高。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逐步走向科学规范,表现 在完善股权激励业绩考核体系,科学设置业绩考核指标等方面。
其次,2007年所有公布的方案均为股票期权方案。站在股东与公司的角度来看,相比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股票期权模式有两个显著的优点:一是股票期权模式获得收益的难度更大,激励对象的收益全部来自于上市公司股价对于授予价格的溢价。二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现金流基本没有影响。
再次,自2012年12月以来共有29家上市公司推出了股权激励方案。我国上市公司已基本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环境条件,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解决管理层和股东利益一致性问题,并能持续、有效地促进上市公司价值和业绩的提高,从而有效推动上市公司股价的上升,给投资者以强有力的信心和巨大的投资机会。
股权激励制度是以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利润分享,并承担经营风险,员工自身利益与企业利益更大程度地保持一致,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而服务的一种制度。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股权激励包括员工持股计划(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简称ESOP)、股票期权(Stock Option)和管理层收购(Manager Buyout,简称MBO)。
1.激励对象:既有企业经营者(如CEO)的股权激励,也包括普通雇员的持股计划、以股票支付董事报酬、以股票支付基层管理者的报酬等。
2.购股规定:即对经理人购买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购买价格、期限、数量及是否允许放弃购股等。上市公司的购股价格一般参照签约当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其他公司的购股价格则参照当时股权价值确定。
3.售股规定:即对经理人出售股权的相关规定,包括出售价格、数量、期限的规定。出售价格按出售日的股权市场价值确定,其中上市公司参照股票的市场价格,其他公司则一般根据预先确定的方法计算出售价格。为了使经理人更多地关心股东的长期利益,一般规定经理人在一定的期限后方可出售其持有股票,并对出售数量做出限制。
4.权利义务:股权激励中,需要对经理人是否享有分红收益权、股票表决权和如何承担股权贬值风险等权利义务做出规定。
5.股权管理:包括管理方式、股权获得来源和股权激励占总收入的比例等。股权获得来源包括经理人购买、奖励获得、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岗位持股等。股权激励在经理人的总收入中占的比例不同,其激励的效果也不同。
6.操作方式:包括是否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股票来源等。一些情况下,为了回避法律障碍或其他操作上的原因,在股权激励中,实际上不发生股权的实际转让关系。在股权来源方面,有股票回购、增发新股、库存股票等。
很多企业在创业与发展的过程中,都需要结合企业实际来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机制。那么,什么才是股权激励?我们知道,股权激励的本质是企业要让出一部分股权来让激励对象所拥有,但这种让出股权的行为有很多种形式,会产生“一企一案”现象,所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诠释股权激励。
一、股权的权能
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看,股权的权能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1、分红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红的权益;
2、公司净资产增值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3、表决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行使的相关表决的权益;
4、所有权(含转让、继承、资产处置等):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股份所有者的权益。
二、 激励有很多种模式
从股权的4种权能可以知道,安排股权激励时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来灵活赋予股权权能种类的多少,由此就会使得股权激励产生很多种激励的模式。最为常见的模式主要分为三大类:
1、虚拟股份激励模式
该类股权只有分红权(有的还带有净资产增值权),此类股权激励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岗位股份(历史上的晋商企业也叫过身股)。如虚拟股票激励、股票期权模式等。
2、实际股份激励模式
该类股权具有全部的以上4种权能,此类股权激励不仅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实质性变化,而且会直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次类股份也叫实股(历史上的晋商企业也叫过银股)。如员工持股计划(ESOP)、管理层融资收购(MBO)模式等。
3、虚实结合的股份激励模式
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实施虚拟股票激励模式,到期时再按实股激励模式将相应虚拟股票转为应认购的实际股票。如管理者期股模式、限制性股票计划模式等。
三、股权激励是一套激励与约束的制度安排
