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8 19:22
河北省地理信息局是河北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管理部门,为河北省国土资源厅管理的事业机构(副厅级)。
一、拟订测绘地理信息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行业管理政策、技术标准。
二、组织拟订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航空摄影与遥感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省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保障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全省测绘基准及测量控制系统。
四、会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地籍测绘规划,按照规划组织管理地籍测绘,确认地籍测绘成果。
五、承担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理信息获取与应用等测绘活动;组织协调地理信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监督管理外国组织、个人来冀测绘;组织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
六、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的责任。负责管理省级基础测绘成果,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审核并根据授权公布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组织并监督测绘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全省测量标志。
七、承担地图管理的责任。监督管理地图市场,管理全省地图编制工作,按规定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八、负责组织测绘地理信息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测绘高新技术应用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以及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负责对外测绘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九、 指导全省测绘地理信息队伍建设。组织测绘行业职工技术岗位培训和知识更新;核准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测绘职业资格。
十、 承办省政府和河北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处、国土测绘处(科技与国际合作处)、法规与行业管理处(监察处)、测绘成果管理处、财务处以及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局机关编制54名。
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保卫、信访、政策研究、对外联络、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
职责: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测绘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教育培训、测绘职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全省测绘行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测绘技术工人等级考核相关工作。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职责:组织起草全省测绘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省级基础测绘规划、地籍测绘规划;拟订测绘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和规划;拟订基础测绘、航空摄影和遥感年度计划;承办设区市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备案;组织、管理省级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以及其他全省性或重大测绘项目、应急测绘项目、测绘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航空摄影与遥感;承担全省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承担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及行业综合统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测绘高新技术应用研究、重大测绘科技攻关及科技成果转化;承担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有关工作;承担测绘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法规与行业管理处(监察处)
职责:组织起草测绘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测绘行业管理政策,负责对测绘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测绘资质管理和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承担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外国组织、个人来冀测绘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全省性或重大测绘违法案件;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和行政应诉工作。
测绘成果管理处
职责:承担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监督管理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提供与利用;负责涉密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管理;审核省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监督管理测绘基础设施、测量标志工作;负责地图编制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核准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职责:负责管理测绘事业费、专项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管理机关国有资产和基本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职责: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第一测绘院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步伐成长起来的专业测绘队伍,成立于1975年,前身为河北省测绘局大地测量队,1995年更名为河北省第一测绘院。我院1996年被国家测绘局首批授予甲级测绘资质单位,2003年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06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测绘局联合授予“全国测绘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自2003年以来,连续多年被河北省测绘行业协会授予“十佳单位”称号。
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是全国首批获得甲级测绘资格单位之一,系河北省测绘行业的重点骨干队伍。
主要承担:甲级资质内容:大地测量---卫星定位、水准、三角、导线测量;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乙级资质内容:海洋测绘;地图编制;测绘航空摄影。也可以承担各类测绘应用软件的开发;GIS及各类专业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立、村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设计等工作。
一九九九年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二○○四年、二○○六和二○○八年三次荣获两年一度的“河北省测绘行业十佳单位”称号。河北省第二测绘院于二○○三年十二月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体系认证,二○○四年二月通过ISO 14001国际环境体系认证。
河北省第三测绘院河北省成立于1975年,隶属于河北省测绘局,是全国首批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河北省基础地理信息数字化生产基地。业务范围主要包括:航空摄影测量、遥感图像处理、地理信息数据生产、地籍测量、工程测绘及地理信息系统设计与开发等。
河北省制图院始建于1975年,隶属河北省测绘局,1995年更名为河北省制图院,是首批国家甲级测绘资质单位,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河北省制图院做为一个综合性的测绘院,业务涵盖了地图(集 、册)的编辑设计、出版印刷;4D产品的生产;工程测量 、地籍测量 、精密水准测量 、全数字航空摄影测量;数据采集 、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系统(GIS)设计开发和全球定位系统(GPS)技术服务;以及大型展览设计布展、特种地图(沙盘、模型)的设计制作等 。
河北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是河北省测绘局下属的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生产技术人员22人,含正高级工程师2名,副高级工程师8名,是基础性、公益性的事业单位。
河北省测绘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职能: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审核和承办注册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组织全省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负责全省基础测绘控制测量数据、航空航天遥感资料、各种基本比例尺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的资料和成果的整理、归档、存储、提供与使用;负责我省的基础测绘资料目录的收集和汇编工作;负责全省汇交的测绘成果和副本的保管工作;负责全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异地存贮的保管、提供工作;负责全省对外提供保密测绘成果的处理及所提供的地形图的保密检查和监督销毁工作;负责对具有历史性的不同年代的各种测绘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查阅和提供使用;负责河北省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技术应用和市场开发。
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
河北省基础测绘设施技术保障中心,属河北省测绘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基础设施管理科、综合事务科、开发经营科等四个正科级科(室)。2011年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节能协调管理机制,落实节能管理机构,经河北省测绘局冀测党发[2011]3号文件批准,增设节能办公室。
天地图·河北省级节点在面向公众的互联网上运行,向上接入国家主节点,向下与市级节点连接,横向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服务。通过天地图·河北,公众可以查询道路、商户、楼盘等地理位置,寻找餐厅、银行、商户、娱乐等信息。该网站还提供了完备的地图功能,如驾车路线查询、视野内检索、测距、迅速浏览各个城市地图等,为百姓衣、食、住、行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自2010年起,河北省地理信息局积极推进天地图·河北建设。他们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责任。局测绘成果管理处为天地图·河北建设的管理机构,局信息中心为建设单位。二是认真谋划,确定方案。选派技术人员参加国家局的相关培训,编制了天地图省市级节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原则、建设内容、数据整理更新、设备选型、基础软件、典型服务、实施进度等内容。三是资金保障,进展顺利。争取到天地图·河北专项建设资金1080万元,选调专业骨干组建研发团体,紧锣密鼓地完成了数据采集、软件集成、系统测试等工作,天地图·河北省级节点于2011年底建成并实现了与国家天地图主节点的互联互通。四是以点带面,推广发展。开展了天地图·石家庄市级节点建设,2011年11月初完成市级节点数据审核,年底通过国家局验收。