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色馒头

更新时间:2022-01-14 12:30

染色馒头是通过回收馒头加防腐剂防止发霉,再加上着色剂而做出来的馒头。2011年4月初,《消费主张》节目指出,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

事件经过

事件简述

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小麦馒头、玉米面馒头被曝系染色制成,加防腐剂防止发霉。馒头生产日期标注为进超市的日期,过期回收后重新销售。每天有3万问题馒头销往联华、华联迪亚天天等30多家超市。

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表示,质检总局已明确要求上海市质监局严查严办,坚决打击,绝不手软。据质检总局介绍,上海市质监局已连夜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查处,查封涉案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记录、销售台账等证据,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召回涉案产品,企业负责人也被公安部门采取控制措施。上海市质监局正在进一步查清该企业的销售情况和涉案产品的流向。

上海市市长韩正表示,将彻查此案、依法严惩,彻查过程将向社会公开,查到哪里公布到哪里。12日,上海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及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上海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对同类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面检查。截至12日16时,上海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馒头1.6万个,涉及多家超市。

销售地点

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它们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据销售人员介绍,这些馒头卖得不错。

销售人员说:“这些馒头两块七一个,卖得还可以。从这些馒头的外包装上,可以看到,它的生产厂家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地址是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这些看起来白白香软的小麦馒头、淡黄诱人的玉米面馒头便是在这里生产出来的。”

2011年3月29日,《消费主张》的记者来到了上海市宝山区南大路380号。记者注意到,门口的牌匾上写的是上海福鑫运输有限公司。走进这个院子,记者看到院子里有许多厂房,有生产轴承器件的,也有翻新坐椅的,那生产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究竟在哪呢?

真相调查

1.在院子的一角,地上摆放着很多盛放馒头的包装箱,一些工人正在忙着搬进搬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里正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工作人员:(咱们这是什么品牌的公司?)盛禄,公司名字叫盛禄。

进入二楼,一位工人正在给已经包装成袋的馒头上贴标签,记者注意到,这些馒头的制造商是“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

这时,另一位工作人员走了过来,告诉正在贴标签的工人,给前一天生产的馒头也贴上最新的生产日期。工作人员:还有过夜的馒头你要贴一下,硬的馒头是过了夜的,这个是新鲜的馒头,(哪个是过夜的?)这个是过夜的,高庄馒头,(过夜的馒头用什么标贴?)和那些馒头是一样的标,标签上的时间是三十号,(今天多少号?)二十九号。

隔夜的馒头?这样算来,馒头应该是前一天,也就是3月28日生产的,可是更让记者不解的是,在这些馒头的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全部是3月30日。工人说,这是公司的规矩,标签上的生产日期按照进超市的时间标注。

工人:(今天是二十九号,为什么标签上是三十号?)那是放仓库里的时间吧,(生产日期全是三十号,明天的日期?)明天进门店嘛。2011年3月30日,记者在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办公室里发现了一份该公司给上海迪亚天天超市的供货清单,清单上明确写着,玉米馒头、高庄馒头以及黑米馒头的供货数量。

2011年3月31日下午四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另一辆货车,在装满了195箱馒头之后,开到了位于上海市嘉定区银杏路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

在卸货过程中,记者发现一位迪亚天天工作人员正在一旁检测货物。

工作人员:(色素能测的出来吗?)色素测不出来,(那你们能测什么呀?检测什么项目?)什么大肠杆菌呀,细菌总数啊这种东西。

这位负责检验货物的迪亚天天工作人员虽然说检测大肠杆菌和细菌总数,但是在卸完馒头以后,工作人员只核对了数量,随后就交接了手续。

这位工作人员还介绍说,明天这些馒头就会被发往上海市的迪亚天天超市。

第二天,记者来到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家迪亚天天超市。

工作人员:(高庄玉米馒头是吗?)这不是吗?刚到五分钟,要不然没货,(卖得很好是吗?)对,一会儿卖完了,(这是几种馒头?)三种,黑米、玉米跟白面的,(你这卖多长时间了?)这种馒头我卖几年下来了,(一直都这个品牌?)对,高庄馒头。

3.在上海市浦东区的一些华联超市和联华超市,记者看到它们的主食专柜都在销售同一个公司生产的三种馒头,高庄馒头、玉米馒头和黑米馒头。销售人员说,这些馒头卖得不错。

销售人员:两块七一个,(这馒头好卖吗?)还可以。

这些看起来白白香软的小麦馒头、淡黄诱人的玉米面馒头,究竟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呢?

馒头真相

在旁边的角落里,地上还堆放着很多包装好的馒头,这些馒头标签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竟然是3月22日。工人告诉记者,这是从超市里退回来的,可以再加工利用。那么这些七天前的馒头,回收回来又会怎样再利用呢?

