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盐务局

更新时间:2023-06-30 09:52

江西省盐务局原系江西省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副厅级建制,负责全省盐业管理工作,并对市、县(市、区)盐业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现相关职责已划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是省政府直属经济组织,省国资委受省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赣盐简介

江西省盐务局肩负着宣传贯彻国家食盐专营政策和盐业法规,组织履行食盐市场管理,依法打击盐业违法行为。

2014年3月,江西省政府实施机构改革,决定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实行政企分开,其行政管理职责划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盐业集团公司不再保留江西省盐务局牌子。

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作为省政府直属国有独资企业,经省政府授权经营集团内部全资企业、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的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并对其承担保值增值责任,现已发展成为集盐业生产、流通、物业管理、塑料包装、盐化工为一体的大型盐业集团,拥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49个,主要是保证全省合格碘盐供应,保持食盐市场稳定。

2008年,集团公司资产总额106455万元、利润9464万元、职工人均收入增加到33662元/人;05年至08年4年利润总额29217万元、平均每年7364万元。连续四年完成了省国资委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全面并超额完成05至07年任期业绩考核目标,保证了全省合格碘盐的供应,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编制和管理全省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制定、核发省内盐业管理的有关票证;

5、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组织机构

职能部门

集团公司本部设有办公室、财务部、审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食盐专营部、资产营运部、生产技术部、规划发展部、后勤服务中心等十个部门,盐务局下设盐政处。

地市级盐务局

南昌市盐务局九江市盐务局景德镇市盐务局萍乡市盐务局新余市盐务局鹰潭市盐务局赣州市盐务局宜春市盐务局上饶市盐务局吉安市盐务局抚州市盐务局(盐业公司)。

直属单位

江西省盐务局樟树直属分局(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樟树分公司)。

控股企业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江西省江盐实业有限公司(辖江西兴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康源多品种盐有限公司等)、江西盐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晶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西富达盐化有限公司

参股企业

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辖中盐新干盐化有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食盐配送中心)。

领导班子

最后一届江西省盐务局领导班子

胡世平:江西省盐务局局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张雅庭:江西省盐务局副局长、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卓: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金南宜: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晶昊盐化公司董事长。

张东海: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陈秉南: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法务总监。

吴美娟: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罗希斌: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晶昊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孙振荣:江西省盐务局局长助理、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谢言:江西省国资委派驻省盐业集团监事会主席。(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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