股权激励不是分福利、也不是“分饼”,而是一套制度安排。我们知道,股权激励是一把“双刃剑”,客观要求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要遵循其客观规律,实施必要的专业化过程。在安排股权激励制度时,不仅要建立激励机制,还必须建立相应的约束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制度上来确保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要素1:定目的
要素2:定对象
要素3:定模式
要素4:定数量
要素5:定价格
要素6:定时间
要素7:定来源
要素8:定条件
要素9:定机制
一、建立企业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来说,企业的所有者与员工之间的利益是不完全一致的。所有者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投资收益,而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受雇于所有者,他们更关心的是在职期间的工作业绩和个人收益。二者价值取向的不同必然导致双方在企业运营管理中行为方式的不同,且往往会发生员工为个人利益而损害企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实施股权激励的结果是使企业的管理者和关键技术人员成为企业的股东,其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趋于一致,因此有效弱化了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形成企业利益的共同体。
二、业绩激励
实施股权激励后企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成为公司股东,具有分享企业利润的权力。经营者会因为自己工作的好坏而获得奖励或惩罚,这种预期的收益或损失具有一种导向作用,它会大大提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员工成为公司股东后,能够分享高风险经营带来的高收益,有利于刺激其潜力的发挥。这就会促使经营者大胆进行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采用各种新技术降低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经营业绩和核心竞争能力。
三、约束经管者短视行为
传统的激励方式,如年度奖金等,对经理人的考核主要集中在短期财务数据,而短期财务数据无法反映长期投资的收益,因而采用这些激励方式,无疑会影响重视长期投资经理人的收益,客观上刺激了经营决策者的短期行为,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引入股权激励后对公司业绩的考核不但关注本年度的财务数据,而且会更关注公司将来的价值创造能力。此外,作为一种长期激励机制,股权激励不仅能使经营者在任期内得到适当的奖励,并且部分奖励是在卸任后延期实现的,这就要求经营者不仅关心如何在任期内提高业绩,而且还必须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以保证获得自己的延期收入,由此可以进一步弱化经营者的短期化行为,更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未来创造价值的能力和长远竞争能力。
四、留住人才,吸引人才
在非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稳定和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实施股权激励机制,一方面可以让员工分享企业成长所带来的收益,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当员工离开企业或有不利于企业的行为时,将会失去这部分的收益,这就提高了员工离开公司或“犯错误”的成本。因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企业留住人才、稳定人才。
另外,股权激励制度还是企业吸引优秀人才的有力武器。由于股权激励机制不仅针对公司现有员工,而且公司为将来吸引新员工预留了同样的激励条件,这种承诺给新员工带来了很强的利益预期,具有相当的吸引力,可以聚集大批优秀人才。
期权池,是期权激励衍生出的一个概念,特指公司股东拿出来激励员工的那部分股权。
一、设置期权池有三种形式:
1、特定人代持;
2、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企业持有公司期权池;
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期权企业持有公司期权池。
以上最常见的是第一种和第二种,具体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
二、期权池的大小
结合实践,期权池一般为公司全部股权的10%~20%。为避免出现后期期权池不够,建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分几批进行激励,可设置不同的激励节点,如第一轮融资进入后拿出部分来激励,或公司营业额达到特定目标时。
三、期权池的来源
一般来说,期权池是由创始股东从自己持有的股权中提取,但也有投资人和创始股东约定按照一定比例从各自持有的股权中提取的情况,届时可以协商确定。
四、期权授予流程
首先需要和激励员工就具体的激励事项约定明确,包括但不限于授予的数量、条件、授予期限、行权的价格、考验期等等,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股权激励协议。
其中设置授予期限主要是为了能留住员工,一般可设置为2年~4年,具体是按月计算还是按年计算或是根据业绩达成情况,都可以由公司和员工来协商确定。只是,在每一个阶段期限到期后,被授予股权激励的员工需要在行权期内确定是否行权。
五、激励对象离职
设置股权激励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企业和员工共同成长,如果员工中途退出,企业可以根据情况来处理,为保证公平合理,最好是区分一下员工离职的原因,结合企业利益,根据情况决定对于一授予的激励股权是收回,或是让其继续持有。
实践中,不论是正常离职或是违规被辞退,我们均建议企业收回被激励股权,可以是以支付一定对价的方式,也可以是无偿收回。原因:当公司后期进行股东身份登记时,对于已经离职的员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有可能无法联系到,这样的话一定程度上会对公司管理决策产生影响。