标签上标明的存储条件是0度到5度,保质期为8天,到这一天,也就是3月29日,这些馒头的保质期已经到期。工人们会将这些馒头作什么用呢?

工人:(这是过期的馒头?)这个说过期也没过期,人家用不完,拿回来就重新绞。(有的馒头到了一个星期卖不出去,咱们再收回来是吧?)因为它有保质期嘛,保质期过了,它就要退回来。

原来,工人所说的再利用,竟然是把这些回收回来的馒头重新和面加工成新馒头。

在加工车间记者看到,这些回收回来的2011年3月22日的馒头被工人从包装袋里取出来,直接倒进了和面机里。在一台和面机里记者数了一下,一共放进去了20多个回收回来的馒头。

随后,工人把两桶水 倒进了和面机,将馒头充分浸泡。五分钟后,工人又把两袋面粉倒进了和面机,与泡软的馒头一起搅拌了起来。

工人:(一缸能出多少馒头?)一百五十个馒头。

和面机的对面是一台馒头机,把面填进去,在出口就能直接滚出面团了,然后面团被放在一个个铁盘子里,准备进入蒸箱。

在蒸馒头的车间里,地上满是污渍。

十几分钟之后,一个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就新鲜出炉了。

在馒头的包装车间记者看到,几个工人正在把刚刚蒸熟的馒头装进塑料袋,每个塑料袋装四个馒头。在包装馒头的过程中,工人们都没有带手套,也没有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包装完成后,每袋馒头被贴上不同种类的标签,随后,一箱一箱的馒头被发往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应当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经过几天的观察,每天下午都会有一些临近或过了保质期的馒头被运回公司,送到加工车间,再次回炉被加工成新的馒头。

防腐剂、甜蜜素齐上阵

在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了解到,这里生产的馒头主要有三个品种:高庄白馒头、黑米馒头和玉米馒头。在高庄白馒头的标签上标注的食品添加剂维生素C。可事实上呢,和面工人用水泡上回收来的馒头之后,他又陆续往和面机里加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又是什么呢?

工人:(山梨酸钾是做什么用的?)防霉的呀,(防止馒头发霉的?)对,用它之后馒头的保质期可以长一点。这是甜蜜素,放的时候剂量少一点,以前做馒头都是放糖精,如今就是加甜蜜素代替了,哪里有白糖没有的,你店要做大肯定要用的。

在高庄白馒头的标签上,消费者能看到白砂糖和维生素C,可实际上,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添加的不是白糖而是甜蜜素,没见专门添加维生素C,却见加进去了防腐剂山梨酸钾,而这两样添加剂根本就没有标注出来。

在整个馒头加工过程中记者发现,工人们在添加各种添加剂时非常随意,完全是按照自己的经验,想添加多少就添加多少。

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发酵面制品的食品分类号为06.03.02.03,可以使用的添加剂中,并没有山梨酸钾,然而,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在生产馒头的时候,却堂而皇之地添加了这种防腐剂。

而且,记者还发现,工人在生产馒头的时候又使用了另一种食品添加剂--甜蜜素,《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规定,允许添加甜蜜素的食品种类是烘焙/炒制坚果与籽类,并不包含发酵面制品。

总理痛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同国务院参事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说,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新华社昨天播发了温家宝同国务院参事和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座谈时的讲话全文。温家宝在讲话中强调,要注重对社会转型期道德文化建设的研究。

温家宝说,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民主法制的推进,文化建设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

温家宝表示,要把加强同市场经济、民主法治、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道德文化建设放到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来。要在全社会大力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良心的强大舆论氛围。这不仅是维护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需要,也有利于从根本上铲除滋生唯利是图、坑蒙拐骗、贪赃枉法等丑恶和腐败行为的土壤。

温家宝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道德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把依法治国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使有道德的企业和个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尊重,使违法乱纪、道德败坏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和社会的唾弃。

事件解决

为利执法

瘦肉精”事件尘埃未落,“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牛肉膏”又接踵而来。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然而恶性事件却频频出现。食品安全屏障为何屡屡被突破?监管到底缺失在哪儿?把好“入口”安全关该有哪些突破?

