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8 15:33
阿姆斯特丹时期(1632-1648)从1632年定居阿姆斯特丹到1640年,是其创作的成熟阶段。成名作《尼古拉·特尔普教授的解剖课》(藏海牙莫里斯皇家绘画陈列馆),突破团体肖像画呆板的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情上处理得逼真而又生动。这时期的大量宗教画,均表现世俗内容,具有巴洛克画风。1636年所作《参孙被弄瞎眼睛》,因表情刻画细腻而复杂,被评论家形容为相当于莎士比亚笔下的麦克白夫人。类似的杰作还有《画家及其妻莎士基亚》、《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藏德累斯顿画廊)等。
1640-1648年,个人生活的不幸和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艺术创作也进入一个深化的阶段。1642年儿子去世使他悲痛万分,而《夜巡》(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问世,一开始又不被人理解,这幅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性质,可以使人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斗争的史诗性杰作,因其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画法,开始不被订画者接收,一度形成僵局。此时期他的其他作品,也像《夜巡》一样采用更加接近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含蓄地描绘画面上的主要人物,因而不像30年代那样受到上层社会人士的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困难。
(1648-1669)伦勃朗晚年生活困难。这时期他最著名的作品是描绘荷兰古代英雄C.西菲利斯反抗罗马暴政的《西菲利斯的密谋》和《呢商同业公会理事》(藏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的团体肖像。
前一幅具有纪念碑式气魄,可惜现只存一块残片,藏于斯德哥尔摩国立博物馆;后一幅因表现了因人而异的外貌性格特征,成为他的不朽之作。家庭的不幸和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这位倔强的老人,他始终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和创作方法,直至逝世前还画出了《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名画。据20世纪60年代统计,他一生留存的作品有油画600幅,蚀刻版画350幅,素描1500幅,70年代以后还陆续有新的发现。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300多幅蚀版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造成伦勃朗的伟大的面目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明暗法,这名词,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明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明暗是有着截然不同的意义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Fromentin)称他为“夜光虫”。又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卢浮宫中藏有两幅被认为代表作的画《木匠家庭》、《以马忤斯的晚餐》,我们正可以把它们用来了解伦氏的“光暗”的真迹。
作品《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藏里昂美术馆),通过捕捉面部表情,揭示人物的内心活动。为了塑造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他毕生研究相学,其探索的成果是他绘画技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伦勃朗光线是一种普遍而善用的光线,用精确的三角立体光,勾勒出人物的轮廓线,让其余部分隐藏于光暗之中。给人以稳定庄重的感觉。
