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华

更新时间:2024-04-16 17:14

杨胜华,男,汉族,浙江温州人,曾经是杨秀珠(浙江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的司机,其前妻叫胡洁周立波的现任妻子)。曾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人物经历

杨胜华曾经在温州市规划局为时任温州市规划局局长的杨秀珠做司机,后在杨秀珠的帮助下,成为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1989年至1993年,杨秀珠担任了5年的温州市规划局局长。“那时,杨胜华是温州市规划局下面一个分局的司机。”曾在规划局工作20余年的李某称,即便是杨秀珠出任温州市市长助理后,他仍被借调去给杨秀珠开了近一年的车,直至后来他感觉自己身体吃不消提出离开。

“我不知道杨秀珠怎么认识了杨胜华。在规划局期间,她基本上叫我开车,但有时我有事,她就主动找杨胜华开。”李某称,他只负责杨秀珠白天公出,至于晚上应酬,杨秀珠从不会让他接送,他猜测应该是找了杨胜华。

作为曾经的同事,李某对杨胜华的印象不深,“只记得一米七多的个头,长得壮壮的。”李某称,“后来他突然不做司机了,当官去了。”李某所说的“当官”,是指1999年至2003年间,杨胜华担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这两家国有企业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这段时期,杨秀珠正出任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而在温州市规划局工作多年的张风(化名)回忆:“杨胜华能说会道,很受杨秀珠的青睐,杨秀珠甚至会在公开场合表现出对他的关照。”

涉嫌贪污

卷入案件

缘何卷入“杨秀珠案”

2003年,杨秀珠贪污受贿案发。有人说,杨秀珠素有安插亲信的“喜好”,并以此替她捞钱。杨胜华是否属于这个“安插亲信”的行列,尚不得知。检方发布的消息称:“杨胜华是杨秀珠贪污案的有关人员。杨秀珠贪污案发外逃后,杨胜华也逃往国外。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杨秀珠贪污案时,发现杨胜华涉嫌贪污,于是移交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侦查。”

2005年10月11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杨胜华立案侦查。

2011年6月28日,杨胜华回国后向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投案自首。因为案情重大,7月21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依法决定逮捕杨胜华。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正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查。

偷梁换柱转移国有资产

据《法制日报》2006年报道,浙江省检察院在查办杨秀珠案件时发现,1999年至2003年,杨胜华在担任温州市现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现代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报注册资本金、提交虚假材料等方法,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先将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的国有股份非法转让,使其变成自己的“私人公司”;再将现代城建公司90%的国有股权,非法转让给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持有,造成2亿元国有资产流失

接手有关线索后,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查明了现代城建公司变更登记中存在国有股权转让未经评估、国有产权转让未经批准等一系列违规操作事实。

鉴于杨胜华案发后外逃,该院建议市工商局成立专案组,对这起国有资产非法转让的有关事实予以核查,依法履行职责,撤销原登记,以确保国有资产不致流失。根据检方建议,温州市工商局迅速采取了相关措施,依法撤销了现代市政基础设施公司的工商登记

已被起诉

2012年3月14日,温州市检察院透露,杨胜华因涉嫌贪污罪和挪用资金罪,已被提起公诉

杨胜华涉嫌贪污国有资产达2700多万元,挪用资金4300多万元。而挪用资金这块,大部分借给了前妻胡洁创立的温州洁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下称温州洁瓴公司)。

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700多万

起诉书提及,1999年6月,杨胜华担任温州现代市政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利用职务便利,没有按规定程序进行资产评估,也没有经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就假意出资800万元,虚构了产权交易,从而获得了该公司的股份。

后来,经工商变更登记,杨胜华成为这家公司持股600万、占75%股份的大股东。而实际上,验资后他就抽走了800万元。

相关《评估咨询报告书》显示,截至1999年6月,温州现代市政所有者权益,合计达到841.52万元。

2000年8月,杨胜华故伎重演,又让温州现代市政,成为了温州现代城建持股400万、占80%股份的股东。

截至2000年8月,温州现代城建的所有者权益,合计5357.11万元。

检察机关审查后,查明杨胜华两次耍手段,涉嫌贪污国有公司股权价值达2700多万元。

涉嫌挪用资金4300多万元

杨胜华涉嫌挪用的资金,达到了4300多万元。起诉书指出,这些被挪用的资金,大部分和温州洁瓴公司有关。

起诉书中表述,2000年11月至2003年3月期间,杨胜华多次个人决定,将温州现代城建的资金,借给温州洁瓴公司使用,累计金额达3316万元,后均收回。

一名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款项是在借出后数年内,陆续收回的。

2003年4月8日,杨胜华还个人决定将温州现代城建的资金1000万元,借给温州洁瓴公司,而后再转给杨胜华本人,用于温州现代市政增资。同月28日,这笔钱收回。

与妻离婚

杨胜华在逃期间,他的前妻胡洁曾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

2007年,胡洁向浙江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因种种原因撤回起诉

2009年2月,胡洁再次起诉远在德国的杨胜华要离婚,杨胜华委托温州一名律师应诉。虽然杨胜华负案在逃,但其民事权利并未被剥夺,因此他可以委托律师打这场跨国离婚案。资料显示,杨胜华当时住在德国埃施伯恩市施太格瓦尔德街9号。

鹿城区人民法院曾先后两次开庭审理这起离婚案。审理期间,杨胜华提出了管辖异议,最终被驳回。

经法院查明,1999年,胡洁与杨胜华经人介绍认识,第二年9月结婚。2003年11月,杨胜华与胡洁前往德国。按杨胜华的说法,他当时是“陪胡洁去德国生孩子”。然而,受“杨秀珠案”的牵连,此后杨胜华一直滞留国外。2004年,两人在德国生育一女。2004年底,胡洁带着女儿回到国内,夫妻从此分居两地。

2010年5月,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准予胡洁与杨胜华离婚;婚生女儿由胡洁抚育,杨胜华要一次性支付抚养费8.7万元。杨胜华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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