监管“马后炮”: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

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随着上海盛禄食品公司非法使用色素生产“染色”馒头的曝光,相关部门迅速进行了查处。然而,疑问却并未随着调查结果公布而消除。一个馒头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最终上到百姓餐桌,需要过企业内控、质监、工商等诸多关口,但遗憾的是,除了经营者“黑心”外,安全监管防线“集体失守”。

记者梳理发现,曝光的“染色馒头”“回炉面包”“瘦肉精”猪肉、“牛肉膏”事件,到以前披露的“三聚氰胺”奶粉、“大头娃娃”奶粉、“假葡萄酒”事件,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见。

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当年3月起三鹿集团、有关部门就陆续接到消费者反映,在前期长达四五个月时间内,各级检测机构先后多次对三鹿奶粉进行检验,“均未发现问题”。直到9月被媒体曝光后,地方政府和企业才开始“彻查”。

2010年底的河北“昌黎葡萄酒造假事件”中,当地的假葡萄酒业存在多年,形成了“造假一条龙”,甚至带火了当地的酒精、食品添加剂及制作假冒名牌葡萄酒标签厂家,而当地的监管部门竟“浑然不觉”。直到被曝光,才开始“迅即”介入……

在疑云未散的“瘦肉精”事件中,有关部门排查后对外界称,确认的“瘦肉精”阳性生猪主要集中在河南济源周边四县市。而“巧合”的是,媒体所曝光的,也是这四县市。“搞调查的媒体掌握得这么准?没被曝光的就全都让人放心吗?”采访中,一些百姓仍心存疑虑。

从现实来看,我国共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40多万个,人手相对较少,快速和常规检测能力不够完善。“监管难度大,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缺位的‘挡箭牌’!”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教授认为,作为百姓食品安全“把关人”,少数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得过且过,曝出来就查,曝不出来就算,这样食品安全事件焉能不发生?

以利定取舍:“执法为民”还是“执法为利”

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看,一些监管部门“在办公室看样品”成为“监管习惯”;“瘦肉精”事件中,曝出“让养猪户自己取样送检”的尴尬,更有甚者,少数监管部门和工作人员将能不能创收作为管与不管的取舍标准,甚至存在执法腐败,监管职责被抛之脑后。

毋庸讳言,虽然近几年财政支持力度加大,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经费需求还有很大缺口。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现行体制下,一些地方监管部门的办公经费和人员工资,要依靠上级返还的收费罚款来“解决”,这多少造成了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执法为利”。

山东某县质监局一位食品审查员曾多次向记者反映基层监管问题:“现在的财政供养机制不是很顺,收费罚款省局、市局都扣一部分,剩下大约80%是‘自己’的,所有人的工资福利就从收费、罚款中出,这样的监管能没漏洞吗?如果说之前曝出的上海出租车运营是‘钓鱼执法’,我们现在就变成了‘养鱼执法’,每天的工作目标就是想着如何完成‘创收’任务。”

罚款的目的本来是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然而,调查发现,在一些基层监管人员那里,罚款竟然“生财有道”。

这位食品审查员举例说,执法中即使发现造假也不能罚死,罚太狠了,下年找谁收钱去?本来罚10万元的罚1万,企业交了“保护费”,焉有不放之理?这样的怪象下,监管人员快与违规企业成为‘利益共同体’了。

据了解,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浙江一名基层监管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的年份几个月可以不干活,因为“前期努力”,已经提前完成了全年的“创收”任务。

记者在“质量技术监督人士的网络家园”“中国质量热讯”网上看到,有些帖子说“我们的工资来源于企业的违法所得”,“只要给了钱,立马变成甜瓜脸。能否吃上饭比有没有面子重要些”。

此外,来自一些地方政府的压力,也削弱了监管力度。一位地方质监部门负责人向记者抱怨说,政府头等大事是发展经济,监管部门如果只是管管小企业、打打苍蝇还无所谓,要是对于地方“有重要贡献”的食品企业、行业“铁面无私”,领导就会找你“谈话”。

问责需到位:严防“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一些专家指出,从已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来看,虽然部分人员确实存在失职、渎职行为,但法律法规对于如何判定监管部门是否履职到位,缺乏明确界定。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食品安全水平还有不小的差距,仍需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实现全程无缝监管。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锫说,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强化信息收集,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黄锫建议将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和问责的重点。这也就监管的“不作为”或者说“无作为”。

政府举措

工商部门

上海工商部门连夜采取了应对的措施,组织相关企业自查,并已经发现了涉嫌染色处理的馒头。上海市工商局表示,昨天已连夜要求全市各大超市、卖场开展自查,发现有涉及相关企业的问题商品,立即作下架处理。

昨天22时,工商行政部门透露,在有关门店已经发现了涉嫌的染色馒头,并已将样品提交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将在检验结果出来后进一步处理。

工商行政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对流通领域的超市、卖场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上海工商部门连夜对相关超市进行了检查,截至12日共下架封存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染色”馒头6048只。

12日凌晨,上海工商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涉及的迪亚天天仓储中心、华联超市光新路店等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在现场发现了涉嫌使用色素的“染色”馒头。样品已送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此外,华联等超市的相关馒头产品也已全部下架。

上海工商部门表示,从12日起,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超市销售的馒头等产品展开专项检查,同时要求企业自查并落实召回措施。