伦勃朗的油画一贯采用“光暗”处理手法,即采用黑褐色或浅橄榄棕色为背景,将光线概括为一束束电筒光似的集中线,着重在画的主要部分。这种视觉效果,就好像画中人物是站在黑色舞台上,一束强光打在他的脸上。法国19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伦勃朗为‘夜光虫’,还有人说他用黑暗绘就光明。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令人印象深刻,他独到地运用明暗,他灵活地处理复杂画面中的明暗光线,用光线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画风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在伦勃朗的全部肖像画中,自画像要占很重要的地位,其数量之多在历史上所有油画家中,几乎找不到第二个。就现藏世界各地博物馆的他的自画像看,据不完全统计也有90幅左右,其中60幅是油画,20幅是铜版画,10幅是素描自画像。按其后来的遭遇以及他变卖家产等情况看,很可能还有散失在私人手里的自画像作品。有一位理论家计算过,他每年平均画两幅自画像,那么,总数要在百来幅以上。
他的自画像不仅数量多,艺术质量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提高。尤其在他的后半生,现实生活的磨砺使他能更深刻地认识自己。在60年代前后,他的自画像有鲜明的个性表现了。画家很注意脸部的内在气质,观者可以从中发现一种潜在内心语言。这一幅《自画像》作于1660年间,也是画家丧妻以后,家产变卖并被迁到罗桑夫拉哈特居住时期完成的一幅杰作。其时,他在事业上败落到如此地步:只能在亨德里治与前妻所生的儿子蒂土斯掌管“美术品处理公司”里以一个“雇员”身份,整天做着搬运制成品差使。这幅画,就是他当时的真实形象。
54岁的伦勃朗,左手握着调色板与画笔,右手叉在腰间,一副不修边幅的样子,露出他的贫穷与寒酸。胖胖的身材,缠着头巾,只有一对眼睛还在炯炯有神,他好像在思考着什么,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冷冷地伫立在画架前。背景被淡化了,突出了画家的上半身,像一座塔一样巍然不动,在他身上只有艺术的生命永恒地维系着他。他的自画像一般不注年份,如若把他的全部自画像排列起来,可以看出,在34岁以前,他的自画像充满着信念,具有顽强与坚毅的性格。在这一幅自画像上,画家只用简约、阔大的笔触去雕琢他的内心情感,表情的严肃,正是他忍受着日益加剧的生活重压的外在反映。
《夜巡》
伦勃朗的名作《夜巡》藏于阿姆斯特丹国立美术馆。这是一幅无价的珍品《夜巡》,但却也因为这幅画,使得伦勃朗陷入了一个窘迫的境地。事情发生在1642年,伦勃朗36岁。那年有16个保安射手凑钱请伦勃朗画群像,伦勃朗觉得要把这么多人安排在一幅画中非常困难,只能设计一个场景。按照他们的身份,伦勃朗设计的情景是:似乎接到了报警,他们准备出发去查看,队长在交代任务,有人在擦枪筒,有人在扛旗帜,周围又有一群孩子在看热闹。
在当时,这幅画遇上了真正的麻烦。那十六个保安射手认为没有把他们的地位摆平均,明暗、大小都不同,不仅拒绝接受,而且上诉法庭,闹得纷纷扬扬。整个城市都对伦勃朗充满嘲笑,他注定要面对无人买画的绝境,贫困余生,“像乞丐般下葬”。
直到他去世后的一百年,阿姆斯特丹才惊奇地发现,英国、法国、德国、俄国、波兰的一些著名画家,自称接受了伦勃朗的艺术濡养。
伦勃朗(也翻译成林布兰特)生于荷兰莱顿,父亲是磨坊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他们共有九个孩子,而他是最小同时也是兄弟们中最聪明的。伦勃朗14岁进莱顿大学;17岁去阿姆斯特丹向历史画家拉斯特曼学画;1627年21岁时已经基本掌握油画、素描和蚀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回家乡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期间画了许多自画像;1631年离开莱顿去阿姆斯特丹,30年代就成为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肖像画家。他的肖像画风格人物安排具有戏剧性,深深打动人心,他以神话和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供不应求。他对戏剧很感兴趣,经常利用如同舞台高光的亮色描绘在阴暗背景下的人物。1650年代后,他的画更为宽阔有力,利用叠色使画面更加有立体感。
从1640年代开始,他经常到乡村漫步和作画,创作了许多反映大自然的素描和版画,风格质朴。1661年是他作画最多的一年,1663年以后就作画较少,结交了许多中下阶层的市民,眼界更为开阔,技巧更为成熟,创造力达到顶峰。
伦勃朗和他的妻子生有4个孩子,只有最小的一个孩子泰塔斯存活,但他妻子在生孩子后不久去世,他和女仆韩德瑞克住在一起,女仆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为此受到教会的正式谴责为“罪恶的生活”。由于他喜爱收藏珍品,所以很快就到了破产的边缘。1669年他在贫病中去世,身边只有女儿科尔内利亚陪伴,死后葬在西教堂一个无名墓地中。
