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2-01-07 10:45

枣庄市盐务局是枣庄市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性质,正处级建制,履行全市盐业行政管理职能,主管全市盐业市场管理工作,隶属于山东省盐务局,接受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单位简介

山东省盐业集团枣庄有限公司,前身为枣庄盐业公司(枣庄盐业专营有限公司),是山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依法从事本市的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2000年以来,销售收入以年均35%速度增长,2008年达到3300万元,实现利税316万元,比2000年增加203万元;食盐销售量两万余吨,供应品种包括复合膜包装、纸塑包装以及多种营养盐等七八个品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规划,研究制定全市盐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和优化产业、产品结构;协调产销关系。

3、负责全市盐政管理工作。对全市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复议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4、负责全市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市、区食盐分配调拨的布局和建设;对食盐的分配调拨和质量监测实行统一管理;对全市食盐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批发企业经营销售,保障市场供应。

5、综合、分析全市盐业经济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协调解决生产、经营、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收集、发布国内外盐业经济、市场信息,预测市场发展趋势。

6、管理区级盐务局的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

7、指导全市盐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盐政科、盐政稽查支队。

直属单位

枣庄市盐务局直属分局薛城区盐务局山亭区盐务局峄城区盐务局台儿庄区盐务局(盐务分局与盐业分公司合署),指导滕州市盐业总公司

领导班子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泉。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副总经理):刘磊。

枣庄市盐务局(公司)党委委员、副局长(副总经理):李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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