质监部门

上海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正在对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使用色素染色、更改生产日期等问题进行调查。

食品生产许可证

公安部门

上海公安部门对涉嫌犯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法人代表叶维禄、销售经理徐剑明等5人依法刑事传唤。经审查,这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交代了企业自2011年1月以来,违法生产、销售掺有违禁添加剂“柠檬黄”的“染色’馒头83716袋,共计334864只,价值20余万元。公安部门已依法对5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索赔事宜

“染色馒头”消费者可10倍索赔

中消协律师团认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添加剂有规定,不能随意添加或违规超量添加。就“染色馒头”来说,“染色”是不允许的,用色素冒充玉米面,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行为。律师说,生产者是第一责任人,超市如果明知有问题而销售,也要承担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如果销售不合格食品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实际损失,还可以向生产商或者销售商要求购买食品价款的10倍赔偿。律师同时表示,食品安全是重中之重,生产伪劣食品的行为太恶劣。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对人体造成危害,我国刑法第143条有相关规定。律师认为,上海“染色馒头”行为已涉嫌犯罪。

查处结果

2011年4月29日,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公布了对“染色”馒头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宝山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邢晓金等监管人员分别受到记过、撤职等处分。

联合调查组表示,“染色”馒头涉案企业的违法事实基本查清。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行政处理意见,涉及销售“染色”馒头的超市也开展了问责调查。

当天,上海还公布多部门联合制定的新规。其中,明确要求大型连锁超市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质控部门,做好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职业道德教育,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把好选择食品供应商的“入场关”,完善准入制度;把好变质和过期食品的“销毁关”以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退货关”;开展食品风险评估,切实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质的检测能力。

联合调查组要求,上海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推行飞行检查、交叉执法、定期轮岗等监管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丰富科技手段,提高对违法生产销售问题食品的发现能力和查处能力。

此外,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上海将积极引入第三方监督和检测机制,加大有奖举报制度的实施力度,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参与度。

案件进展

2011年4月13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了生产“染色”馒头的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

上海市政府联合调查组表示将进一步查明事实真相,做好问题产品的下架召回工作,严肃惩处涉案单位和个人,同时举一反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隐患分析

首先,添加剂使用不规范。

过去馒头、花卷自己蒸,黑点、硬点都没关系,换成在外面买,如果连两天的保质期都没有,怎么卖?所以,只要进入销售阶段,主食中加入食品添加剂是很自然的事。可问题是,添加剂的数量是否超标、品种是否合适很难控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范志红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说,通常食品添加剂用量都很小,在操作中,绝对不是用勺子、碗和手抓就能搞定的事情。而一些小企业、作坊管理水平比较低,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往往用量超标、混合不匀,或是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添加剂品种。

第二,货源、进货途径存在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北京华联超市的主食厨房就是被京城某主食产品龙头企业所承包,仅该企业就有几百个营业点遍布各大超市卖场。国家高级烹调师、山东首席烹调技师张亮在接受《生命时报》记者采访时说:“如果企业规模大,对食物把关严格还可以,否则就很容易被小作坊钻了空子,使用质量差的米和面粉等。”

第三,烹调作料二次利用。

据记者了解,为了降低成本,不少主食厨房的大料、辣椒、食用油等烹饪作料都会重复利用,有些没卖完的油炸麻花甚至会回锅继续出售。“其实这种情况一直都存在,以前还出现过用炸鸡、烤鸭用的油做面点的事情。”范志红说。

第四,馒头生产标准缺失。

“谁会去买粗粮馒头?是那些关注健康的人。其中很多是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患者。他们听了医生和营养师的忠告,决定多吃粗粮,于是把白面馒头换成玉米馒头。但他们买到健康了吗?”范志红反问道。她表示,馒头、大饼、花卷等食品仍没有质量标准,有的甚至连包装都没有,即使有标签也可以随时换,也没有法律规定这些产品必须要检测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等项目。据了解很多超市把过期的小吃退还厂家,重新包装打上生产日期有效期又拿来出售。

挑选方法

1.天然面食呈淡黄色。解放军309医院营养科主任张晔指出,天然面粉中含微量胡萝卜素,越靠外层颜色越重,烹调之后,多少都会呈现一点黄色。但大多数消费者觉得,馒头应该是又白又大,这就给了商家投机取巧的机会――用添加剂给面食“美容”。

2.颜色均匀的紫米馒头,可能是染的。杂粮面食总是能看出细小颗粒。如果呈蓝紫色,通常是真的。范志红有一个辨别方法:紫米馒头的色素来自花青素,它遇酸变红,遇碱变蓝。买回家后,可以在馒头上加一滴醋,颜色变红就是真的。绿色面食的颜色来自叶绿素,加点醋后,颜色变成橄榄绿的是真的,如果不变色,就是染出来的。