17世纪的荷兰,是一个绘画风潮泛滥的时代,但当时的绘画主要是为市井各种阶层做肖像画,故雇主的满意与否是一个画家能否成功的关键。这个时候,荷兰有一个成功的画家伦勃朗。
伦勃朗早年得志,当时他的画在荷兰十分的受欢迎,故而生活十分优越。伦勃朗的妻子是一个没落贵族的女儿,为了维持家庭的体面,伦勃朗购买了一幢很大的房子,也供给着妻子几个兄弟无度的挥霍。
1642年,班宁柯克连长和手下1民兵16个人每人出了100盾请伦勃朗画一幅集体像。伦勃朗没有像当时流行的那样把16个人都摆放在宴会桌前,画出一幅呆板的画像,而是自己设计了一个场景,仿佛16个人接到了出巡的命令,各自不同的在做着准备。这幅画采用强烈的明暗对比画法,用光线塑造形体,画面层次丰富,富有戏剧性。从任何地方来看,都是一幅绝对的杰作。但是,粗俗的民兵们不干了,大家都是出了100盾,为什么有人在画中那么明显,而自己却要隐身在后面。民兵们要求画家重新画一幅肖像。可是出于一个画家的艺术感出于坚持自己的艺术主张和创作方法,伦勃朗坚持不重新画一幅。这件事情闹的整个阿姆斯特丹沸沸扬扬,打这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找伦勃朗来画集体肖像了,而在这个艰苦的过程中,伦勃朗的妻子为他生下一个儿子后,去世了。
伦勃朗是一个为了绘画可以不顾一切的人,当他走进画室,也许就连着几个星期对外界不闻不问完全投入到了绘画中去,为了照顾自己的儿子,伦请了一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年轻村妇来做保姆,后来又和她生了一个孩子。这下子整个阿姆斯特丹都兴奋了,他们认为这是一个丑闻,这是一种通奸,整个小市民阶层陷入了一个有机会对高贵的灵魂泼脏水而兴奋的境地,每个人都在看好戏,每个人都在对画家进行嘲笑,而加尔文教派的牧师也开始谴责那个村妇,这下一场更猛烈的风暴爆发了。
再也没有人上门请伦勃朗来作画了,只有各种债主开始上门讨债。伦勃朗的生活从此陷入了困顿之中。伦勃朗晚年生活困难,家产被拍卖,油画作品买主不多,只有宗教题材的蚀刻版画还有人订制。其中一幅取名《100荷币版画》的作品,就是依其售价而定名的。一个高贵的灵魂就此沉沦,荷兰画派自此也开始没落。
那幅《夜巡》被民兵们带回去之后,因为太大无法挂在门厅里面就自行把周边裁掉,使得整幅画丧失了原有的平衡。而挂这幅画的大厅是烧泥炭明火取暖的,泥炭的灰在画上落了厚厚一层煤灰,使得整幅画色彩变得黯淡,以至于18世纪的时候人们认为这个原本是白天的场景是在夜晚进行的,从而给他取名《夜巡》。这幅画在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有着自己独立的房间,当我们凝视的时候,仿佛感到画布上有生命在流动……
从19世纪开始,许多犹太人迁到了阿姆斯特丹市内伦勃朗曾经生活过的那片区域,而那里原本就已经有了一座犹太教堂。由于这些原因,那片区域被人称为阿姆斯特丹的“犹太区”,而关于伦勃朗是犹太教徒或是与犹太人有密切联系的说法也开始在民间流传开来。到后来,人们又“发现”伦勃朗经常描绘犹太人的形象并使用犹太模特,为这一类的说法提供了进一步的佐证。伦勃朗的许多作品都被冠上与犹太人有关的名称,比如著名的《犹太新娘》(The Jewish Bride)。还有人宣称,伦勃朗跟犹太裔哲学家斯宾诺莎(Baruch Spinoza,1632-1677)以及杰出的犹太拉比门那塞·本·以斯瑞尔(Menasseben Israel,1604-1657)过从甚密。“‘犹太’伦勃朗”展览的负责人埃德华·凡·沃伦说:“伦勃朗的作品中经常出现圆顶无沿帽、大胡子、杏仁眼、大鼻子等事物,他也经常在作品中使用希伯来文字母,所有这些都使人们——尤其是19世纪的犹太收藏家——觉得他与犹太人之间有密切联系。有人甚至认为他已经接受了犹太教义。直到今天,还有人在各种会议上问我伦勃朗是不是秘密加入了犹太教。”然而,这类的说法究竟有多大的可信度呢?
“‘犹太’伦勃朗”展览无情地否定了这些带有浪漫色彩的说法。根据展览内容,“犹太区”在伦勃朗时代的名称是“艺术家区”,而他作品中那些戴着无沿小帽、留着大胡子、读着希伯来文本的人实际上是基督教神职人员。根据传说,伦勃朗所画基督的原型是他在犹太教堂里遇见的一个模特;有关记载却表明,他那幅画是根据一名中世纪僧侣的描述来创作的。除此之外,“犹太新娘”也是一个错误的标题。根据艺术史专家的研究,那幅画描绘的是《旧约·士师纪》里的一个故事:在与亚扪人(Ammonites)作战的时候,以色列士师耶弗他(Jefta)向上帝许愿,战胜之后以从家门出来迎接自己的第一个人向上帝献祭,结果发现那个人是自己的独生女儿。因此,那幅画画的是耶弗他和他的女儿,并不是什么犹太夫妇。
凡·沃伦说:“实际上,只有一幅画经得起考验,那就是犹太医生厄尔拉姆·布埃诺的画像。他是伦勃朗的邻居,那幅画也的确出于伦勃朗的手笔。”除了这幅画以外,只有两个确实的证据能显示伦勃朗与犹太人之间的渊源:一是伦勃朗写的一封信,里面讲到了他和一位犹太邻居之间的争执;另一个是一位犹太商人发布的一份经过公证的声明,其中指责伦勃朗受托为该商人之女所作的画像跟本人完全不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