代理理论指出,代理人对其自身的工作能力和工作努力程度的了解当然要高于雇主,因而就在雇主与代理人之间产生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代理人知道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因此,他们就有可能利用这一点在执行代理职能时不以雇主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甚至做出有损雇主利益的决策。为了防止这一点,雇主就要对代理人的行为进行监控或将代理人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结合起来,进而转嫁或消除所谓的“代理人风险”。股票期权可以将管理人员自身利益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结合起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代理人风险”。
合作预期理论认为,虽然通过监控能给雇主提供更多有关代理人的信息,但是,雇主和代理人双方通过不断的谈判和合作最终能达成一个合理的协议,就是业绩薪酬合同。代理人和雇主彼此相信对方的诚信,而代理人也愿意和雇主共担由其管理引起的风险。
“一元”即“共享共赢”。
作为股权激励的核心理念,既是股权激励追求的目标,也是股权激励必须遵循的原则,只有符合这一理念的股权激励才是最有生命力的科学方案。
“两化”即“个性化”和“制度化”。
【个性化】制订股权激励方案必须充分考虑企业性质、行业特征、发展阶段、股权结构和激励对象等客观因素,为企业量身定制符合企业实际状况的方案。
【制度化】股权激励作为公司顶层设计,必须可执行、可预期、可持续,以保护公司、股东以及经理人的权益。
1、期权模式
股票期权模式是国际上一种最为经典、使用最为广泛的股权激励模式。其内容要点是:公司经股东大会同意,将预留的已发行未公开上市的普通股股票认股权作为“一揽子”报酬中的一部分,以事先确定的某一期权价格有条件地无偿授予或奖励给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股票期权的享有者可在规定的时期内做出行权、兑现等选择。设计和实施股票期权模式,要求公司必须是公众上市公司,有合理合法的、可资实施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并要求具有一个股价能基本反映股票内在价值、运作比较规范、秩序良好的资本市场载体。已成功在香港上市的联想集团和方正科技等,实行的就是股票期权激励模式。
2、限制性股票模式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模式
4、虚拟股票模式
定人的三原则:
1、具有潜在的人力资源尚未开发
2、工作过程的隐藏信息程度
3、有无专用性的人力资本积累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决策、经营、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层面理论:
1、核心层:中流砥柱(与企业共命运、同发展,具备牺牲精神)
2、骨干层:红花(机会主义者,他们是股权激励的重点)
3、操作层:绿叶(工作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对不同层面的人应该不同的对待,往往很多时候骨干层是我们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重点对象。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一般不超过10年。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满,上市公司不得依据此计划再授予任何股权。
1、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股票期权,均应设置行权限制期和行权有效期,并按设定的时间表分批行权。
2、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每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其禁售期不得低于2年。禁售期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和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确定激励对象可解锁(转让、出售)的股票数量。解锁期不得低于3年,在解锁期内原则上采取匀速解锁办法[4]。
根据公平市场价原则,确定股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上市公司股权的授予价格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定总量和定个量
定个量:
1、《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2、《试行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股权激励预期收益水平,应控制在其薪酬总水平(含预期的期权或股权收益)的30%以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水平应参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原则规定,依据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定总量
1、参照国际通行的期权定价模型或股票公平市场价,科学合理测算股票期权的预期价值或限制性股票的预期收益。
2、按照上述办法预测的股权激励收益和股权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股权授予数量。
3、各激励对象薪酬总水平和预期股权激励收益占薪酬总水平的比例应根据上市公司岗位分析、岗位测评和岗位职责按岗位序列确定。
股票期权