3.口感细腻的粗粮有假。有些所谓的玉米馒头,可能是精白面粉添加黄色素做成的;全麦馒头可能是加上焦糖色素做成的;玉米香气可以用香精来伪造;全麦馒头也可以撒点麦麸来化妆……但是,粗粮的质地和口感是没法伪造的。如果粗粮细腻得像白面馒头一样,那可能是假冒产品。

4.好馒头捏一下会恢复原状,否则,可能加入了膨化剂或过多酵母。张亮指出,如果摸起来很松软,吃上去像面包,手一捏就剩一小团,最好不要购买。

5.油炸、带馅主食少买。很多主食厨房为了控制成本,通常是炸一天都不换油,油中有一种叫做“丙烯酰胺”的疑似致癌物,应该少吃,尤其是解毒能力弱的孩子。带馅食物也一样,里面的肉菜新鲜度无从考证。

6.与袋装主食相比,现场制作的安全性更高一些。另外,一般来说,好馒头放两三天就会变硬发霉。买的时候,首先要注意新鲜度,杂粮面食和不含油脂的面食最好买当天生产的。一两天内吃不完的话,不妨分成小包装,把口扎好,放在冷冻室中保存,可以存两周以上。

类似案件

重庆“黑心馒头”

重庆“黑心馒头”滥用甜蜜素 挤垮多家同行。重庆晚报记者来到山水丽都50号门面,执法人员正在现场检查。许多居民都来围观,“我们早上都在这里买早餐!”居民张大妈说,“这家的馒头很白,而且甜蜜蜜的。”

“没想到这是个违法生产窝点,小区居民都喜欢在这里买早餐。”市民秦先生路过时说,这家卖馒头包子的店铺开了一年多,价格是1元钱两个大馒头。

“这家店铺开起来了后,附近有两家都被挤垮了。”小区居民说,因为馒头好吃,大家都爱到这家来买,那些生意不好的馒头铺子就垮了。

蒸馒头纱布放在厕所里

重庆晚报记者走进这个店铺,是三室一厅的一楼房间改成。生产馒头的客厅,天花板有黑色的霉迹斑点,顶角处还有蜘蛛网。厕所在客厅后面,地板黑黢黢的且很油腻。

走进厕所,一口大的不锈钢盆放在正中,挡出了便槽的一半。如果一不小心,排泄物可能就会溅进去。

用来蒸馒头的纱布,随意泡在不锈钢盆里,苍蝇成群结队飞来飞去。“这家店里面这么脏呀!我还经常在这里买馒头。”一位居民说。

三无黑店内查出甜蜜素

执法人员发现,这家店铺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是一个黑店。此外,还发现了食品添加剂甜蜜素。执法人员称,根据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甜蜜素不能作为肉制品添加剂,不能用在馒头等发酵食品中。

业内人士介绍,甜蜜素是一种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倍到40倍。添加甜蜜素除了有增强甜度、起到代糖的作用外,没有任何营养作用,是厂家为降低生产成本而使用的。不过,如果经常食用甜蜜素含量超标食品,会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甜蜜素馒头远销五里店

“以前加过甜蜜素的,现在没有用了。”店老板说,自己一家是合川人,来主城几年了,有一儿一女。之前为买设备,还向银行贷了一些款。

老板说,自己开始时主要做附近居民的生意,因为“味道好,干净卫生”,逐渐有了名气。每天还会用车拉馒头到外面送货,有时则是开着车卖馒头,远的有大石坝、五里店的客户。重庆晚报记者看到,一笼刚蒸好的馒头,散发出诱人的香味,表皮雪白光亮,里面松嫩软和。

老板还透露,如果用白糖做馒头,每天要用80斤左右,按3元一斤,成本就是240元左右。而甜蜜素十多元一袋,一次用一小点即可,可以用十几二十天。这成本,谁都看得出来节约了不是一点点。

这个三无家庭作坊已被查封,执法人员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这家做的馒头比其他店的都要香,我们都喜欢在这里买。”江北区警方、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在石马河山水丽都小区查封了一家非法生产、售卖馒头的窝点。小区居民十分诧异:“原来这么好吃的馒头,居然偷偷添加了东西。”

经验借鉴

如果把过期食品随意丢弃,会污染环境;如果做环保焚烧,成本也高,而且不管怎么样,这些食品还是“浪费”了,也给企业带来很多损失。实际上,还是有不少既公益环保又节约成本的处理办法。

美国联邦法律对除了婴幼儿食品以外的食品的保质期没有规定。但是,商人却不敢轻易贩卖过期食品,更不用提改头换面。这是因为商家既怕食品安全问题,也怕信誉破产。所以,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看似太多,实际上,只要严惩,一样可以“杀一儆百”。

