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盐务管理局

更新时间:2022-05-01 09:34

湖北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食盐专营企业,,担负着武汉三镇8467平方公里十三个区企业生产用盐、畜牧养殖食品加工类用盐以及八百三十万市民的食用盐供应职责。湖北省盐务管理局武汉分局暨武汉市盐务管理局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机构,正处级建制,负责全市的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稽查工作,属垂直管理单位。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汉盐简介

分公司(分局)机关设有十科一室,六个基层分公司(支局),全市共设有12个基层批发经营网点;2009年5月,武汉食盐配送中心移交武汉分公司(局)管理。分公司(局)现有在册职工48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有275人,占全部职工人数的56%;党员157人。

各类盐销量从成立之初的4.19万吨增长到2008年的12万吨,占全省总销量的1/4,整体销量和规模在全省盐行业中都位居领先地位,食盐“三率”达到国家标准(碘盐覆盖率达99.87%,碘盐合格率达100%,合格碘盐食用率达98.7%)。

目前,公司在湖北盐业“团结拼搏,拓业快上”企业精神的引领下,将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与企业实际发展有机结合,把“作风转变、质量效益、争先竞位”确定为武汉分公司持续创新发展的根本宗旨,通过打造“三大”工程,即:在企业管理上全面推行“331工程”,在经营专项工作上抓好“三个亮点”工程,在人力资源上全面推广“1233”工程,从而全面构建现代企业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全力打造一个作风端正,讲求效率,积极进取的高素质新团队。

资质荣誉

6家基层分公司中,有4家基层分公司顺利通过国家AAA级食盐批发企业验收,2家基层分公司通过国家AA级食盐批发企业验收.

每年六个基层分公司都分别被当地消协评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截止目前,已经有汉口、武昌、新洲分公司、被武汉市文明委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机关、汉阳分公司被地方政府授予“区级最佳文明单位”。

2008年,武汉分公司被武汉市消费者协会、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武汉市商务局、武汉市商业总会联合授予“诚信维权示范单位”称号。

在2008抗击冰雪灾害的战斗中,武汉分公司圆满完成“抗灾”任务,被武汉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评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6月份,所属武昌分公司荣获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盐业生产、批发、供应及管理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市食盐年度计划的分配、调拨、销售等指令性计划编制和食盐储备计划的执行工作,并监督实施。

3、指导县市区盐业管理部门开展盐政管理工作,管理盐业市场,规范盐业经营单位食盐专营行为,协同有关部门管理食盐质量。

4、负责全市的盐业稽查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盐业违法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制止非法盐品流入市场,协调跨县区的盐政稽查工作。

5、负责辖区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审核工作。

6、负责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7、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政工科、业务科、盐政科、财务科、审计科、基建行政科、物流科、安全保卫科。

下辖武汉食盐配送中心(处级),汉口盐业分公司(汉口盐务管理局)、武昌盐业分公司(武昌区盐务管理局)、江夏盐业分公司(江夏区盐务管理局)、黄陂盐业分公司(黄陂区盐务管理局)、新洲盐业分公司(新洲区盐务管理局)、蔡甸盐业分公司(蔡甸区盐务管理局),6个盐业分工与盐务支局为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领导班子

武汉盐务管理局局长、武汉盐业公司经理:罗远景。

武汉盐务管理局、武汉盐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吕建明。

武汉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武汉盐业公司副经理、党总支副书记:黄俊军。

武汉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武汉盐业公司副经理:万骥。

武汉盐务管理局、武汉盐业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张楠。

武汉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武汉盐业公司副经理:彭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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