(1)股票期权是一种选择权,是允许激励对象在未来条件成熟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2)公司事先授予激励对象的是股票期权,公司事先设定了激励对象可以购买本公司股票的条件(通常称为行权条件),只有行权条件成就时激励对象才有权购买本公司股票(行权),把期权变为实在的股权。行权条件一般就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公司方面的:如公司要达到的预定的业绩;二是等待期方面的:授予期权后需要等待的时间(等待期一般为2-3年);三是激励对象自身方面的:如通过考核并没有违法违规事件等。
(3)行权条件成熟后,激励对象有选择行权或不行权的自由。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体现 在授予股票期权时确定的行权价和行权之后股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如果股票市场价高于行权价,并且对公司股票有信心,那么激励对象会选择行权,否则激励对象就会放弃行权,股票期权作废。
限制性股票
公司预先设定了公司要达到的业绩目标,当业绩目标达到后则公司将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无偿赠与或低价售与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不能任意抛售,而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一是禁售期的限制:在禁售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不能抛售。禁售期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设定不同的期限。如对公司董事、经理的限制规定的禁售期限长于一般激励对象。二、解锁条件和解锁期的限制:当达到既定业绩目标后激励对象的股票可以解锁,即可以上市交易。解锁一般是分期进行的,可以是匀速也可以是变速。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就是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享有在设定期限内股价上涨收益的权利,承担股价下降风险的义务。具体来讲:
(1)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股票增值权,每份股票增值权与每股股份对应。
(2)公司在授予股票增值权时设定一个股票基准价,如果执行日股票价格高于基准价,则两者的价差就是公司奖励给激励对象收益,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总和为股票执行价与股票基准价的价差乘以获授的股票增值券数量。奖励一般从未分配利润中支出。如果执行日股票价格低于基准价,则要受到惩罚,如股票执行价与股票基准价的价差的二分之一从激励对象的工资中分期扣除。
分红权/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和分红权类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是一种股票的收益权,而非真实的股票。激励对象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不能出售股票,离开公司自动失效。分红权/虚拟股票一方面能够使公司员工更直接地享受企业发展带来的利益,另一方面不会改变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在政策法规上所受到的局限性比较小。举例说明一下,对于一家未上市的创业型公司而言,没有市场上公开发行的流通股票,对核心骨干人员可以用期权来进行激励,非核心人员可以选择分红权/虚拟股票激励,假设公司年初估值为1亿元,为员工甲配置1万元的虚拟股票,若当年公司成功融资,融资估值为5亿元,则在次年初给员工甲发放1万元*(5亿元/1亿元)-1万元=4万元的现金分红,与年终奖合并计税。若公司当年未成功融资,或者融资估值并未发生变化,则不发放分红。这样对创业型公司而言也减少了现金压力。
各种模式的特点和公司如何对口选择
1、股票期权以未来二级市场上的股价为激励点,不需要企业支出大量的现金进行即时奖励。所以股票期权特别适合成长期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特别是网络、科技等发展潜力大、发展速度快的企业采用。一方面,这种企业股价上升空加大,将激励对象的收益与未来二级市场上的股价波动联系起来,能够达到很好的激励作用,并且股票期权实施的时间期限一般比较长,一般为5-10年,所以对留住人才和避免管理层的短视行为具有较好的效果。同时,这种企业本身发展和经营的资金需求比较大,需要尽量降低激励成本,而股票期权不需要企业现金支出,所以比较受该类企业的欢迎。当然,其他企业也完全可以采用这种模式,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采用最多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占到80%以上。
2、限制股票的特点是以公司的业绩为股票授予的条件,所以将公司的业绩与激励对象的收益联系的特别密切。只有公司业绩达到预定要求,激励对象才可以免费赠与或低价授予股票,才能抛售股票。否则激励计划取消。该模式在成熟型企业中能收到更好的效果。因为该类企业在短时间内股价上涨空间不会很大,所以激励对象的收益更多的来自于股票本身而非股价的涨幅。
3、股票增值权的授予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不涉及股票来源问题。但股票增值权大多是现金兑现,所以对企业资金压力比较大。所以适合与现金充足、发展稳定的成熟型企业。
4、虚拟股票/分红权模式实际上是将奖金延期支付,其资金来源于企业的奖励基金,其发放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同时虚拟股票受市场的影响小,只要公司有好的收益,被授予者就可以通过分红分享到好处。虚拟股票模式也需要公司以现金支付,因为支付的金额是与公司的收益正相关的,因此公司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现金压力,所以适合与未上市的成熟型企业或需要普遍激励的创业型公司。
2021年12月29日,国务院常务召开的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至2022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