借鉴一

快过期食品送给“食物银行”,接济穷人

将快要过期的食品打折贩卖已经屡见不鲜了。而在美国,还有许多的商户把食品捐给“食物银行”。所谓食物银行,实际上是一种慈善机构,在这里穷人可以领到个人或者企业捐赠的免费食品。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往往把快要过期的但是仍在保期内的食品捐赠给“食物银行”,这既是善举,它们还可以享受到一定的免税额度。当然,捐献到“食物银行”的都不是劣质食品,只是接近过期而已。食物银行在美国发端,而后在包括香港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起来,这样做,既接济了穷人,又避免了食物浪费,非常被推崇。

借鉴二

已过期食品,交给专业第三方经过高科技处理再利用,绝不浪费

日本对过期食品的处理颇有心得,当然,这些处理的企业往往是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而非食品生产、销售的任何一方。

日本每年处理大约2000万吨剩余食品,大约5倍于2007年援助全球贫困人口的粮食数量。过期食品大多来自严格执行卫生标准的商店或餐厅,意味着食物必须当天售完,否则只能抛弃处理。抛弃过期食物,让许多日本民众都很不满。而使用填埋等方式,不仅浪费还会产生温室气体,损害环境。日本有专业的过期食品处理企业,将过期食品制成饲料、肥料,或者发酵产生甲烷,作为工业能源。据统计,过期食品的70%能够得到回收利用。

1992年成立的一家专门的过期食物处理公司更是唯一一个能够将过期食物进行90%再生利用的公司,过期食品最后能变成上好的有机肥料,甚至在园艺商店里售卖。

过期食品问题

处理混乱

过期食品的混乱处理

继瘦肉精之后,染色馒头又成为食品安全问题新焦点。央视《消费主张》揭露在上海的一些超市里,那些看起来白白香软的小麦馒头、淡黄诱人的玉米面馒头竟然是用过期馒头做的。一些临近或者过了保质期的馒头被运回到公司,各种食品添加剂齐上阵之后,又被“整容”成了新馒头回炉 。

每天三万个的问题馒头数量很庞大。但是染色馒头绝非独树一帜,实际上折射出了中国食品安全领域一个存在已久的问题——过期食品的混乱处理。

谁来定“期”

过期食品:谁来定“期”,如何定“期”在美国,食品包装上一般有四个日期:销售截止期、最佳口味期、食用期和封箱包装期。超过了食用期的食物就不能再吃,应该销毁了。而我国就分得没有这么细了,但是一般来说,我们所说的保质期指的是在期限之内,食物不会发生外观、颜色、口感、味道、安全性能等各个方面的变化。实际上这也是厂家的一个承诺,表示在保质期内,厂家要为食品的安全负责。同时,这个保质期一般而言都是生产商来定的,它们会进行严格的实验,然后把实验中得来的保质期再乘以0.7或0.8,确保安全。由行业甚至政府来统一制定一个保质期标准其实并不现实,因为每个厂家技术有好坏之分,技术落后的,可能没到保质期就变质了,反之,则能有效延长保质期。质监部门能够抽出精力监督每个企业制定保质期当然是理想状态。

过期食品对人身的危害

有可能引起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

如果超过保质期,尽管食物不一定出问题,但出事的比例提高了,例如保质期内是万分之一的机会,过了保质期则可能是百分之一了。许多厂家和销售商正是抱着侥幸心态,将过期食品重新回炉。

吃了过期食品会怎么样呢?据专家介绍,过期食品有可能导致细菌大量繁殖,食用后可导致“生物型”食物中毒和急性传染病;另一方面,过期的食品也可引起化学变化(如油脂酸败),食用后可导致“化学型”食物中毒。(食物中毒按照性质分为生物型和化学型两种。)

去向复杂

不少过期食品返回餐桌

去向一

销毁,最正规的处理但成本高 有的负责任的食品企业设有专门的环保焚化炉设备,可以将过期产品进行烧毁。这也是最遵守相关法律的行为。

但是对于更多的企业来说,他们想要销毁或者妥善处理过期食品,却有难处。废弃食品如果随意当做垃圾丢弃,会污染环境。过期食品因为有潜在威胁性,要按照和医疗垃圾等非正常垃圾等一样的级别来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要价高达两千左右一吨,许多食品企业都表示承受不起,或者承受得起的企业也觉得徒增成本而放弃。

去向二

发给员工、粉碎做饲料或者直接当垃圾扔掉

有的企业会把过期食品当做“福利”发给员工。还有的企业想的是怎么最大化地减少损失,而市面上刚好就有专门收购过期食品的人,比如超市的熟食或者蔬菜,有的就会卖给小餐馆,所谓大超市的熟食上了小餐馆的餐桌就是如此。这两种行为都免不了过期食品被人吃下肚去。

有的企业会把过期食品的袋扒掉,食品弄碎最后做成饲料。而在农村,食品经营者将过期食品用来喂牲畜也很常见。这本来是环保利用的好事情,但是,有的过期食品做成了饲料之后其实发生了霉变,结果牲畜吃了也要出事。

另外,还有的过期食品就被企业随意扔掉,这样做其实污染环境。

去向三

处理后再重新上市,农村成了重灾区

不论染色馒头,还是往日出了名的冠生园月饼,都是把过期食品给整容之后再上市。而过期食品再上市主要有以下几种办法:

1.直接隐藏、更换日期。如果过期食品外形看上去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就换个包装、生产日期标签或者喷码再上市,这样的例子很多。还有的企业更懒,直接把生产日期的标签给撕了,让消费者见不到日期。

2.回炉“整容”之后再上市。染色馒头就是这样的“绝佳”例子。

结语:

在农村,因为监管更加不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林立,再加上人们的食品安全意识没城市里强,更是过期食品等问题食品、垃圾食品肆意横行的地方。

解决办法

要立法

尽快形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划和标准相配套的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的单位或个人要予以严惩。

立法监管

规定不完善,监管不积极,法律、文件有漏洞,违法成本不高

《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怎么销毁、谁来监督

《食品安全法》的第二十八条、四十条、八十五条都有关于过期食品的法律条文。但是,除了笼统地说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且要及时清理之外,并没有说明到底怎么进行清理,怎样来监督。

质检总局通知:有进步,但是销毁规定与监管仍然笼统且无法律效力

国家质检总局发出的《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回收食品的范围、食品加工企业建立回收食品销毁制度和相关监督做出了规定。谁来销毁,谁来监管却没说清楚。最重要的是,这个《通知》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只有普遍约束力而无法律效力。

工商总局规定:要求如实记录过期食品处理情况,但是很好蒙混过关

国家工商总局曾发布《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但实际上,许多生产企业负责商品的回收,虚构销毁很容易,账面上还查不出来。

浙江地方性规范:过期食品不再退回供货商,销售方主动销毁

这是2007年浙江工商局发布的规范,规定了过期食品不退回供货商,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让生产商把食品再加工,相较以前的法规、文件有进步。但是,监管不力一样会有问题,下文会提到。

另外,过期食品违法成本很低,往往只有几万块的罚款。但是在美国,有家健康食品店CVS销售了过期食品、药品,光是在纽约州就主动认罚了85万美金,超市因为贩卖过期食品而被罚关门的例子也有。而对于销售商而言,假如他们被认为销售了过期商品,那么信誉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得不偿失。所以有在美国的中国人会感慨,在某个大超市,拆过封的食品只要你表示过期都能够退货并且不会再回炉销售,因为商家也怕顾客真吃出了问题,麻烦就大了。

监管:部门权责不明,重视生产环节、不重视销售环节

食品安全问题“多龙治水”,结果反而权责不明、带来混乱。卫生、质检、工商、商务、农业……每个部门都可以管,但是太多部门管的结果就是“没人管”,因为这些部门之间往往职能交叉,联系脱节。而就算监管,一般而言,各个部门就把力气都用在了生产环节,对召回环节投入很少。

要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认证体系,制订完善安全检测监督抽查以及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职能管理部门的建设。重点应建立预防手段为基础的食品安全体系,探索制定市场分级管理办法。

要规范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运用信息技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逐步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将那些没有安全保证的企业清理出市场。

要公开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让老百姓知道,哪些食品是安全的,哪些食品是不安全的,让老百姓吃得明白、吃得安心。

流进高校

温州作坊制售近20万个染色馒头 部分流进高校

温州工商部门日前查处一家制售染色馒头作坊。据悉,2011年3月22日到4月14日该作坊卖出约19.48万个染色馒头,其中1.1万个卖给附近一所高校。

没有一颗玉米,却做出成千上万的“玉米馒头”。2011年4月15日,温州工商部门查处了一家馒头作坊。该作坊用柠檬黄、糖精钠、玉米香精等多种添加剂炮制玉米馒头、白馒头。

账本显示:2011年3月22日至4月14日间,他们共卖出这种馒头19.48万个。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该作坊位于温州市区的状元甘岙村甘中路,条件非常简陋。

蒸笼就摆放在民房门外(帐篷内)的地上 ,边上就是煤炭堆。作坊的地上满是泥泞, 四处是发霉的墙壁。还摆着睡觉的床。看来这里还是工作人员的休息室。作坊没有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执法人员未在现场发现一颗玉米,但该作坊出售的却是“玉米馒头”。

作坊的台面上放了5瓶液体物和3包固体物。5瓶液体物分别是“柠檬黄60”、“甜玉米香精”、“金玉米香精”;3包固体物分别是“糖精钠”、“红苹果高活性干酵母”。

现场一名女工表示,这些都是和面时直接加入的。

“柠檬黄”、“玉米香精”和成的面是用来制作玉米馒头的;不加色素的面粉用来制作白馒头,为增加甜度和香度会加一些糖精和香精。

“至于加多少量,主要是看手感”,该女工说。

作坊里,执法人员查到一本账本,记录了2011年3月22日—2011年4月14日该作坊馒头的销售情况。

从账本的数据看,该作坊每天的营业额在3000元左右。2011年3月22日到2011年4月14日,24天就卖出馒头约19.48万个。其中有1.1万个染色馒头卖给了作坊附近的一所高校。

温州市工商部门已经取缔这家“黑心”馒头作坊,并将会把相关情况通报给质监部门。

温州市食品研究所所长陈显群表示,柠檬黄色素、玉米香精、糖精钠等都是国家允许使用的添加剂,但使用的范围是有限的,不是所有食品都适用。

“如面食制品是禁止添加色素、糖精的。另外,玉米香精在玉米面包中可以使用,但若直接用玉米香精替代玉米,那就涉嫌假冒伪劣,是违法的。”陈显群说。

据了解,长期摄入柠檬黄色素、香精糖精等,会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发育。

禁再出售

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安全,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昨日,国家质检总局就新修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问题食品的召回程序比2007年实施的规定有所简化。同时,对被召回的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的,也不能重新用于食品生产和销售。对于因为标签、标志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并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继续销售,但应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召回无须评估听证

2007年8月,国家质检总局曾发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其中涉及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食品主动召回与责令召回的实施、食品召回的法律责任等,共有五章四十五条。而昨日发出的征求意见稿,首先在篇幅上就大大“瘦身”,不仅不再分章,而且只有二十七条。

在这短短二十七条里,召回程序上的变动很大征求意见稿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就应当立即停止生产。

但在2007年实施的老规定中,判定食品是否属于不安全食品,应当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如果食品生产者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结果,与专家委员会的结果不一致的时候,甚至要采取听证等方式进行处理。最后,只有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新规不提换货说法

此次征求意见稿不仅在食品召回的程序上进一步简化,在召回的方式上,也流露出收紧的味道。

2007年规定中定义:“召回,是指食品生产者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征求意见稿中,则将“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收紧为“退货或者修正标志”两种。

另外,征求意见稿在不安全食品的定义中,除了保留“已经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等内容外,还增加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一项。

三天提交召回计划

2007版规定中,实施的召回分级制度,也在征求意见稿中不见踪迹。

原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将食品召回级别分为三级,比如“一级召回”最为严厉,即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同时,且对每一级召回的实施都有不同要求。

而新规定对召回不再实施分级。征求意见稿将提交召回计划时间统一为3天,征求意见稿称:“在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并采取必要措施,将须召回食品信息通知有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

这与2007版规定中的一级召回相当。

召回应上升为法律

此次征求意见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无疑是为《食品安全法》衔接所作出的举措。

此时,2007年版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已近4年,《食品安全法》实施也近两年。邱宝昌说,作为一个部门规章,《食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力度显然有限,食品召回问题应该上升到国务院的条例,甚至是法律的层面,那样,处罚力度和措施就大了,震慑力还比较弱。

反馈

征求意见稿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5月31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食品召回问题

食品召回流程

① 自查

发现生产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

② 预案

立即停止生产,3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③ 退货

通知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退货等有效措施,召回已销售食品

④ 报告

及时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报告,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⑤ 销毁

及时对被召回的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销毁

⑥ 总结

召回期限届满7日内,向地方质量监督部门提交召回总结

食品召回大事

2007年8月

食品三级召回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共45条。召回级别分为三级;召回实施包括主动召回、责令召回和召回结果评估与监督以及召回食品后处理和法律责任。

2008年9月

三鹿奶粉召回

石家庄三鹿集团公司发出声明,经自检发现部分批次三鹿婴幼儿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公司决定立即对2008年8月6日以前生产的三鹿婴幼儿奶粉全部召回。

2008年10月

大白兔召回

冠生园集团在沪宣布,该集团已通过设在全国的销售中心,通知各地经销商于10月15日前召回大白兔奶糖,上海地区则在10月10日前完成该次召回。

2009年6月

建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安全法》施行,其中规定,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2011年4月

染色馒头召回

上海多家超市销售的“问题馒头”曝光,上海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连夜展开了全面检查,查封扣押了有关涉案的食品添加剂、成品、生产记录等,责令召回涉案产品。

2011年5月

召回规定修订

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公布《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共27条,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了不安全食品的定义,拟禁止将不安全食品无害化处理后重新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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